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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09 15:47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356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州级公物仓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都江堰市美嘉信息技术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莲花社区联盟北路78号31栋附12号

被投诉人1: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住所地:四川省西昌市油碾路三段四号

被投诉人2: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清华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智地哥谭1栋20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都江堰市美嘉信息技术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不服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4年10月23日就凉山州州级公物仓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费(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35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设定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投诉事项二: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二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