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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牢牢把握统计工作新定位  为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日期:2024-12-30 15:42 来源: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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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佟宇

20249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为推动统计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省统计系统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正创新、坚定法治理念、巩固法治自觉、扛起责任担当,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坚持“数据真实、分析透彻、服务到位、法治保障、担当奉献、创新发展”工作理念,不断推动我省统计工作重心由“调查监测为主向分析研判指导服务”转变,工作方式由“事后核算向事前预测预警建言献策”转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改革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事业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统计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才能使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省统计系统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政治理想、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首要职责。统计是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依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的根本要求。要把统计服务放在中央对我省发展的战略定位上、放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思考谋划,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作用,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提高统计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多样性,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揭示经济社会运行规律,如实反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成果,系统监测各项政策措施效果,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提出决策参考建议。要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要求,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特点,及时建立健全符合我省现代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的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反映龙江高质量发展成果,力争在冰雪经济、生物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统计监测制度建设方面,提供可供参考的探索实践。

坚持改革创新,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核心动力。改革创新是统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贯穿统计工作各环节各领域,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工作、推陈出新,增强统计工作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深刻把握新修改《统计法》作出的各项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要求,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统计重点改革任务,切实增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对照重点改革任务部署推进,推动我省统计现代化改革从“设计图”转为“施工图”、成为“实景图”。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破解改革难题、规范改革行为、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赋能增效。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任务,主动对接国家统计局,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统计改革项目与任务,深入研究更加有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方法,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努力实现落实国家制度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

坚持提高数据质量,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生产出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实现了纪法衔接,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要坚持把数据质量作为衡量统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审核评估办法,切实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客观真实地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广泛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源头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不断夯实统计评价科学发展的基础。要不断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帮助统计用户了解统计调查实施过程、统计数据质量保障机制、统计数据使用注意事项等,让更多人了解统计、走近统计、支持统计。

坚持依法统计,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统计法》,从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统计权威的高度,规范统计调查活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要坚持教育和问责并举、预防和惩治并重,持续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和常态化,以惩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统计纪法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好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要结合新修改《统计法》,积极推进我省地方法规制定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修改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等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

坚持能力作风建设,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支撑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奋力实现新修改《统计法》赋予统计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对干部能力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观察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素质,锤炼过硬本领。要转变工作作风,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敬业精神。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抓落实。要团结和谐、担当奉献、清正廉洁,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以贯之将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在重大任务中发现培养干部,建设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要聚焦干部能力提升,加大统计人才培养力度,打造过硬的专业队伍和中高层次人才队伍。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奋发有为、只争朝夕、勇创一流,牢牢把握统计工作新定位,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责任编辑:谢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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