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诚佰物流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取得道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11月10日已超过180日未在运政系统里上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运便字〔2014〕181号)《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款,对取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在180日内未按规定投入货物运输车辆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局将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贵州诚佰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按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赫章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