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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3-01-16 20: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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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黑龙江省统计局网站(http://tjj.hlj.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黑龙江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统计咨询职能,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在主流媒体发布《新理念引领新发展 新时代开创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2021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22年我省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解读。编印发放《黑龙江统计年鉴》《黑龙江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坚持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加强数据分析解读共享,充分满足各方统计数据需求。编撰《统计解读》,让民众进一步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提升统计工作的知晓率。成功举办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变革,回顾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巨大成就,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等统计系统工作动态,进一步树立统计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新形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发布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发布黑龙江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三批次公布2022年抽查事项、抽取过程和被检单位名单,公开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在信用黑龙江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49家。预决算公开,依托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省本级及事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政务服务管理事项公开,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人大提案办理情况。

(三)深化统计信息公众服务。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增设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意见征集栏目,更好服务公众需求。提前做好咨询比较集中的统计指标和数据的整理工作,主动公开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和2021年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过依申请公开、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统计数据咨询服务400余次。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统计信息宣传和服务渠道,开通“黑龙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省经济社会统计数据,不断完善统计新媒体建设,持续提升统计公信力,扩大统计影响力。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改版升级,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标准化、便利化,整合原网站栏目内容,改版后页面更加清晰,查找内容更加便捷。增设“政民互动”栏目,主动听取民心、了解民情、汲取民智,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2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0

2

0

0

0

0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标准化建设、主动服务公众方面成效明显,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依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不完善,互动交流栏目答复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2023年省统计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补充网站网址、政务新媒体帐号等信息,进一步明确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加强答复的审核把关,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推诿、敷衍现象,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谢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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