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点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指引(试行)》解读
《陕西省重点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指引(试行)》是针对省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且容易被侵权的注册商标所制定的行政保护措施。该指引旨在通过建立重点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名录,加强对重点商标的跨部门、跨区域行政保护和维权工作,提高全省商标行政保护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措施》中明确要求要加强驰名商标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健全商标协同保护机制。
(二)实施背景:近年来,商标侵权现象频发,尤其是针对一些知名商标、老字号等侵权现象突出。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商标侵权也存在维权难、维权贵、周期长等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定义与范围
1.重点商标:指在陕西境内登记注册或者经营的企业(组织)、自然人持有的,在陕西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需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2.使用范围:适用于在陕西境内注册或实际使用的商标。
(二)名录纳入条件
1.经行政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
2.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的商标。
3.三年内遭遇严重侵权或抢注,需要重点保护的商标。
4.遭遇境外商标抢注,需要重点支持海外维权的商标。
5.符合本省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扶持、培育的商标。
6.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本省商标。
7.其他需要加强保护的商标。
(三)名录纳入方式
1.主动纳入:省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情况主动将复核条件的商标纳入保护名录。
2.申请纳入:依商标权利人申请,经所在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后,有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决定。
3.推荐纳入: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省级单位、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项目)举(承)办者等主体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决定。
(四)管理与保护
1.保护措施
专项保护行动:适时开展商标专项保护执法行动。
跨部门协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协作,建立和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跨区域协作:发挥跨地区商标侵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作用,主动开展跨地区跨省市商标侵权执法保护协作。
维权支持:为保护名录中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提供专家顾问咨询、法律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发布、风险提示、人员业务培训、海外维权等服务。
2.动态管理
保护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商标可以每年集中申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移出。商标持有人需及时提供商标变更信息,确保名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实施保障
1.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侵犯名录中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将查处侵权名录中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列为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2.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名录信息共享平台,每年适时发布名录,并公告纳入、移出名录的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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