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协议书规定了甲方(金辉优步湖畔)和乙方(劳务分包人)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3.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 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 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 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 保证 B 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
3. 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四、机电设备使用: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 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 500 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 1000 元~5000 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0 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 200 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500 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 100 元~1000 元
6. 罚款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项目部财务,如未按时上交的加扣滞纳金 2%每天。
本协议书的签订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