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旨在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修缮工程的计价行为,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客观、公正、公平,同时兼容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工程量清单计价涵盖了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制定,到工程合同价款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它要求所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主要由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修缮项目必须执行这一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修缮项目也推荐执行。其他类型的修缮工程如果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样需遵循该规范。
工程量清单是计价的基础,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数量,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负责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工程量的计量和结算则按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工程量清单漏项、计算偏差或工程洽商,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算。
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则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项目以分部分项清单方式计价,其余以“项”为单位计价。规费项目应包含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费用,并随政策调整,税金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费率计算并随国家税务政策调整。规费与税金不允许作为竞争性费用进行调整。
综合单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基于《房修计价规范》、计价定额、计价办法、设计文件及《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投标报价则参考企业定额、市场价格、现行计价定额和《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对于漏项或新增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就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的取费标准达成一致。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可依据现行定额、市场价格和原投标费率确定。此外,规范还规定了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约定,以及在价格波动超出约定范围时的调整方法,通常建议材料、人工和机械风险幅度在±3%至±6%之间。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北京市的房屋修缮工程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计价体系,确保了工程计价的标准化、透明化,保护了各方利益,促进了公平竞争,并适应了市场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