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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实施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06 16:38  文章来源: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28日,《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实施发布会在建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光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魏敦盛就抓好贯彻实施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南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和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将于今年3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凝聚了各方的努力付出和智慧结晶,是一部符合南平实际、体现南平特色的高质量法规。立法、执法是一个整体,要齐心协力做好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切实以法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发展,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安全和发展的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让《管理办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管理办法》,有效掌握其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普法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明晰各方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要着力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科学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规划,补齐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短板,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系统解决民生关切的城市病问题。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使《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化。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切实把法规落到实处。要抓好监督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采取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专项咨询、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问题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持续跟踪问效。要认真做好有关法律问题答复和具体操作指引,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和法规自查清理工作,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法规制定和实施的整体功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主要内容等作解读,市水利局、城管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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