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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17:27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363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区西南商贸城二区2层3街(22324-22334)(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锦城镇水巷街4号

被投诉人2: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44层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不服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就雷波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项目(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36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的▲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限制性条款,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制条款,让短时间无法做出报告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提供▲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相关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二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