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11-0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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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更好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发包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对《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主要特点
  一是对供应商实现公开征集、动态管理。
  二是对供应商退出机制增设前三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案件期限未满、服务资质不能满足要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主要内容
  将《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印发)第八条修订为:“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的施工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等服务,分别由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和海洋渔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需求对供应商实行公开征集、动态管理,征集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及阳光平台公示,供全市使用。若发现前三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案件期限未满、服务资质不能满足要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咨询部门: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593-287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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