"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那些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认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还能获得政府的多项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那么,如何认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呢?其认定条件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析这一过程及其条件。
一、认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应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选择华夏泰科,让企业资质申报更省心、更高效。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认定流程如下: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