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14 17:20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县政府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9件,内容涵盖了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其中水利类8件、交通类30件、城建类22件、财经类20件、文化旅游类5件、农业类6件、教育类1件、国土类1件、林业类4件、环保类1件、通讯类3件、卫计类2件、民政类2件、社会治理类2件,其他类2件。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领、交办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1974号),制定办理措施,明确办理原则和时限,分别由分管副县长牵头,跟口主任负责协调和跟踪督办。目前,全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答复,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其中所提建议已办理30件,占交办数的27.52%;正在办理26件,占交办数的23.85%;今后创造条件逐步解决36件,占交办数的30.03%;留作参考17件,占交办数的15.59%。

一、已办理落实的建议和意见30

(一)财经类9件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毛世华、游明学、李仲云等10名代表提出《野马川镇上、下街实施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工程拖欠老百姓资金补助问题》(53号)该项目属于2014年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由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016年6月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工程进度,野马川镇于2013年至2018年陆续已向县财政局借支3300余万元,这笔资金已经足够支付野马川镇2013年至2016年间棚户区综合整治的所有项目。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周航、何远志、王进辉、姚敏等37名代表提出建议提高村医待遇54号)。一是参照村干部标准解决村医待遇问题。目前村医工资待遇基本构成如下:政府定额补助400//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417//人,年终绩效考核1200//人。单就政府补贴待遇而言,确实偏低,但村医可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等方式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据调查,我县一些业务开展较好的村医月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其工作性质、服务方式等与村干部相比有其特殊性,不适合比照村干部待遇标准对待;二是关于村医养老保险201684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的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类是按照2012年《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应当按照2007年原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类是具有本省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20071231日及以前在本省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或经村委会、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示后出具证明,本着自愿原则,可按照2015年省人社厅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所需资金由个人一次性缴纳。第三类是未到达上款规定年龄即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以上至规定退休年龄内的,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三类人员除第一类外,第二类、第三类人员养老保险均由个人缴纳所需资金。因此,我县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暂时政策内无法解决建议由村医自行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下一步若上级有政策支持,我们将积极抓好落实三是关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及基药补贴。我县已于20195月分别拨付2017年和2018年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33.19万元和620.81万元。另外,2018年度村医政府定额补助239.8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87.36万元,村医年终考核奖励资金52.44万元)已于20182月发放到位。

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韩建、陈志远、马英等十名代表提出《关于县政府成立浦发基金验收专班》(61号)。县委、县政府对浦发基金项目高度重视,20193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门对浦发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刘军同志任组长,唐瑜同志任副组长,县交通局、扶贫办、财政局等项目涉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浦发项目验收工作专班,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4.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徐永权、樊金华10名代表提出《争取资金解决政府实施工程问题》70号)。在政府实施的工程中,由于资金匹配不到位,出现许多问题。一是2017年实施的村活动室建设。建设项目435个,其中,浦发资金项目25个,资金由县扶贫办负责解决;人居环境项目64个,资金由县生态办负责解决。脱贫攻坚基金建设项目346个,计划总投资约18552.2万元,缓建的24个,资金约1440万元,启动建设的322个,除去5个城市社区活动阵地是通过划拨资产解决外,其余的317个,共需资金约17112.2万元,目前已划拨资金约9981.63万元,占总资金的58%。二是古达乡发河、中山、石营饮水安全工程部分工程款未付。古达乡已按要求将工程整改完成,县财政局在2017年5月4日拨付整改维修第一批资金15万元到古达乡财政分局,且古达乡已支付工程款15万元给施工方,在2019年2月3日,县财政局印发《赫财预字﹝2019﹞102号》文件,拨付1000万元至乡镇财政分局用于整改项目所需资金,其中下拨古达乡整改资金指标为80万元。三是2016年古达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并拨付了工程款。

5.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詹以香、王朝江、禄太银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河镇乡苹果产业资金整合力度》(60号)。关于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根据《赫章县矮化砧木苹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安方公司协调恒大集团赫章扶贫公司出资1亿元。剩余不足资金,由安方公司牵头,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配合,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申请扶贫产业子基金或者进行贷款的方式按照规划方案将资金筹措到位。目前正在开展融资工作:一是通过建行“农富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入股固定分红的模式。在河镇乡、安乐溪乡、德卓乡3个乡镇计划入股农户1000户,每户入股资金5万元,计划放款资金5000万元。目前放款到位3500余万元,拨付河镇乡2200万元;第二批安乐溪乡、德卓乡预计放款1500万元,前期工作结束,已对接协调银行到村开展业务办理;二是贵州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已经完成妈姑、达依、河镇、古达、雉街、铁匠、辅处7个乡镇资料审批及现场调查工作,完成妈姑、达依、铁匠、雉街、古达放款合计1490万元。第二批贷款乡镇正在积极对接协调中;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跟踪申报绿色产业子基金。

6. 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双坪、罗州代表团等4个代表团马晓梅、袁跃、祝明全等50名代表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65号)按照《赫章县 2018 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验收工作方案》(赫府办发电〔2018〕158 号)要求,已对2018年度的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进行兑现。全县验收合格面积57191.73 亩,其中领导示范点验收合格面积49168.33 亩,50亩以上集中连片基地验收合格面积8023.4亩。牧草验收合格面积6278.88亩(青贮玉米除外),补助标准480元/亩,金额301.38624万元;万寿菊验收合格面积14867.81 亩,补助标准300元/亩,金额446.03433万元;其他作物验收合格面积36045.04亩,补助标准300元/亩,金额1081.3512万元;合计金额1828.77177万元。已通知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办理完毕。为保障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已下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启动资金2000万元,按各乡镇(街道)承担比例下拨,并通知其财政分局办理完毕。

7.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潘顺超、韩立书、姚世菊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将白果街道银山社区干部报酬纳入县级预算的建议》59号)。已由县组织部牵头,对2018年新成立的16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并进行台账管理。根据社区干部的任职时间,对其补发2018年的报酬,同时16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干部待遇纳入2019年的县级财政预算

8.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忠举、吴秀群、王登秀等10名代表提出《加大可乐遗址公园建设投资和推进力度》55号)。可乐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2018年3月13日赫章县可乐考古遗址项目建设指挥部在可乐乡召开会议,会议决定能施工的工程确保在2018年5月20日前完工,部分工程因规划调整需要经赫章县可乐考古遗址项目建设指挥部同意暂缓实施,同时由安方公司继续完善沿河两岸的工程和对建设中破坏的场地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出行。

9. 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徐永权、樊金华10名代表提出的《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56号)2018年,我县村干部待遇如下:一是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报酬2200元;在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每人每月发放报酬2000元。2019年,考虑到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经县委研究,在2018年的基础上,将村干部正职报酬增加300元,副职增加200元。二是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2018年下半年开始基数为3228元)财政代缴19%,为613.32//月;2019年财政代缴参合金220//年。村(社区)正职干部发放年终考核业绩奖1200//年。三是继续实施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考察及报酬截止目前,全县共1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副科级干部报酬,待遇为5610//加上财政代缴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参合金(220/年)和正职年终考核业绩奖等待遇,在任村(社区)干部实际享受待遇为正职3230//月、副职2930//四是认真落实《中共赫章县委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赫委201710号)要求,从2018年起,以当年村(社区)干部报酬为基数,形成村(社区)干部报酬定期正常增长机制,以3年为一个阶段,每阶段村(社区)干部人均月报酬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增加20%,但最高不得超过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发工资标准

(二)民政类2件

1.双河、罗州代表团唐胜永、朱家美、黄训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农村公墓建设的意见99号)。内容涉及农村公墓地建设滞后,建议修建家族祠堂等。根据《赫章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赫章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村(居)农村公益性公墓可以一村一建或几村联建的形式修建,由受益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公墓建设方式,需增加修建公墓的,选定地址后,按照程序报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保、水务、规划和民政等部门审批后可扩建;同时根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式墓地。因此,关于修建家族墓和家庭祠堂安放骨灰不符合国家殡葬管理相关规定。

2.双河街道代表团徐仁聪、陈光强、饶应军提出《规划农林公墓地》100号),建议在各社区选择宜地规划公墓。根据《赫章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双河街道、白果街道第一阶段启动殡葬改革工作的23个村(居)实行集中安葬,城市规划区内集中安葬县经营性公墓,县经营性公墓配套有公益性墓区,第一阶段启动的村(居)社区死亡人员可安葬公益性墓区内。

(三)城建类6

1.双河代表团皮仕全、彭福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整顿城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建议》45号)。主要涉及学校门口占道经营乱象整治。2019年县综合执法局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整治:一是今年5月10日经赫章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整治的通告》,同时由片区中队管理人员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自今年5月13日起,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县政法委、县教育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多家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行动,集中整治新一中、老一中、一小、二小、民中等学校周边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清扫保洁力度。共引导劝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70余起,规范超门面经营110余起,拆除违规搭建建筑物43起,清理乱堆乱放物品40余件,暂扣物品80余件,全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及秩序。

2.双河代表团皮仕全、彭福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迁移城关三小门口城管岗亭堵塞消防通道的建议》(46号)。该岗亭已于今年3月14日迁出三小门口。

3. 兴发、松林、雉街等代表团邓学远、马春、周焱提出《在城区人群集中处开发停车场以缓解堵车和无停车位的情况》(40号)。为缓解县城区停车难问题,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后河、大操场、狮山棚户区改造以及湿地公园、体育馆综合体等建设项目中配套公共停车场,并在其他区域改造中结合存在问题统筹安排;二是按照规划要求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均配备建设地下停车库,并满足住宅按1个/套住宅,商业0.5个/100㎡泊车位的规范标准进行审批及验收;三是在汉阳街道办事处开发350个停车位,用于临时停车。下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建立以县城总规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位供应体系,同时通过城市功能疏解、加强公共交通、完善慢行交通、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停车设施等方式,多管齐下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4.双河代表团罗义勋、彭富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城市规划区内无房户住房的建议》(35号)。《赫章县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旧房翻扩建审批原则》(赫府办发〔2013〕357号)明确:城关镇、白果镇、野马川镇、达依乡的住房困难户均按照文件的审批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但无房户不准予新建,可以按人均25平方米审批翻建或加层。2017年1月10日印发的《关于明确县城规划区农户建房审批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17〕4号)明确:“禁建区内的无房户,由辖区所在乡镇调查核实后统计报送至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汇总上报县政府研究,适宜保障性住房安置政策。限建区内无房户,按照每户占地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进行审批”。2017年3月2日,县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2017〕7号)明确:“自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办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自建房审批相关手续”。根据以上政策及文件精神,原县规划局已从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审批县城规划区内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的建房手续。县直相关部门将按照安排积极配合县城建办完善近期改造范围,有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5.双河代表团罗义勋、彭富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设卸旗村物流园区解决困难群众就业》(34号)。关于在卸旗村建设物流综合体的初步规划设计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土地征收已完成80%,目前正在编制物流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余手续同步办理中。

6. 双河代表团罗义勋、彭福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双河街道关于在明确整脏治乱责任区范围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整治运营的建议》37号)。县综合执法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中心加油站至南环路马家沟为界,将赫章县主城区划分为新、老两个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分别由四川成都平安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深兄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赫章分公司负责;二是南环路的保洁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目前由公益扶贫专岗的环卫工人对整条南环路进行保洁,洗扫车辆每天至少洗扫1次,同时由建筑文明施工中队对周边建筑工地带泥上路进行管理,有效保障南环路的保洁质量。三是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一直是整治的重难点区域,县综合执法局已对接运营公司,正在整治夜里广场及小河沟周边卫生治理,打造其文化氛围。今年以来,已经陆续开展过10余次背街小巷专项整治行动,清理积存陈腐垃圾170余吨,但由于大部分区域住户较多,乱丢乱倒行为屡禁不止,整改过后反复污染的情况频发。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督促运营公司成立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突击小队,定期突击清理背街小巷垃圾,逐步提高背街小巷保洁质量。

(四)社会治理类1件

双河街道代表团罗义勋、彭富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依法打击不尊重事实缠访、闹访》(101号)。目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已按照有关要求,严格依法处理违法上访人员,依法收集现场证人证言,对于合理诉求的不合法表达方式因情施策、依法处置,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截止目前,2019年共办理案件14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11起),打击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人员23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逮捕3人,起诉2人,行政拘留20人)。

(五)卫计类2

1. 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邓学远、马春、周焱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下达县合医收缴方案》(103号)。根据《关于2019年度新农合集中筹资个人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18〕7号)第二款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根据《关于认真抓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卫计通〔2019〕5号)第三款第一条的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部分按深度贫困县、贫困县、非贫困县分成三类地区,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按不同比例分担。县级政府可统筹整合医疗救助基金、社会捐助资金等参保。对特殊人群资助标准我县已于2019年1月23日印发。

2. 妈姑、珠市代表团王荣、郭世明、龙清方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自筹部分未用完的可结转下年、不用每年都清零》(104号)。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的通知》黔卫发〔2013〕14号的规定:原则上2013年起,全省各统筹地区不再设置门诊家庭帐户,家庭帐户的结余资金继续使用

(六)农业类3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王景、郭世明、张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83号);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和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李爱明、岳代聪、谭家文等20名代表提出《由县级统筹规划,将种桑养蚕项目(产业)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扶持,统一规划种植》(82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县委、县政府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扎实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按照“调结构、优产业、提水平”的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今冬明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于年初下拨2000万元用于种子、种苗、生产物资的准备,确保按照季节时令种植;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完善推广香葱“11235”、柳江蛋鸡“65338”、“返租倒包”、可乐猪“119218”等利益联系机制,现有龙头企业33个,省级11家、市22家,今年拟申报省市级3家;三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配合,办理2018年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1828.77万元。四是按照县四大班子领导领衔推进500亩以上坝区和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种桑养蚕产业由县委宣传部长领衔主抓,已在平山镇、古达、威奢、达依、铁匠、辅处、结构等地理条件好的乡(镇)优先发展,共实施桑蚕产业面积合计15769.5亩,下步将按照专班推动,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合理规划,完善组织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发展壮大桑蚕产业。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姚敏、孙俊、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84号)。自2017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号角吹响,县委、县政府结合省、市要求,制定了“五线三重点”规划布局,在产业基础、土壤条件、海拔气候差异较小的乡镇实施连片种植、规模划发展,但乡镇仍出现各自为阵的格局。2019年为打破地域格局,弥补长线产业不足的缺陷,按照省市的新政策、新要求,重点以500亩坝区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建成县级5000亩示范点4个,乡级1000亩规模示范点104个。

(七)文化旅游类1件

妈姑、珠市代表团张志倩、文鼎贵、龙德慧等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保护力打造珠市民族特色小镇》91号)。一是2019年以来,县民宗局一直致力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村镇的建设和挂牌命名申报工作,2011年兴发乡中营村、雉街乡发达村和雉街村、珠市乡韭菜坪村和上寨村、辅处乡葛布村等六个村寨被纳入贵州省“双五百”建设扶持推进计划。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生态危改资金、民居改造、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少数民族建房补助和韭菜坪村布髦文化园等基础设施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方面,县民宗局古籍办对全县少数民族文化开展收集整理,目前已取得一些成果,出版了《赫章县苗族大事记》,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采风10次,收集彝族词条500条及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作品,拟于2019年底整理出版;三是关于民族特色小镇的申报,由于对文化底蕴、建筑特色、产业支撑以及投入资金打造条件成熟度等的要求极高和近十年来上级部门没有组织申报,所以赫章县目前没有申报打造民族特色小镇。

(八)国土类1件

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徐永权、樊金华等10名代表提出《威奢煤矿危险区农户搬迁》(107号)2017年2月,威奢煤矿对待开采的东翼矿区的5户农户实施了搬迁,共计补偿金额为3430130元;2018年10月16日,为进一步化解矿区地质灾害引起的矿群矛盾纠纷,全面解决矿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方公司启动了威奢煤矿(一期)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组织人员对影响区域内38户群众的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丈量、登记,其中14户因采动房屋受损。今年4月28日已搬迁4户,10户已签订搬迁协议并搬至威奢乡临时安置房,并给予每人每天40元生活补助。24户暂未受到影响,已制定了初步搬迁实施方案,争取在受采动影响之前搬迁。

(九)水利类3件

1.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郭信、谭巍10名代表提出《修建财神镇小海社区至中田坝社区河堤》77号)。小海社区及中田坝社区河堤已经修建完成,其余河段因保护面积较小,上级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待上级政策放宽时积极争取资金实施。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秀群、王登秀、吴忠举9名代表提出《请求解决可乐乡野脚步沟河堤》75号)。该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3.妈姑、珠市代表团王荣、郭世明、张青8名代表提出《加强农村人饮水工程建后管理》74号)。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合理、管护得当、效益高效、运行长久。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至关重要,现已印发了《赫章县农村饮水安全建后管理办法》,并由县水务局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建符合本地特色的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和落实管理人员,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得当。

(十)其他类2

1.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徐永权、樊金华10名代表提出《关于精简会议和考核》(108号)。关于精简会议:由县政府办牵头,各部门配合,下大气力转变文风会风,“文山会海”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减少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自2019年1月至8月,要求县直部门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同期相比有5个月均出现大幅降低。其中4月份同期相比降低50%。三是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四是严肃会议纪律,正会风。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代会;参会者按时签到、参会,未签到者视作未到会;对违反会议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关于精简考核。县考核办积极对接了解全市其他9个县(区)考核管理方式,在经过反复汇报、讨论、修改、论证的基础上,县考核办代县委、县政府修改完善印发了《赫章县县管班子及县管领导干部双考双评双挂钩差别化考核管理办法》(赫委〔201914号)、《赫章县2019年考核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1963号),将2016年至2018年实行的季度差别化考核,每年开展综合性考核工作4调整为季调度、半年考核、年终总评每年开展综合性考核评价工作2”,即第一、三季度采用工作调度的方式掌握和推动乡(镇、街道)、部门工作,半年和年终分别开展一次综合性考核评价,切实减少了考核频次,减轻了基层迎检、迎考负担

2.妈姑、珠市代表团王荣、郭世明、张春等8名代表提出《关于精准脱贫工作》(109号),建议建立全面系统的约束性考核机制,对脱贫对象明确责任,避免出现帮扶干部“挣脱气”,脱贫对象“闲得慌”的现象。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对脱贫对象明确责任的建议无法实现;对脱贫干部考核方面,根据《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被帮扶方“等、靠、要”思想严重或不配合开展工作等特殊原因,导致帮扶人不能完成帮扶任务,经查实后不予问责。另外《毕节市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赫章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对帮扶干部的考核及问责也有明确规定。

二、正在办理的建议和意见26

(一)交通类11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谭家文、陈孝勇、吴秀群等10名代表提出《加快启动阿维寨至可乐段提质改造项目建设》2号)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郭信、谭巍等10名代表提出《赫章至可乐路面维修》(11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大,特别是实施赫奎公路扩建以来,车流大量从妈姑至可乐一线经过,造成妈可路车流量激增,车辆荷载较大导致公路损坏严重; 2019年初已启动该项目的灾毁重建大修工程,对路基沉陷等路段进行加固,现已完成工程90%左右,预计今年年底完成。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王刚、詹以香、廖洪友等11名代表提出《尽快恢复赫奎路复工维修原老路使用的建议》(9号)。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公路改扩建工程,全长95.9公里,路基宽12米,总投资18.91亿元。项目经过赫章县双河街道、财神镇、朱明镇、可乐乡、河镇乡、德卓镇接彝良县奎香公路,贯穿全省极贫乡镇之一的河镇乡,共连接6个乡(镇)、34个村寨。对于尽快恢复赫奎路复工的问题,县交通局已于今年3月份全面复工,对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黔滇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采取分段实施方式建设:201912月底前建设完成舍虎隧道出口至奎香段22公里,201912月底前建设完成可乐乡丰收桥至舍虎隧道段8.7公里,20206月底前建设完成赫章县后河至财神段21公里剩余里程财神至可乐段的建设已纳入省级统一实施的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计划,对原有路面进行修复,待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后再按设计进行建设。

3.河镇、安乐、德卓代表团、郑永壮、陈志远、马英等10名代表提出《立项建设财神-朱明-结构-安乐12米宽公路》(26号)2017年以来,赫奎公路启动建设,财神至朱明就属于赫奎公路改造项目的一段,已纳入省级统一实施的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计划,对原有路面进行修复,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同时财神至河镇8.5米宽县乡道改造项目于2018年基本建成,项目途径结构、安乐。

4. 财神、朱明、结构等代表团毛朝鹏、郭信、谭巍等10名代表提出《完善通组路安保设施》(10号)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组公路建设过程中将安保工程纳入实施范围,按照每公里不得少于175米的安保费由乡镇进行统筹,将安保的建设资金根据每条公路实际实施的安保进行拨付;二是安保工程统筹的结果报县交通局备案后,验收时根据安保设置情况予以验收,未实施的不得验收;三是对于2014年以前实施的农村公路未完善安保工程的,县交通局已纳入计划,2019年拟实施800余公里,现已完成80%,预计年内完成。

5.罗州、双坪代表团黄训毕、郭幔、尹朝香等10名代表提出《启动鹰哥嘴到罗州镇油路建设》(17号)和《启动岔河至罗州地路建设》(18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鹰哥嘴至罗州公路和三岔河至罗州公路作为我县纳入“十三五”交通规划和《毕节市干线公路规划》的重点项目,鹰哥嘴至罗州公路已完成招投标,已于2019年10月份启动建设。三岔河至罗州公路已完成砂石至罗州段公路建设,剩余18公里由省交通厅统一招标,计划2020年启动建设。

6. 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邓学远、马春、周焱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县财政局、交通局等部门协调项目建设工程款改善羊场至威奢(松林段)、姑开至金盆(松林段)交通条件》(20号)。该项目属于县乡道改造项目,姑开至金盆(松林段)项目名称为《松林至花苗寨公路》, 2017年启动建设,全长14公里,预计2020年6月底前完工。

7.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王朝江、詹以香、廖洪友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发纳丫口隧道建设进度的建议》(21号)和《关于帮助维修发纳丫口老路的请求》(28号);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谭巍10名代表提出《财安路财神过境段发纳丫口路面维修》3号)

以上三件统一答复:财神至河镇公路改造工程已于2017年进行建设, 2018年完工。公路中设计有一处隧道工程,发纳丫口隧道,全长1.33公里,建成后,车辆将不再从发纳丫口绕行,缩短车程9公里, 2019年已启动发纳丫口隧道公开招投标,拟于2020年启动实施。另外,县交通局已将发纳丫口段的大修规划纳入向上级申报大修的计划,待争取到资金后及时启动建设。

(二)城建类3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杜天洪、毛世华、李仲云等10名代表提出《扣除资金,督促2015-2016年贵州民居建设安全隐患工程整改》(38号)和整合资金加快建设平山镇小城镇建设》(47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关于“2015-2016年在平山乡实施贵州民居建设,使用小青瓦建设屋顶,施工方对房檐、梁及屋顶等施工结构不合理,造成农户屋面吹开,房檐掉落等,给农户及周边人群生命财产最大隐患”等问题。提案内容反映了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住建局正加大对接协调力度,对实施过“贵州民居”建设的村庄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汇总,形成报告提请市、县统筹解决。

关于平山镇市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县住建局在内的各相关部门正在多方协调,积极争取省级、市级专项资金

2.妈姑、珠市代表团刘晓龙、王荣2名代表提出《妈姑镇砂石社区棚户区改造》(43号)。现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由县征补办负责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底数,协调妈姑片区700套安置房进行安置;二是纳入下步棚改计划解决。

(三)文化旅游类1

妈姑、珠市代表团张志倩、文鼎贵、龙德慧等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贵州屋脊韭菜坪和天上石林景区开发进度的建议》(87号)。贵州屋脊赫章韭菜坪景区于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发布,2007年对总体规划进行批复,规划范围包括韭菜坪高原风光、巫木屯夜郎石林以及上满定彝族文化、大坪子彝族村寨4个景区。由大韭菜坪与小韭菜坪联袂组成的乌蒙山韭菜坪,是中国山地避暑旅游基准参考体系的代名词—阿西里西指数研究基准地,以“清凉指南”形象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7年等多次荣登“中国十大避暑名山”。目前,该景区建设已纳入《赫章全域旅游策划》重点内容,原景区总规修编已完成,并由风管处逐级上报评审。同时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完成了小韭菜坪古彝圣山景区、夜郎部落石林景区初步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雉街至珠市大坪子公路改造,路基已基本完成;同时依托2017年贵州屋脊赫章韭菜坪风景名胜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完成了珠市乡大坪子小广场、停车场、花海、观光步道等设施的建设。

(四)财经类4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李世发、吴秀群、王登秀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赫奎路征地尾款和启动建设的意见》(57号)。由于赫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拨付资金支付赫奎路征地尾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安排县财政局多方筹集资金尽早支付赫奎路征地尾款,确保赫奎路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妈姑、珠市代表团王荣、郭世明、张青等8名代表提出的《兑现2011-2013年核桃种植补助费》(62号)。赫章县《2011-2014核桃种植基地建设》已由第三方完成验收工作,待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程序划拨兑现。

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马英、陈志远等10名代表提出《兑现2015年至2016年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项目拖欠款》(64号)双坪、罗州代表团王宁、黄训毕、郭幔等10名代表提出《拨付罗州脆红李种植涉及退耕还林工程欠款》(67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县林业局正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完善涉及农户资金花名册,待完善相关报账资料后,及时兑现资金。

(五)水利类1件

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游明学、李仲云、毛世华10名代表提出《野马川镇河堤治理工程问题》73号)。该项目正在施工,预计年底完工。

(六)林业类3件

1.朱明镇人民政府施绍红代表提出《建设朱明核桃主题公园》(93号)。该项目外围调查已结束,总体规划编制初步文本框架已基本形成。县林业局正与上级部门对接下一步的工作。

2. 妈姑、珠市代表团王荣、郭世明、张喜等8名代表提出《解决退耕还林遗留和林权争议问题》(94号)。县林业局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兑现花名册、验收报告等资料,待完成后请求县财政局拨付资金;二是由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已发放的林权证,提高林权证准确率,保障林权证的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3. 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舒荣、赵云、周安涛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将楠竹种植项目纳入退耕还林指标或列为绿色产业扶贫基金项目进行扶持》(92号)。为了加快我县的生态建设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县林业局已经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待上级林业部门任务下达后,再进行规划实施。

(六)通讯类3件

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文祥、谭红、姚世菊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解决水塘乡沙坝村、水潮村共5个村民组通讯信号差的问题》(96号);古达、威奢代表团龙静、龙成军、孙琴等10名代表提出《古达乡、威奢乡网络盲区较多》(97号)和《建议加强通讯设施管理》(98号)

以上三件统一答复:县工信局已组织县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网络盲区开展摸底排查,增设4G基站,其中水塘乡沙坝村已有水塘沙坝及沙坝两个基站覆盖,水塘乡水潮村已建水潮村硝洞基站并开通,2019年在建电普项目水潮村倒石碑组基站未完工。威奢、古达2019年已规划电普项目12个站点进行补充覆盖,目前已开通11个,剩余威奢大营村竹林组未开通,预计年底完成开通入网;并加强线路及基站的日常维护管理。

三、有待今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的建议和意见36

(一)交通类13

1. 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徐永权、樊金华等10名代表提出《启动环古达乡旅游公路建设》1号)六曲、哲庄、古基等代表团代表姚敏、孙俊、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尽快落实环夹岩水库旅游环线建设的建议》4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韭菜坪景区、阿西里西景区周边基础设施。我县高标准规划了3条旅游公路,一是西城区至大草原及大韭菜坪旅游扶贫公路,全长50.6km,概算总投资6.3亿元,路基宽8.5m;二是白果街道独山至古达天坑至大草原旅游扶贫公路,全长60.9km,概算总投资5.8亿元,路基宽8.5m;三是哲庄镇至平山镇至古达乡旅游扶贫公路,全长72.55km,概算总投资6.4亿元,路基宽8.5m;已向省交通厅申报。目前尚处于计划阶段,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建设。

2.兴发代表团胡仁贵、曹学文、朱洁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建雉街乡汞山社区至兴发乡丫都村公路建设的建议》(12号)双坪、罗州代表团黄训毕、邓远、王正方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专项硬化罗州镇中心幼儿园到罗州镇中心小学路面》(19号);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周航、何远志、王进辉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提级改造六曲河镇园区经岔沟至板房的公路13号)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陈江、林峰、何远志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设提级改造古基镇古基村古基桥经中寨社区,长冲村至海子村的通组公路14号)

以上四件统一答复:雉街乡汞山社区至兴发乡丫都村公路、罗州镇中心幼儿园至中心小学途经的公路、六曲河镇园区经岔沟至板房的公路、古基镇古基村古基桥经中寨社区及长冲村至海子村的通组路等暂时不属于现阶段纳入规划的通村通组路,针对村与村连接线、断头路等项目,暂时不属于现阶段纳入规划的通村通组路,县交通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二是视情况将交通量大、技术状况差、有产业发展的道路争取大中修或窄路面改宽。

3.古达、威奢代表团、樊金华、杨大奇、徐永权等10名代表提出《启动774县道提级改造建设》(22号)。县交通局2015年将一批农村公路提等为国省县乡道,774县道属于提级规划后的县乡道,规划后为S309织金至河镇省道,现已完成可研编制及初步设计,由于上级资金未下达,暂未启动。

7. 双坪、罗州代表团黄训毕、邓远、王正方等10名代表提出《启动修建罗州至双坪到铁匠的油路建设》(23号);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李爱明、岳代聪、吴秀群等9名代表提出《提级改造“双羊”路,将4.5米宽路面改造为6.5米宽路面》(25号);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谭杰、郑永壮、陈志远等10名代表提出《立项建设德卓至兔街拖倮河公路(改扩建)》(27号)

以上三件统一答复:罗州至双坪到铁匠(含“双羊”路)公路属于县交通局2017年纳入《毕节市干线公路规划》的一批二级公路规划的农村公路,德卓至兔街拖倮河公路属于我县提级规划后的县乡道,规划后为省道及S310织金至河镇省道,目前这部分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及初步设计,由于上级资金未下达,暂无启动计划。

8.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秀群、李世发、王登秀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对辅处乡辅处社区至葛布村通村公路进行维修的建议》(24号)。县交通局采取了以下相关措施:一是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已对通村公路损坏较为严重的申报为“畅返不畅”计划;二是争取上级项目支持。

9.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赵云、徐成、文祥等10名代表提出《加快216省道改扩建达依至六曲九股水段工程建设进度》(5号)。该工程的设计方案已经过县分管副县长专题会议审定,前期土地丈量、征地工作已完成,现安方公司正与多家金融机构对接,积极推进融资工作,待项目资金到位即可支付土地征收款,推进项目建设。

10. 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潘顺超、韩立书、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尽快启动白果至独山至阿西里西大草原旅游公路的建议》(30号)。白果街道独山片区旅游资源丰富,是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全县南线旅游精品线的重要节点,是实施“十大”工程中建好交通线的重要观光线之一。目前规划、可研已完成,并列入了《支持毕节市加快旅游业发展主要项目表》,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建设。

(二)文化旅游类2

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姚敏、孙俊、陈艳等代表提出《哲庄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的建议》(89号)。近年来,我县旅游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和景区群众收入增收。哲庄坝红军战斗遗址,作为全省50个红色旅游景点之一,已经完善了规划编制,并完成了一期项目建设。目前正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开展招商引资,待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划进行二期开发建设。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马晓梅、袁跃、朱洁10名代表提出《加强板桥水库的资源保护旅游开发》90号)。该项目由县水务局2018年向市水务局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同时积极配合县林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杜绝水库周围乱搭乱建建设,保护好水资源,为下步旅游开发打好基础。

(三)城建类10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冯明义、李爱明、谭家文等10名代提出《关于在公交车停靠点完善遮阳避雨等相关设施的建议》(49号)2路公交车运营的会展中心站至赫章特校站,由于该路段房开商正在进行大量施工,暂时不具备设置公交候车亭的安全条件,待施工完成后,县综合执法局将对各线路进行排查,因地制宜完善遮阳避雨等相关设施。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李爱明、岳代聪、陈清勇等10名代表提出《加快铁匠建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51号)2016年县委、县政府规划融资建设铁匠建材产业园区。已完成征地580亩,规划、地勘已完成,目前缺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建设。

3.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谭红、潘顺超、姚世菊提出《将妈姑铅锌矿职工子女住房困难的300户纳入搬迁或廉租房安置范围》(33号)。由于原赫章铅锌矿老矿区所在地属地质采空区,存在严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经社区局逐级向上汇报,在2007年2月经省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将原赫章铅锌矿所属职工整体搬迁到赫章县西城区。工程自2007年正式动工,至今已完成了2129套安置房的分配,搬迁项目中的七区23号电梯楼(208套)已全面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今年年底前可以分配;七区25号电梯楼(264套)基础工程基本完工,预计2020年可分配。

4.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韩立书、潘顺超、陈艳等9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筹资力度快速推进西城区项目建设进度》(44号)。涉及安方公司实施的项目,因政策变化,项目融资失败,已基本处于停工状态,鉴于政策调整,项目融资工作需重新申报,目前安方公司正与多家金融机构对接项目融资。

5.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毕茂福、谭杰、韩建10名代表提出《争取将德卓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纳入市级“半夏”小镇建设项目》(42德卓镇作为我县紧临云南的“边陲小镇”,代表我县的形象,它的建设和发展一直深受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在下一步的建设中,我县将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强化产业支撑,争取将德卓特色小城镇建设与市级“半夏”小城镇建设纳入统一规划。

6.兴发、雉街、松林代表团马晓梅、袁跃、朱洁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加快村镇规划步伐,尤其是韭菜坪景区规划,给景区农户建房给出具体指导意见》(39号)。韭菜坪景区周边中营村已纳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景区内村民建房需按审批流程送审,待规划评审完成后即可实施。

7.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毕茂福、韩健、陈志远等10名代表提出《将德卓镇沙泥、马路等十二个村(水炉、坝塘两个村除外)纳入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41号);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樊金华、徐永权等10名代表提出《配套农村环境卫生三年整治行动基础设施》(31号);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文祥、谭红、姚世菊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解决田坝等九个村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塘乡)》(32号)。

以上三件统一答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但由于县乡财政压力较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投入不足,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撑,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作出努力。

8.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樊金华、徐永权等10名代表提出《威奢乡街上路面破损》(52号)。威奢乡街上路面破损维修属于我县提级规划后的县乡道,规划后为省道及S310织金至河镇省道,目前这部分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及初步设计,由于上级资金未下达,暂未启动计划。

(五)财经类5件

1.双河、罗州代表团王宁、黄训毕、郭幔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恒大援建项目三通一平资金拨付》(68号)。涉及2018年恒大援建罗州镇食用菌、冷库、烘干厂和2017年恒大援建蔬菜大棚配套两个项目,分别配套资金576万元和374万元,共计950万元。由涉及乡(镇)对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纳入涉农资金整合,报县政府研究。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李世发、康丹赢、吴秀群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对农村闲置国有(集体)资产进行清理处置的建议》(58号一是关于乡镇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理处置。县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如:1992年撤并建前小乡的土地和房屋资产,乡镇停用的老办公楼、老旧的卫生院、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学校等,对清理出来的资产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二是关于企业闲置土地、房屋资产的清理处置。企业闲置土地房屋资产主要涉及粮食企业、供销企业和烟草企业;三是关于村级闲置土地房屋资产的清理处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要求:“农业部是国务院主管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水利部、林业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参与这方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对所有村集体闲置的属集体所有的公共土地和房屋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置,处置收益用于村级组织建设。

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毕孟福、赵远梅等10名代表提出《安乐溪乡关于请求解决矮化苹果种植项目及大核桃树移栽(一县一业)土地流转费》(63号)。由县林业局和农丰源公司分别拟定资金申请报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解决。

4.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提出《关于野马川金山片区大樱桃种植补助问题》(71号)。该项目由县林业局主管实施,县林业局正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郭信、谭巍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按标准补偿学校建设用地的建议》(72号)。县教育科技局实施的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费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负责,鉴于财神镇拖欠群众的征地费,由财神镇政府核算清楚,按程序报县政府研究。

(六)社会治理类1件

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文祥、谭红、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解决水塘乡田坝村、营丰村街道电子监控抓拍系统》(102号)。关于“水塘乡田坝村、营丰村街道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特别是赶集天常常引起交通拥堵;该2处路段是通往韭菜坪、水塘森林公园的必经之路”,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在“智慧赫章”第2期建设项目中向县政府报告后安装电子抓拍系统,解决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七)水利类3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赵云、徐成、文祥10名代表提出《加快达依乡娱乐坝子消水洞建设进度》79号)。现设计单位正在对永久隧洞进行设计,待前期工作完成后,上报上级水利主管部门争取资金后实施。

2.妈姑、珠市代表团文鼎贵、焦海、龙德慧5名代表提出《建设珠市乡大坪子山塘水库》78号)水塘、白果、达依代表团文祥、谭红、姚世菊10名代表提出《建设合心村三道河山塘》80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合心村三道河山塘珠市乡大坪子山塘水库已列入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完成安全鉴定,拟写实施方案后列入安方公司融资包装的项目清单,待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农业类2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谭杰、郑永壮、毕孟福等10名代提出《县人民政府把坝塘、水炉两村846亩苹果明确实施主体、进行有效管护》(86号)。该项目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重点,由德卓镇自主组织实施,关于管护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调研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2. 妈姑、珠市等代表团郭世明、王荣、刘晓龙等8名代表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81号)2019年赫章县农业农村局规划实施12个乡镇20个地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安方公司组织实施,涉及到妈姑镇寨子村、马鞍山村、小水井村、团结村、九股村、海子村、龙井村、平原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定,待资金到位即可施工。

    四、留作参考的建议和意见17

(一)交通类6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谭红、文祥、姚世菊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解决杉木箐上寨组至韭菜坪5.5公里的旅游路》(6号)双河代表团彭福美、夏典春、王雪兰等9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修建小山至青山通村公路》(7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杉木箐上寨组至韭菜坪5.5公里的旅游路和小山至青山通村公路暂时不属于现阶段纳入规划的通村通组路,无建设资金。县交通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二是根据自身情况将交通量大、技术状况差、有产业发展的道路争取大中修或窄路面改宽、“畅返不畅”等的项目计划支持。但目前尚未获得上级相关项目及资金支持。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周航、何远志、王进辉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县政府立项建设六曲河镇六财公路至镇赫高速公路古基镇出口快速通道》(15号)。六曲至财神公路属于我县纳入干线公路规划并已实施的项目,现已完成90%,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赫章至镇雄高速公路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加密规划中的一条高速公路,现已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计划2021年建成。关于六曲河镇六财公路至镇赫高速公路古基镇出口快速通道的建议,由于现阶段有过境的S216省道作为主要通道连接,加之高速公路尚未建成,暂不具备建设条件。

3.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张守菊、毛世华、李仲云等10名代表提出《开通毕威高速平山出口及接通野马川至平山快速通道》(29号)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姚敏、孙俊、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镇赫高速哲庄匝道口设计优化的建议》(16号)

以上两件统一答复由于高速公路设计、审批的程序较为严格,特别是已经投入使用的高速公路,对项目的改建程序更为严格,获得省直相关部门批复较为困难,所以暂无法对出口和匝道进行变更。

4.妈姑、珠市代表团文鼎贵、焦海、龙德慧等5名代表提出《关于提高赫章至 珠市至威宁猴场镇(212省道)接六威高速段公路等级的建议》(8号)。目前我县提级改造的国省干线公路仅有S212线哲庄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暂无对S212珠市方向计划提级改造。

(二)城建类3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冯明义、李爱明、谭家文等10名代提出《关于在县司法局办公楼旁三岔路口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50号)。县司法局办公楼旁三岔路目前还处于规划当中,无法设置人行天桥。

2.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毛世华、游明学、李仲云等10名代表提出《2019年野马川上、下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问题》(48号)根据国家住建部2018年5月24日全国住建系统会议精神要求,棚户区改造从2018年起不能延伸到普通建制镇,只能在中心城区。故野马川棚户区改造暂无政策支持。下步工作中,我县将根据上级政策支持抓好落实。

3.双河代表团罗义勋、彭富美、夏典春提出《重新界定违章建筑时间的提案》(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时,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属违法建设。因此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时间是从动工之日起计算,直到违法建筑得以改正或拆除。提案中“关于重新界定违章建筑时间” 的问题与我县实行建筑材料源头管控(2013418日印发文件)工作无关。

(三)环保类1件

妈姑珠市表团杨顺奎、张志倩、文鼎贵等5位代表提出《关于组建乡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105号)。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组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县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部门是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承担县(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已经收归市级垂直管理,建议中“组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目前暂无文件支撑。

(四)文化旅游类1件

妈姑、珠市代表团张志倩、文鼎贵、龙德慧等5名代表提出《建议加快立项修建雉街乡民族文化园》(88号)。加快立项修建雉街民族文化园一事,县民族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设施等项目方面的投入已被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财政部纳入负面清单。原则上不再用于基础设施、文化产业、旅游等方面投入。因此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民族文化园暂无政策支撑。

(五)财经类2件

1.双坪、罗州代表团唐胜永、朱加美、郭幔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授课(组织督查)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66号)。根据《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基发〔2012〕128号)第二十八条遵循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建立健全学生作息制度。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早于7:00,普通高中学生不得早于6:30;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就寝熄灯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晚于22:00,普通高中不得晚于22:30”。在实际工作中,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属于《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中的课程课时内容范畴,属教师规定工作量外的劳动。另外将寄宿学生晚自习督查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范畴进行统一安排的建议,寄宿制学校教师上“晚自习”的待遇问题仅有《赫章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校、教管中心、教育局)各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赫人社字〔2016〕26号)进行明确:“晚自习补贴不超过25元/小时”。但该文件未得到我县纪委、监委的认可,故不能作为晚自习授课教师发放补贴的依据,因此暂无政策支持。

2.双河代表团罗义勋、彭富美、夏典春等10名代表提出《请求支持发展城市社区集体经济》(69号)2016年以来,我县开展了70个村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已投入资金6968.69万元,2017年上级资金文件要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必须倾斜于深度贫困村。因此,普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前无相关资金来源。

(六)教育类1件

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姚敏、孙俊、陈艳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鲁赫公司就地采购食材的建议》(106号)。目前我县的学生营养午餐食材由赫章鲁赫现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赫章丰源鸿餐饮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统一配送,在“校农结合”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共签订县内食材采购合同31份,采购食材品种主要包括猪肉、鸡蛋、白菜、莲花白、土豆等。同时,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发通知到各乡镇,建立“校农结合”工作联系联络机制关于“就地采购食材、就近配送有效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的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配送到学校食堂的食材必须经过统一检验检疫检测后方可配送。故在乡镇设立收购点就近配送的方式不符合当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七)水利类1件

古达、威舍代表团杨阳、龙静、龙成军10名代表提出《建设木匠沟水库》76号)。目前建设水库工程项目均需进入省级以上规划,上级部门才予以立项审批下达建设资金。该座水库没有进入规划,暂时无法实施。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性规划,加大水利工程建设。

(八)林业类2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吴忠举、李世发、谭家文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将烤烟作为领导的产业示范点》(85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毕府发9号)对烤烟产业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另外在全省十二大农业产业中,烤烟也未被列入,所以暂时不能作为领导的产业示范点。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忠举、李世发、王登秀等10名代表提出《解决文物保护核心区的核桃树等根系发达树种对文物造成破坏的问题》(95号)。可乐文物保护核心区现有的核桃树在移栽过程中,是经过断主根技术处理后再种植的,移栽后的核桃树是没有主根的,仅有侧根,侧根不如主根发达,所以对文物的破坏力不强,暂不用对核桃树进行再次移栽。今后侧根若对文物产生破坏,我们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移栽,保护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