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18日
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依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业人才优势,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选派知识产权特派员入驻重点创新主体开展点对点服务,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高价值专利链,助力建设更具引领力的科技攻关体系、更具自主力的企业创新体系,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创造保护、创业领航”的独特价值,进一步推进我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创新集群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入驻对象
1.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
2.院士团队;
3.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企业;
4.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初创型企业;
5.其他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创新主体,或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主体。
(二)入驻条件
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技术领域;
2.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或有先进的技术和产品;
3.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三)工作任务
1.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瞄准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大知识产权供给力度;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构建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相互匹配、专利布局与产业链培育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促进我省重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战略能力提升。
2.着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推广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围绕创新链布局审查链,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保护;提高专利申请预先审查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审查促进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益运用。
3.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聚焦指导提升创新主体自身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特别是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利用能力,助力解决困扰创新主体“卡脖子”技术的攻关;充分运用专利导航成果,助力创新主体进行产业布局,抢占市场发展先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4.着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发挥我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平台优势和驻企服务的人才优势;推广使用代理服务政府采购标准,以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创新主体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
(四)入驻时长
根据创新主体具体需求而定,集中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五)申报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有意愿申报的创新主体可填写申报书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入驻对象,并予以公示。
(六)配套支持
1.将入驻创新主体纳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白名单,在备案和预审申请服务环节予以重点支持;
2.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的一对一辅导、专家会诊、专场培训等服务。
三、相关要求
本实施方案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上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为抓手,不断强化原始创新能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将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具体实施单位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由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入驻创新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采取公益服务模式。对入驻服务期间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所形成的有益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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