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6-0101-2024-00024
- 发文字号: 宁民宗函〔2024〕5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生成日期: 2024-07-23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2127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类
民族界委员:
《关于设立“闽东之光”研究院畲族文化研究基地的建议》(第20242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大力支持猴盾村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活动,一是指导猴盾村开展“三月三”节庆等活动,联合蕉城区举办少数民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唱支畲歌颂党恩”大型文艺演出,进一步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安排经费补助猴盾村建设歌台电子屏翻译字幕,连续四年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支持由猴盾村牵头的畲族音乐活动中心开展畲歌畲语非遗传承活动,每周定期开班培训,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指导村里每周六下午常态化开展畲歌畲舞表演,邀请畲歌畲语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进乡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等。三是推荐猴盾村非遗传承人雷美凤、雷清梅等参加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2024年第二期中华优秀文化项目开展仪式的展演。向省民族宗教厅推荐猴盾村党支部书记参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指导猴盾村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大力支持猴盾村文化设施建设。感谢提出的宝贵建议,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少数民族工作。
领导署名:兰志旭
联 系 人:钟月花
联系电话:0593-2826033
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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