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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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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重要政策举措公开,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助落实、以公开惠民生、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环境功能作用,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为推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深化经济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支持民营经济政策举措;深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化民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信息,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质效进一步提升。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公示和留存备查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公开目录,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常态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围绕办理工作环节明确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强规范、畅流程、控风险、提质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和企业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加快建设省市两级政策文件库,实现政策文件“一库全收”,优化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加强已公开信息管理,及时清理无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率先出台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专区省级标准,务实推进专区建设,县级专区实现全覆盖,乡级专区覆盖率达45%利用政务公开专区开展政策宣讲、解读等活动,发挥专区线下阵地作用。推进政策解读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健全答复机制,提高政策咨询服务质量。严把政府公报刊登标准,完善核查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推进公报数字化转型发展,省市两级政府全年共编发政府公报159期,刊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98件。

(五)监督保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全省业务培训,分层次分行业调度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持常态化考核,及时发问题清单,督促各地各单位整改提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安徽政务交流》刊发830篇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2

12

32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43

2908

126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46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20973

行政强制

3853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637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264

451

18

54

57

49

178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0

7

0

0

0

0

29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31

151

12

17

18

20

68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81

66

2

5

13

6

237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73

2

0

0

0

0

7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4

5

0

0

0

0

8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7

1

0

0

0

0

18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09

12

0

0

1

1

22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40

4

1

0

0

0

14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36

1

0

1

0

0

13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4

2

0

0

0

0

6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3

1

0

0

0

0

1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69

147

2

21

22

14

57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79

6

0

6

0

0

39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9

1

0

0

0

1

3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97

1

0

0

0

0

198

2.重复申请

231

6

1

2

0

0

2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9

0

0

0

0

0

9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16

0

0

0

0

1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43

3

0

0

0

0

46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65

1

0

0

0

0

16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6

0

0

0

0

0

16

3.其他

635

19

0

2

1

2

659

(七)总计

17021

445

18

54

55

44

176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33

13

0

0

2

5

55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27

171

170

56

624

172

24

132

62

390

49

3

18

18

8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平台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二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推进线上政务公开平台智能化数字化,挖掘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公开平台联动作用。二是督促省有关部门加强对部分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评估检查,进一步提质增效。三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要求,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全省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1230元。

(二)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提出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各领域公开目录。在目录编制指南中,创新设置“范例”要素,各公开事项均按照范例要求的统一格式、样式公开,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清理无效、无关信息,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标准规范。

(三)推进政策解读提质增效。组织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各市及部分县区建设“集成式”政策解读专题,梳理政策热词,分类汇总涉企惠民政策和解读材料,方便公众查询。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热点,运用图表、动漫等形式,开展涉企和惠民政策系列解读,一揽子说清讲透政策内涵。部分市县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日活动,现场为企业群众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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