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赫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赫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对我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促进提升作用。会议闭幕后,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议案、意见、建议162件,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其中,农林水类34件、交通类32件、财经类14件、文化旅游类12件、工信类12件、城建类11件、环保类10件、民政类9件、教育类8件、医疗类6件、人社类4件、综合执法类4件、警务司法类4件、国土管理类1件、其他类1件。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为切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县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一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议案、意见、建议办理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建议领(交)办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围绕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率、落实率三方面,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把办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办理质量。印发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21〕28号),制定办理措施,明确办理原则和时限,由分管副县长牵头,跟口副主任、督查专员负责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协力推动下,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和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办理答复,办复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其中所提建议已办理的(A类)43件,占交办数的26.5%;正在办理的(B类)63件,占交办数的38.9%;今后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C类)45件,占交办数的27.8%;留作参考的(D类)11件,占交办数的6.8%。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3件
1.财经类3件
(1)韩健代表《关于请求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74号)
关于村干部待遇,我县已按照《贵州省财政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要求执行,2021年我县村干部报酬(含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财政匹配部分、月度考核、财政代缴农村新农合)情况如下:村党组织书记综合报酬3927元/月、村委会主任综合报酬3927元/月,其他村干部综合报酬3627元/月。
(2)钱仕龙等代表《关于增加村级运转经费的建议》(71号)
(3)邓远代表《关于及时拨付村(居)办公经费的请求》(78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2021年7月15日,我县已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赫财联﹝2021〕2号),为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供了坚实保障,县财政局将按照文件抓好落实。
2.城建类5件
(1)詹以香等代表《关于争取中央资金完成妈姑老镇区整体搬迁的建议》(107号)
在2020年启动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已经把妈姑镇纳入规划编制,并督促编制单位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抓好编制、上报等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新一轮赫章县妈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妈姑镇老集镇整体搬迁相关规划业务指导,配合按照规划做好土地保障、相关手续完善等相关工作。
(2)马吉代表《关于启动建设赫章县滨河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议(112号)
赫章县滨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总占地面积157亩,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07亩,预计总投资1.9亿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启动地勘,将先行启动篮球馆、桥梁等控制性工程施工,预计明年上半年可基本建成。
(3)汤令等代表《关于优化集镇区域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113号)
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野马川镇街道路段“智慧赫章”建设项目中建设有1处红绿灯、32处违停抓拍系统,现已经建设完毕;红绿灯待网络光纤接入和调试完毕后即可投入使用,违停抓拍系统现已投入使用。
(4)白果、水塘、达依、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将城中村残破房屋和因政府等原因已拆除房屋纳入拆迁安置建议》(115号)
为保障建议中涉及对象合法权益,对城区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在近期拆迁范围的房屋,由相关街道提出申请后,赫章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全力配合做好数据采集归档等工作,并根据相应片区征拆方案补偿标准据实进行补偿。
(5)罗义勋等代表《关于完善城市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议》(110号)
该项目由双河街道、汉阳街道申报,已纳入赫章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表中。
3.国土管理类2件
(1)毛朝鹏等代表《关于请求解决农村刚性建设用地的建议》(162号)
自然资源部门结合职能职责,除满足必要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外,拟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作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用地,解决农村刚性建设用地需求。
(2)李世发代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进寨路及连片耕地机耕道建设的建议》(66号)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粮食安全,省、市每年都下达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到各县区,我县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县统筹、乡推进、村落实的原则,在全县各乡镇选择连片耕地在1000亩以上的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以后,一是对连片1000亩以下的项目区进行规划实施。二是对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需要提质改造的项目区重新进行规划实施。规划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主要解决机耕道,解决田间地块交通难的问题,在有水源的前提下,还要解决灌溉设施和排涝设施。
4.警务、司法类1件
古达、威奢代表团马吉等代表《关于在城关各街道分别建立一个无人律师事务所的建议》(161号)
县司法局已在赫章县司法局一楼大厅建立了一个无人律师事务所,可为附近七家湾街道、金银山街道、白果街道居民提供互联网法律服务。县司法局正与对口帮扶的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商议对接,争取对口帮扶资金在双河街道下街社区建立一个无人律师事务所,为双河街道、汉阳街道居民提供互联网法律服务,该项工作正在对接实施中。
5.民政类5件
(1)钱仕龙代表《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和增加村(社区)干部职数》(131号)
关于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情况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工作保障经费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精神,增加了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目前,我县村干部报酬(含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财政匹配部分、月度考核、财政代缴农村新农合)情况:村党组织书记综合报酬3927元/月、村委会主任综合报酬3927元/月,其他村干部综合报酬3627元/月。
关于增加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工作保障经费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考虑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大幅度提高、城市社区“两委”干部报酬县级全额解决县财政承担比例较大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户籍人口等情况,经研究确定,3000人及以下的村(社区)核定职数3人,3001人以上的村(社区)核定职数4人。县委组织部正在根据城市社区干部职业化体系建设要求对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进行研判。
(2)陈艳代表《关于请求解决新街道机构完善工作的建议》(132号)
2019年9月10日,《汉阳、金银山、七家湾3个街道机构编制方案》经县委编委会议审核,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实施,对新成立的3个街道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作了明确。2019年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2020年11月6日,印发了《中共赫章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盯紧抓实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汉阳、金银山、七家湾3个街道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落实职能任务。针对增加社区“两委”班子人员编制问题,根据《贵州省财政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4月1日县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参照户籍人口数进行设置,3000人及以下的村(社区)核定职数3人,3001人以上的村(社区)核定职数4人。目前,各社区人员配备已能满足工作需求。
(3)陈艳代表《关于请求对新开发小区核定村(居)干部职数和配备村(居)干部的建议》(134号)
针对社区“两委”班子人员职数设置和干部配备问题,根据《贵州省财政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4月1日县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参照社区户籍人口数进行设置,3000人及以下的村(社区)核定职数3人,3001人以上的村(社区)核定职数4人。针对城市社区中新成立小区造成社区人员增加,造成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弱的问题,一方面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32个城市社区均配备了第一书记、包社区干部、网格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进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共议”,达到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毕节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原则上一个社区的专职工作者职数(包括社区“两委”成员中享受财政补贴的在职人员<和届中聘任的主任助理>和招聘到城市社区协助“两委”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最低不少于5名,目前,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正在有序推进中。
(4)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等代表关于请求修建古达老年公寓的建议(130号)
古达乡敬老院(老年公寓)目前能满足辖区内养老服务需求,且已纳入提质改造范围。
(5)徐成等代表《关于殡葬改革相关工作的建议》(129号)
第一条提议答复
我县目前的殡葬惠民政策
2016年12月5日施行的《赫章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二条已明确殡葬惠民政策。
对具体问题的答复
一是2016年11月2日,赫章县殡仪馆治丧用餐费用已报县发改局审批,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长期对殡仪馆进行价格检查,防止乱收费。
二是我县率先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认可,比照执行周边市县的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欠妥,我县将按照省市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
三是殡葬设施将按照省市有关政策,争取项目,对于符合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殡葬设施的,将积极引进。
四是农村红白理事会的成立有赫章县民政局《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并引导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等政策支持。资金方面将尽量对接财政部门争取帮助支持。
五是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提供墓穴用地”,允许群众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墓选用墓地不符合上位法规定。
第二条提议答复
目前县民政局已经向省、市民政部门报告,争取殡葬改革事业资金。公墓建设方面。公益性公墓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骨灰安息堂建设方面。目前,总投资670万元的公益性骨灰堂,已获得省民政厅的批准,正在按照规定启动建设。
6.农、林、水类15件
(1)可乐、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辅处乡集镇公厕建设资金的建议》(155号)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配套新建兴发乡公厕的建议》(4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根据《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精神,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每个农村公共厕所补助不超过6万元。建议按程序申报。
(3)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大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5号)
我县坚持以“企业为基础、项目为载体、利益为纽带、资源为依托、创新为动力”,按照农银企产业共同体项目“策划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谋划思路,全力推进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培育和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建成一批高效、优质的特色产业项目。建议野马川镇提前做好樱桃、猕猴桃产业项目的谋划包装,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备案,争取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同时,利用好推介会、产销会等契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优强企业带动野马川镇樱桃、猕猴桃产业做强做大、做精做特,打造“一村一特”格局。
(4)蔡明臣代表《关于扶持安乐溪乡天麻产业的建议》(6号)
安乐溪乡属于我县天麻种植重点区域,林地资源丰富,气候适应,发展农业产业具有很大优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在安乐乡合理布局了中药材(天麻、半夏)、生态畜牧(牛、羊)等特色产业,并给予了实施主体相关项目扶持。未来,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继续大力支持安乐溪乡天麻产业,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要求发展现代化农业。
(5)双河、汉阳代表团罗义勋等代表《关于请求将乡村规划纳入县级统筹的建议》(10号)
2021年6月30日,贵州省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根据《技术指南》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乡镇是组织编制乡镇规划的实施主体,乡镇党委领导、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技术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而且,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根据村庄发展目标要求,通过问题、目标、民意等多维度分析,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结合县域村庄分布确定的村庄类型,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明确村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研究确定村庄发展目标战略,合理预测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分步实施,最终落实和明确上位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6)廖洪友代表《关于肉鸡养殖的建议》(12号)
目前我县肉鸡产业发展基础较薄弱,因肉鸡产业发展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量大。新建设养殖场环保准入条件要求较高,1万羽以上作为肉鸡规模养殖场,选址难以达到环保要求。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如需要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将提供养殖、防疫、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及服务。
(7)毛朝鹏等代表《关于请求围绕威赫电厂资源优势调整规划大山、拉苏、财神、小海等四个村(社区)2000亩土地用于布局产业建设的建议》(16号)
经核实大山、拉苏、财神、小海等四个村(社区)用地性质,大山、拉苏范围内存在大量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下阶段,县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与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一方面争取减少赫章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另一方面,争取将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部分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为当地围绕威赫电厂资源优势的发展腾出空间。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编制乡村规划实施主体,在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下发建设用地约束指标情况下,结合威赫电厂资源优势,建议把大山、拉苏、财神、小海等四个村(社区)用于产业建设布局的地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勘测定界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步纳入正在开展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8)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请求将安乐溪乡平顶、大茶、丰岩、小河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建设》(17号)
“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在全省重点打造乡村振兴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通过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作名单的通知》已确定相关示范点。
2021年,省印发了《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方案》,拟建设一批省级、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由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申报。
(9)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营竹、营坝、中坝、红岩、小结构、坪地等村(社区)农村两硬化的建议》(34号)
县乡村振兴局已将农村两硬化项目纳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项目表》,对代表提到的农村两硬化项目,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对以上村(社区)的两硬化需求进行实地踏勘,并在2021年度安排了世行项目资金96.7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9万元和东西部协作资金9万元用于解决财神镇的两硬化和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在下步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会根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分期分批安排解决。
(10)双坪、罗州代表团赵朝勇代表关于《请求解决脱贫攻坚补齐短板资金缺口的建议》(77号)
脱贫攻坚补齐短板项目缺口资金,已纳入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退出县奖励资金)分配计划,共安排2742万元用于解决脱贫攻坚补短板缺口资金。其中罗州镇安排了232万元人居环境补短板资金、40万元的产业补短板资金(用于建设小蚕共育室)和100万元的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资金。双坪乡单独调整安排了300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半夏产业发展。在下步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查找脱贫攻坚保障短板,对符合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的,分期分批安排资金解决落实。
(11)赵朝勇代表《关于扶持双坪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工作的建议》(1号)
(12)赵朝勇代表《关于支持双坪乡打造中药材小镇有关工作的建议》(13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双坪乡属于我县国土面积最大的乡镇,土地资源丰富,地势相对平缓,发展农业产业具有很大优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在双坪乡合理布局了中药材(半夏)、食用菌、蔬菜(莲花白、辣椒)、生态畜牧(牛、羊)等特色产业,并给予了实施主体相关项目扶持。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已向省中药材专班提交贵州九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中药材产业基金申报2000万元,待公司做好相关工作资料,邀请省专班及相关部门企业实际进行考察评估。县乡村振兴局将根据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继续大力支持双坪乡产业结构调整,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要求发展现代化农业。
(13)邓远等代表《关于确权处理龙滩社区院子组姜文光与龙滩社区子营组李中平在河口征地区域林权证重合的请求》(20号)
因李忠平户持有林权证与姜文光户持有退耕还林林权证证图斑有重叠,根据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争议各方都持有有效证据或者都无有效证据的,在争议林地内,按照公平、合理、有利于生产管理和林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处理”。结合林权证图斑及林地现状,根据《罗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姜文光与李忠平户林权争议的处理决定(罗府决字{2021}第1号)》文件,作处理决定如下:
一是争议地块为天然灌木林,没有退耕还林痕迹,水库淹没区面积1.627亩明确给李忠平户。
二是姜文光户退耕还林地原征地面积为13.77亩,减去争议地块天然灌木林1.627亩,实际退耕还林地块面积12.143亩明确给姜文光户。
(14)黄江等代表《关于盘活“三块地”的处理建议》(11号)
关于易地搬迁的农户的原有土地流转后续问题,赫章县积极出台相关政策,2021年已印发《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县党办发〔2021〕4 号)。在保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原享有的耕地、林地权益不变的前提下,盘活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林地、宅基地“三块地”资源,通过稳定的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三块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不撂荒,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收入。
(15)陶广全代表《关于哲庄镇万亩茶场的建议》(2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专题会议纪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专题会与纪要》(〔2021〕第五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黔组通〔2021〕4号)精神及赫章县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工作调度会议的安排部署,已将哲庄镇还山村茶叶产业发展纳入还山村总规内容之一。下一步将持续抓好茶叶产业的发展工作,推进哲庄镇还山村、山脚社区做大做强茶叶产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7.工信类2件
(1)妈姑镇、珠市乡人大代表团《关于在珠市彝族乡核桃村和兴山村作为重点村打造,修建大型冷库的建议》(98号)
现珠市乡兴山村已建成105平方米的冷库一个,且正常运行。代表提出在珠市彝族乡核桃村和兴山村作为重点村打造,修建大型冷库的建议,若需将修建大型冷库,在满足申报条件下,可纳入2022年计划申报。
(2)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汤令等代表《关于请求出台政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建议》(99号)
省、市相继召开新型工业化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大会,配套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县政府研究制定了《赫章县关于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8.教育类4件
(1)郭杰等代表《对促进我县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38号)
关于学前教育
我县现有幼儿园307所,有幼儿园托、小、中、大班1155个,在园幼儿37228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0.02%。3万人以上的乡镇基本建成第二幼儿园,两千人以上的行政村都有山村园。已实现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的格局。现在我县已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确保2024年如期达标并通过督导评估验收。至于农村学前教师工资待遇,鉴于我县财政实际,将严格“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关于义务教育学生管理
毕节市印发了《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制定或修订学校校规校纪,确保行之有效,有益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养成。
关于高中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近几年来,我县所招聘的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均达到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等基本标准。二是对在职普通高中教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跟班学习”等方式大力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教学能力。
关于教师奖励机制
我县已于2020年2月19日印发了《赫章县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2020—2024年)实施方案》(赫府发〔2020〕1号),已详细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奖励办法。
(2)刘丽代表《关于鲁赫公司就近取材提供营养午餐》的建议(142号)
2021年9月起,鲁赫公司不再配送我县学生营养午餐食材。新招投标的两家公司正在修建配送中心,待正常投运后,当地种养殖企业、农户有合作意向的,可以联系赫章县农产品销售工作专班,也可以与两个配送公司直接对接。
(3)杨阳等代表《关于请求修建古达幼儿园的建议》(136号)
根据《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精神,我县已制定《赫章县“十四五”期间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规划中古达乡共布设幼儿园8所,公办6所,民办2所,能有效解决村的适龄儿童离园远问题。
(4)张付国等代表《建议从政府层面统筹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奖励保障机制》的建议(139号)
2018年,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赫章县教育工作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和《赫章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明确了相关事项,但鉴于2019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范评比达标事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表彰等活动的开展。
目前,县人民政府已经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行“三集”管理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奖励保障机制相关内容已细化明确。
9.医疗类2件
(1)罗义勋等9名代表《关于解决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场地及办公用房的建议》(145号)
县人民政府已先后三次为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用房,该中心业务用房已能够基本满足需求。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韩健、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秀群等代表《关于请求提升村医待遇的建议》(148号)
当前,国家、省、市对村医行业高度关注,正积极探索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的经验做法。2021年10月9日在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李炳军省长提出“省里决定将村医每月财政定额补助提高200元”。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将按要求执行。
10.交通类3件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杜天洪等10位代表关于《增加人口密集村线路车的建议》(50号)
对于提出申请经营客运线路的行政许可的运输公司的申请,县交通局均按照最大的政策幅度、最快的办事效率予以审批。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袁跃代表《关于雉街S533省道(发达至红星-雉街段)进度缓慢的批评意见》(53号)
经我县多渠道争取,2021年争取到该项目的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392亿元,目前正在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完工。
(3)古达、威奢代表团孙琴等10位代表《关于赫六高速、赫纳高速过程中道路损坏修复问题的建议》(59号)
赫六高速、赫纳高速施工过程中,因需要运输、开挖便道路等,对原有的农村公路造成了一定损坏,经县人民政府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已明确由高速公路施工方在高速公路即将建成时启对损害道路进行修复,现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已开始启动损害道路的修复。
11.其他类1件
李世发代表《关于整治农村乱象促进乡风文明的建议》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和宣传,农村天价彩礼和高配嫁妆、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滥办酒席等现象大幅度减少,村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继续督促乡(镇、街道)通过大喇叭、讲习所、院坝会、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等的宣传力度,继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将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禁止滥办酒席等纳入村(居)规民约并抓好落实。
(二)正在办理的建议和意见63件
1.财经类7件
(1)龙清方代表《关于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69号)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有助于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全面完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力衔接乡村振兴。但赫章因历史欠账多,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解决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等还需要大量的财力和资金投入,我县财政主要依靠上级补助,可用财力不足保“三保”。近年来,脱贫攻坚投入和民生补短板支出大,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在此背景下,我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千方百计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财力保障。为切实有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2021年积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6,832.44万元。
(2)杨阳代表《关于请求将乡环卫工人工资纳入赫章县财政预算的建议》(72号)
全县各乡镇村保洁员工资来源于“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招聘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向市级和省级主管部门争取环卫专项资金,进一步配齐各乡镇垃圾清收清运环卫设施,确保各乡镇垃圾清收清运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3)古达乡、威奢乡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威奢垃圾处理情况的建议》(73号)
2020年5月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争取到的省级专项资金1300万元,投入采购了110辆垃圾清运车、3000个垃圾桶发放到各乡镇,进一步提高了各乡镇农村垃圾清运能力。目前,因县财政紧张,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滞后,只在县城区投放180余个三分类垃圾收集箱。2021年,为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全县垃圾收集设施需求列入了我县“十四五”规划。
(4)邓书端等代表《关于将古基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的建议》(79号)
该项目已由古基镇申报纳入赫章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表中,归类为城市基础设施。
(5)双坪、罗州代表团邓远等代表《关于尽快拨付资金修建罗州至鹰哥嘴乡间公路的请求的建议》(80号)
赫章县妈姑铅锌矿独立工矿区鹰哥嘴至罗州公路全长18.049公里,启动建设以来,县交通局全力协调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现已完成路基工程。因县财政困难,项目完成路基后推进缓慢,县交通局多次到省交通厅对接争取项目资金,计划2021年年内筹集资金到位后尽快收尾完工。
(6)邓远代表《关于解决修建村(居)办公楼资金尾欠部分的请求》(81号)
赫章县共481个村(社区),纳入建设任务的共435个(因城市规划区、水库淹没、易地扶贫搬迁等特殊原因未启动建设的有31个),总投资23774.04万元,目前435个村(社区)资金支付率已达64.03%。下步我们在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相关尾款、欠款。
(7)韩建代表《关于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红花种植补助资金的建议》(75号)
2020年,我县积极发动各乡镇发展红花种植,县级验收组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5月29日对德卓镇红花种植进行验收,认定验收合格面积为1020.6亩(以花名册为据),按照410元/亩的标准,应补助41.8446万元,正在筹集资金解决。
2.城建类6件
(1)徐成代表《关于推进预留安置地建设的建议》(106号)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赫章县预留地安置领导小组,统筹一体推进城市建设与预留地安置工作。目前,以河口村作为试点,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预留地安置点建设体系,探索统一规划、集中联建、按比例分配、按成本负担的建设模式,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开预留地安置建设。
(2)毛朝鹏代表《关于请求解决核桃小镇建设资金的建议》(108号)
2019-2020年我县已累计投入涉农整合资金3000万元,用于建设六曲河镇“一县一议”核桃产业项目,财神和六曲河镇相邻,可共同享受该项目建设成果,综合利用现有资源,共同促进我县核桃产业发展,同时也减轻新建项目给我县财政的压力。如果核桃小镇建设项目符合单独立项条件,符合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投向,需纳入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向上级争取资金解决。
(3)钱仕龙等代表《关于请求修建大山公园的建议》(109号)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发展,成功打造了阿西里西大草原风景名胜区、韭菜坪风景名胜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和七家湾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由七家湾街道办事处申报纳入赫章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向上级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我县文化旅游建设,为实现赫章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贡献。
(4)罗义勋等代表《关于在夜郎大道两旁修建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111号)
已将夜郎大道两旁修建天桥或地下通道纳入城区基础设施改造规划纳入下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待落实项目资金后启动建设。
(5)张清维等代表《关于推进朱明镇建设的建议》(114号)
建议将朱明镇需实施的城镇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并向县住建部门报“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表,由县住建部门汇总后报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立项,争取纳入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待落实项目资金后启动项目建设。
(6)王永贵、张为宝代表关于《解决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116号)
赫章财政主要依靠上级补助,可用财力不够保“三保”,历史欠账多。近年来,脱贫攻坚投入和民生补短板支出大,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下步我们在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征地拆迁遗留问题所需资金。
3.工信类9件
(1)龙德慧代表《关于申请加快珠市乡饰面石材园区建设的建议》(94号)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赫章县产业园区将饰面石材生产加工的企业集聚在赫章县珠市工业园区内,目前通过招商引资入驻园区的企业两家。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恒升石材加工公司进驻珠市园区,产业园区帮助解决了加工用房,石材开采处位于珠市乡德块村,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下一步,我们将抓好饰面石材项目的建设服务,招进优强的饰面石材加工生产企业落户园区,努力将珠市工业园区建立饰面石材产业“园中园”,为我县就业和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2)妈姑、珠市代表团张志倩等代表《关于请求建立珠市彝族乡通讯5G基站的建议》(95号)
(3)六曲河、古基、哲庄代表团谭杰等代表《关于将古基镇5G基站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规划的建议》(104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近年来,为统筹推进我县 5G 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5G建设步伐,提升5G应用场景服务质量,我县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相继成立了赫章县5G发展领导小组、赫章县5G建设协调工作专班。截止目前,我县已累计建成5G基站112个。今后县工信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通讯公司,采取系列措施,力争今年底在全县中心乡镇建成5G基站,全力推动全县5G商用。
(4)郭世明代表《关于引进企业对老镇区煤炭资源进行开采建设》(96号)
我县妈姑镇煤炭资源富集,开采历史悠久,目前区内有2家煤矿,分别为妈姑镇何家冲煤矿和妈姑镇黄家山煤矿,何家冲煤矿目前已取得45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工作。黄家山煤矿已获得4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已经省级部门评审通过,待批复。
(5)龙德慧、王柬、安瑜等代表《关于请求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珠市乡境内铁矿石资源和铅锌矿资源进行详细勘探的建议》(97号)
近年来,我县通过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详查取得的深部找矿的重大突破,证明了水塘、珠市、妈姑、兴发等这一矿带上确实存在优质、丰富的铅锌、铁等矿产资源。至此,为了尽快摸清我县铅锌、铁矿资源家底,一是委托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地质队开展勘探工作;二是全面清理铅锌、铁矿僵尸矿权;三是督促已设探矿权人,认真开展勘探工作。
(6)双河、汉阳代表团罗义勋等代表《关于对县城仓储物流用房进行统一规》(101号)
县工信局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加大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引进专业公司标准化经营,尽快落实制约汉阳街道仓储物流发展的问题。
(7)古达、威奢代表团龙静等代表《请求解决威奢乡通信线路升级改造情况的建议》(102号)
为消除隐患、提升市容市貌,县工信局已联同县内通信服务企业将尽快和威奢乡政府会商研究拟定整改方案,争取尽早对问题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8)林峰代表《关于将古基镇16个村(社区)电网升级改造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的建议》(103号)
赫章供电局于2020年6月建成投运的110kV六曲河变电站实现了35kV古基变电站35kV电源为双电源供电,切实提高了古基镇的供电可靠性。现毕节赫章供电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电网升级改造项目,逐步完善薄弱电网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用电需求。
(9)双坪、罗州代表团赵朝勇等代表《关于将双坪乡儿马冲物流中转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105号)
依照在中心城区、中心乡镇等基础设施完备的地段完善物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赫奎大道建成将影响通往双坪方向车流、人流以及物流。所以双坪乡建设物流园区在发展优势上不突出,投资收益不大,项目落地困难,需进一步全方位考量。县工信局正积极对接,争取把双坪乡儿马冲物流中转项目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以期解决双坪乡物流发展需要,更好的发展完善县域物流网络建设。
(1)罗义勋等11名代表关于《对小河沟流域进行治理的建议》(117号)
县水务局正积极争取资金,解决小河沟片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同时,全力配合赫章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疏通已建设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小河沟片区群众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全面处理,有效治理小河沟流域污染,减轻前河污染问题,提升赫章县城容貌形象。
(2)河镇乡、德卓镇、安乐溪乡代表团《关于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建议》(118号)
目前我县各乡镇村社区保洁员工资来源于“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下一步将向省市争取环卫专项资金,力尽所能采购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进一步配齐各乡镇垃圾清收清运和环卫设施,确保各乡镇垃圾清收清运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3)于吉科代表《关于整治新寨水库污水处理的建议的建议》(119号)
(4)常会平等10名代表《关于夹岩水利工程附近江南村、对江村、中山村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建议》(122号)
(5)曹应举等代表《关于将野马川镇实施乡村文明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处理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设的建议》(125号)
(6)陶广全等代表《关于哲庄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建议》(126号)
以上四件统一回复:对于村一级污水治理工作,已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十四五”专项建设规划,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组织实施村一级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农户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7)白果街道、水塘堡乡、达依乡、金银山街道、七家湾街道代表团《关于建设白果街道垃圾中转体系的建议》(120号)
白果街道与城区三、四号垃圾中转站接近,可以将辖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到城区三号或者四号中转站压缩处理。另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白果街道中转站建设列入了“十四五”规划,白果街道辖区内的公路均为通村路,压缩车无法通行,暂不具备建垃圾中转站的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再建。
(8)白果街道、水塘堡乡、金银山街道、七家湾街道代表团《关于请求尽快帮助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及相关经费短缺的建议》(123号)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全县垃圾收集设施需求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将逐步完善全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同时,积极向省市申报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采购乡镇垃圾收集设施。
5.交通类9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吴忠举等10位代表《关于请求加快赫奎公路财神至可乐段建设的建议》(36号)
为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赫章县资金筹集情况,赫奎公路项目建设标准在项目推进中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财神至可乐段38.4公里纳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于2020年6月份完工投入使用。
(2)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尹星等11位代表《关于恢复水塘堡乡至赫章快速通道建设的建议》(40号)
水塘至白果快速通道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已于2016年启动建设。建设以来,由于国家融资政策紧缩,未能按照原定计划筹集资金,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待争取资金后及时启动建设。
(3)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文科义等3位代表《关于请求解决农村剩余通组路、连户路的建议》(44号)
村村通水泥路及组组通硬化路列入规划都有严格的条件,只能建设30户以上的组,一组只能建设一条路,所以30户以下的村寨暂未能通过“组组通”三年大决战实施完成。关于部分村的通组路连户路未通等问题,县委安排县扶贫办进行了初步排查,形成了项目库,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将向上争取将30户以下的通组路纳入规划,待有条件实施时尽快实施。
(4)袁跃代表《关于雉街乡拉夫高速路匝道口到珠市工业园区、雉街到发达农业园区(双向车道)规划建设的建议》(52号)
正在实施的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在雉街拉夫村设有一个高速路匝道,匝道至雉街至珠市现有公路已规划为S310省道,2016年来,我县先后对珠市至雉街实施了大修、对公路重新铺油;2020年又对雉街至兴发实施了灾毁恢复重建,现路面状况较好。按照上级对项目改造的计划,为确保项目不再重复投资,近五年内实施过改造的,暂不纳入提级改造。县交通运输局已将该省道改造计划纳入规划库中,待今后适时申报实施。
(5)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邓学远代表《关于请求修建松林至雉街高速收费站快速通道的建议》(54号)
关于修建从拱桥社区石丫口至雉街高速收费站的快速通道很有参考性,县交通运输局已对该项目进行踏勘,待上级有相关项目申报计划时将适时申报建设。
(6)朱明、结构、财神代表团张清维等8位代表《关于请求加快赫奎公路建设进度和拨付赫奎公路征地补偿资金的建议》(60号)
S309赫章后河至奎香(黔滇界)公路已完成了可乐至奎香段33公里二级公路建设,财神至可乐段38.4公里纳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后河至财神段24.5公里,由于缺口资金较大,2021年以来除羊腔岩大桥施工外,其余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经积极对接争取,已争取到该项目的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正逐步化解前期的征地补偿款,并推动项目尽快完工。
(7)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韩建代表《关于请求赫章至彝良(黔滇界)高速公路(德卓、河镇段)设立匝道的建议》(63号)
(8)韩健代表《关于请求将德卓镇老街提级改造项目纳入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的意见建议》(64号)
建议由县住建部门汇总后报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立项,争取纳入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待落实项目资金后启动项目建设。
(9)张清维等代表《关于帮助朱明镇安装道路交通监控及抓拍设备的建议》(65号)
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 “智慧赫章”建设项目中将全县所有乡镇都纳入建设范围,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因资金等问题,乡镇未纳入2021年“智慧赫章”建设项目建设范围,交警大队将在下期建设中继续申报。
6.教育类3件
(1)杜天洪代表提出的《公助民办,建一所技工学校》(140号)
我县现有人口87余万,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促进就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急需设立技工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指导相应企业按程序申报。下一步,将根据《关于做好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56号)文件做好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查指导工作。
(2)王进辉代表《关于在村设立公立幼儿园的建议》(143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等文件精神,我县已制定《赫章县“十四五”期间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十四五”项目规划实施结束,基本上可以满足全县学前教育幼儿园需求。
7.警务、司法类1件
文祥等代表《关于对达依乡移民街安装限速违停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议》(159号)
因资金等问题影响,2021年“智慧赫章”建设乡镇未纳入建设范围,待相关条件成熟后,争取纳入建设。
8.民政类4件
(1)何远志、王永贵、张仕荣等代表《关于将汉阳街道所辖农村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建议》(127号)
2016年我县对146个村实施了“村改居”工作。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暂停村改居工作。另外,部分社区群众户籍公安部门未能转成城市居民户籍,不能享受城市低保补助,待省市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让居民享受到城市惠民政策。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人员配备。增设社区干部人员编制数量,充实社区干部队伍。
将严格按照市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合理设置职数,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
关于新建小区规划先行,加大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力度,便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市服务功能已经纳入了我县“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城市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2)钱仕龙、雷存兰、姚世菊等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建议》(128号)
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资源批次推进建设,解决社区阵地不达标和无场所问题并管好用活社区服务设施,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建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社区服务平台。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张清维等代表《关于请求帮助建设朱明镇“达标”敬老院的建议》(133号)
朱明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设备及环境不能满足特困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目前县民政局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对敬老院进行改扩建,确保敬老院建设符合养老机构标准。
(4)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殷红梅等代表《关于公墓道路硬化及完善附属设施的建议》(135号)
目前县委、县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先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以奖代补”资金,下一步将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如果能够争取到省市的有关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墓基础设施投入,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9.农、林、水类5件
(1)袁跃代表《关于请求扶持雉街乡小米期水库建设的建议》(25号)
县水务局已将赫章县吊水岩水库工程(即雉街乡小米期水库)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县水务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2)姚敏代表《关于哲庄镇集镇供水设施建设的建议》(29号)
关于哲庄片区水厂规模小、供水不足、水处理工艺落后,供水管网布局随意性大,陈旧老化,漏失率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已告知县水投水务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缮,县水务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资金对工程进行改造升级。
(3)毛朝鹏、谭巍等12名代表《关于请求建设小海社区至中田坝社区五公里河堤的建议》(30号)
已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县水务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4)邓远代表《关于尽快明确河口水库征地价格的请求》(31号)
2020年5月28日,县政府已与毕节市水投公司联合行文《关于河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执行赫章县新的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请示》(赫府呈〔2020〕37号)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商省水投公司批准后执行。
(5)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向日葵种植)补助资金未兑现的建议》(7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2020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函〔2020〕50号)精神,县级组建8个验收工作组开展2020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验收工作。验收完毕后,已兑现古达乡补助资金150万元,威奢乡100万元。尚未兑现古达乡补助资金54.74万元,威奢乡86.24万元。至于威奢乡2020葵花种植项目补助资金,经核实已兑现88.27万元,目前正在调剂资金兑付。
(1)双河、汉阳代表团《关于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150号)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赫府办发〔2013〕348号),该方案当前仍在执行中,因此在无省、市相关新的方案出台前,按此方案执行。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没有得到落实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4月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要求乡镇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率应达100%。
(2)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关于探索将在家且自愿的农村低保人口中的劳动力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建议》(153号)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劳动力是其中安置对象之一。“十大员”解决就业人员主要是建档立卡家庭中劳动力,农村低保人口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是安置对象之一,工作岗位有护路、护寨、治安巡防、护河等。
11.文化旅游类5件
(1)王柬等代表《申请将“贵州屋脊”“天上石林”自然景区纳入全县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议(83号)
已将“贵州屋脊”“天上石林”自然景区纳入重点开发项目之一,融资到位后即可投入建设。
(2)张清维等代表《关于在赫章县城小区和乡镇的组内建设图书屋的建议》(85号)
目前全县所有村(居)社区均建设有“农家书屋”,已实现全县全覆盖。目前除县图书馆以外,已在银山社区、韭菜坪景区、夜郎小镇设置了“城市书房”,今后会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县域内各社区及文化广场都能设置“城市书房”。
(3)王荣代表《加大民族地区特色集镇建设和民族风情元素融入投入,推进实现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86号)
建议各涉及乡镇将需实施的项目纳入乡镇“十四五”总体规划,并向县住建部门报“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表,由县住建部门联合文广部门汇总后报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立项,争取纳入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待落实项目资金后启动建设。
(4)吴忠举等代表《关于请求加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建议》(89号)
根据安排,赫章县后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乐段)由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于2016年启动建设,除了一、二、三区水体部分、西大门及部分桥梁未实施外,其他已全部施工完毕。为了有效保护夜郎文物遗址,取消一、二、三区水体部分的实施。目前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未实施完成的部分进行清理,争取在2021年年底完成该项目施工及验收工作。
(5)赵朝勇代表《关于支持双坪彝族苗族乡“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90号)
《赫章县“十四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于2020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1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代表建议的事项已无法再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但双坪乡作为民族乡,专项规划已实现覆盖。儿马冲村虽然已申报成功省级民族特色村寨,但“民族风情园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向与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不符,也未能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待下步资金投入使用方向有变化时,双坪乡可按程序申报项目。
12.医疗类2件
(1)蔡明臣代表《关于帮助建设安乐溪乡卫生院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146号)
2019年以来,已争取并投入浦发基金800余万元对安乐溪乡卫生院进行了新建。目前,该院主体工程已完工,但配套基础设施因暂无项目资金一直未能启动建设。下一步,争取将安乐溪乡卫生院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十四五”建设项目库,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支持,尽快启动项目规划、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完善卫生院配套基础设施。
(2)焦海代表《关于在白果街道辖区内及时建设卫生院的建议》(149号)
白果街道设置后,县卫生健康局考虑充分辖区内群众实际需求,已与发改、规划等部门对接,争取在白果街道辖区内建设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该项目正在谋划中。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将白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建设项目库,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支持,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13.综合执法类2件
(1)周航、马春、朱洁、杨兴尧《关于请求将兴发乡集镇区域的保洁工作纳入城区管理的建议》(154号)
关于“将兴发乡集镇区域的保洁工作纳入城区管理”问题。集镇区域保洁是乡镇的主责主业,根据“三定方案”职责,不属于纳入城区管理的范围。建议和韭菜坪景区沟通对接,看是否能纳入景区保洁范围。关于“大型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造成交通干道脏乱”问题。建议兴发乡政府和项目建设公司交流对接,让公司对上路车辆泥土进行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关于“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问题。2020年5月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争取到的省级专项资金1300万元,投入采购了110辆垃圾清运车、3000个垃圾桶发放到各乡镇,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乡镇农村垃圾收集能力。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全县垃圾收集设施需求列入了我县“十四五”规划,将逐步完善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同时,积极向省市申请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采购乡镇垃圾收集设施。
(2)刘丽代表《关于赫章县老城区增设停车场的建议》(157号)
现已将老城区停车场建设纳入“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县城区社会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位建设。待规划优化调整后,落实项目资金,分步启动项目建设。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建议和意见45件
1.财经类3件
(1)张志倩代表《关于申请将“彝族火把节”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68号)
2021年底在县财政即将对次年各单位财政经费进行预算时,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将以书面请示报县财政局,请求将“彝族火把节”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张春代表《关于启动妈姑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投入使用的建议》(70号)
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应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本届政府“约法三章”中的新建楼堂馆所区分开来,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3)双坪、罗州代表团邓远等14位代表《关于尽快立项解决罗州镇剩余部分通组路建设资金、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请求》(76号)
由于村村通水泥路及组组通硬化路列入规划都有严格的条件,均属于上级有补助资金的项目,特别是通组路按照上级列入规划的条件,只能建设30户以上的组,一组只能建设一条路,所以30户以下的村寨暂未能通过“组组通”三年大决战实施完成。关于解决罗州镇剩余部分通组路建设资金,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问题,目前未实施的通组路暂时不属于纳入“组组通”建设规划的通村通组路,县交通运输局与扶贫办已对10户-30户的自然村寨通组路进行了摸底,但目前暂无资金启动建设,待有条件实施时尽快实施。
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王荣等代表《关于请求启动“一园四区”规划中铁匠建材园区建设、推进铁匠乡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的建议》(100号)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且省、市工信部门对我县“一园四区”中的铁匠园区建设不予认可,现已停止铁匠建材园区建设工作,待赫章园区筹备建设资金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调整产业园区规划,将铁匠园区的建设工作纳入赫章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
赫章产业园区将继续抓好对建材项目企业的服务工作,通过以商招商、外出招商等方式招进优强的建材加工生产企业落户赫章园区。待赫章经开区的申报得到批复时,再就建材项目产业链进行强链建设,当建材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产业集聚时,将报告有关部门,调整园区规划,把铁匠建材纳入赫章经开区规划建设,推进赫章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
(1)焦海等12名代表《关于对白果街道野马川河流域开展生态整治的建议》(121号)
一是河堤建设方面。已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县水务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二是河道管理方面。加大河道的巡查频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管理,及时处置河道内违建行为,确保行洪安全。三是污水处理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应收尽收。
(2)李露等11名代表《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达依乡清河沿线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124号)
达依乡集镇将在2021年启动赫章县达依乡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1244.18万元,工程建成后,将改善集镇区域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有条件时,将组织实施村一级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农户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交通类16件
(1)白果、水塘、达依、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李璐、舒荣等10位代表《关于对达依乡通组路进行提级改造的建议》(38号)
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特别是2014至2015年我县提前实施了“村村通”工程,2017年至2018年又全面启动“组组通”公路大决战,全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完善。“十四五”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渡阶段,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从主要解决“通得了”向“通得好”的转变,在向上争取的计划中,也主要体现了村与村连接线、断头路、乡镇通三级路等项目;上级下达的资金计划中,主要侧重于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方面。关于对3.5米宽的通组路进行提级改造的问题,已将其作为补短板项目进行申报,但目前暂无法得到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
(2)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尹星等11位代表《关于双河街道大河边至水塘田坝社区326国道公路提级改造的建议》(42号)
赫章县双河街道至水塘堡乡通过326国道作为主要通道连接,2015年毕威高速通车以来,在水塘堡乡设有高速匝道,326国道交通压力骤减,同时公路管理段对326国道赫章至妈姑段进行了大修改造,现有宽度已足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出的将326国道公路拓宽为12米的建议按照上级政策,近五年维修过的项目暂不能进行重建,目前暂无法对该项目进行改造。县交通局将积极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申报建设。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王云等3位代表《关于可乐至结构20公里旅游观光(12米)大道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议》(43号)
近年来,我县以“旅游兴县”为工作重点,积极完善景区周边基础设施。交通作为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一直被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以来,我县为改善出行条件,实施了财神至河镇县乡道改造公路,同时又启动了赫奎路项目,着力解决可乐至河镇、德卓公路出行问题。关于可乐至结构公路属于县乡道项目,已列入我县交通规划项目库中,但目前尚处于争取项目计划阶段,待社会发展过程中有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建设。
(4)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韩立书等11位代表《关于请求建设双河街道龙泉社区到白果街道青山社区公路的建议》(45号)
双河街道龙泉社区到白果街道青山社区公路已纳入国家乡道规划,待今后国家有相关政策支持后启动建设,改建后的公路能够满足白果街道青山社区的运输需求。且2018年已组织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对公路规划进行了讨论,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由于路线高差非常大,横坡较陡,重新修建公路将会大量破坏现有生态植被,影响赫章城市形象,今后将现有公路提级改造后即可满足运输需求。为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留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暂未重新规划双河街道龙泉社区到白果街道青山社区公路。
(5)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韩立书等11位代表《关于请求新建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到白果街道集中村公路的建设》(46号)
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至白果街道集中村公路建设已纳入交通专项规划,计划按照7.5米三级公路开展建设,县交通局将加大前期工作的推进力度,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启动建设,为白果街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6)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韩立书等11位代表《关于对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至白果街道集中村原有通行公路提级改扩建的建议》(48号)
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至白果街道集中村原有通行公路提级改扩建已纳入交通专项规划,计划按照7.5米三级公路开展建设,县交通局将加大前期工作的推进力度,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启动建设,为白果街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7)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杜天洪等10位代表关于《平山镇至野马川高速路口快速通道项目》的建议(49号)
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大,近年来农村交通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平山镇至野马川镇可经326国道(二级公路)联通,同时有过境的毕威高速匝道和外界联通,交通出行条件较为完善。代表提出的建设平山镇至野马川高速路口快速通道的建议,现有的326国道因有高速公路替代,目前车流量不大,交通负荷不重。且326国道(野马川至平山段)在“十三五”期间经过了提级改造,路面状况良好,车道较宽,属于二级公路。按照现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目前我县暂无法支撑建设平山至野马川高速路口的快速通道,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十四五”期间也暂无该类项目的政策支持,县交通运输局将在下步交通规划时,作为参考意见梳理进入,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适时列入规划实施。
(8)野马川、平山代表团郭红等10位代表《关于将农村通村(社区)组道路提级改造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设的建议》(51号)
关于提级改造野马川镇16个村(社区)的通村通组公路问题,目前暂无相关项目支持和规划,下步工作中将在上级有相关项目计划时及时申报争取实施。
(9)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李世发等10位代表《关于立项建设辅处杨家沟至拖二连村公路的建设》(47号)
(10)双坪、罗州代表团邓远等14位代表《关于扩建双坪至罗州公路的请求的建议》(55号)
(1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蔡明臣代表《关于请求提级改造安乐溪乡营坪村至河镇乡工业园区通乡公路的建议》(56号)
(12)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等10位代表《关于对中坝社区马路丫口至古达二小通村公路改扩建的建议》(57号)
以上四件统一回复:“十四五”期间,上级交通部门将持续从改善民生等方面下达建设计划,主要为危桥改造项目、农村公路生命安防项目等;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扩建双坪至罗州公路公路的建议和改造安乐溪乡营坪村至河镇乡工业园区通乡公路的建议在“十四五”期间暂无法争取上级部门的建设指标,我县将在上级有相关项目计划时及时申报争取实施。
(13)古达、威奢代表团杨阳等10位代表《关于对古达至兴发乡公路改扩建的建议》(58号)
古达至兴发公路现已提等规划为省道,该公路已在2016年、2019年分别进行过大修,对于您提出的对古达至兴发乡公路改扩建的建议在“十四五”期间暂无法争取上级部门的建设指标,将在上级有相关项目计划时及时申报争取实施。
(14)古达、威奢代表团龙静等10位代表《关于将威奢乡高速匝道至阿西里西大草原景区公路提级改造的建议》(61号)
赫章县威奢至兴发公路作为我县纳入交通规划和《毕节市干线公路规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于“十三五”期间才进行过大修铺油,目前路面状况良好,关于对威奢乡匝道至阿西里西旅游景区道路进行提级改造的建议,目前暂时无法争取到上级部门的建设计划,待争取到上级部门的支持再实施。
(15)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蔡明臣代表《关于将安乐溪乡至镇雄县坪上乡昭沪高速彝镇段出口连接线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建议》(62号)
安乐溪乡距离已建成的镇雄县坪上乡高速收费站目前全长25公里,目前公路现状为通村通组路,提出的将乐溪乡至镇雄县坪上乡高速收费站规划设计为8.5米宽的公路,目前我县暂无相关规划,但交通局已安排人员在电子地图上对现有路段信息进行采集,待上级通知申报相关计划时予以申报。
(16)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12位代表《关于请求把六曲新店经乌鸦至财神镇小结构等村公路提级改造为6.5米道路的建议》(67号)
由于村村通水泥路及组组通硬化路列入规划都有严格的条件,且补助资金有限,建设的通村通组路大部分宽度在4.5米至5.5米之间,目前全县通村水泥路共1600余公里,通组公路共2091公里,养护的点多面广任务重,同时启动提级改造所需资金非常多,按照现有财力无法满足。但我县将根据群众需求、产业发展需求、煤矿企业发展需求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提级改造。下步工作中,交通局将使用公路数据库,陆续采集全县的公路状况实时数据,对符合条件申报建设计划的项目,及时启动实施。
杨阳代表《请求在三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配备“双语”教师建议》(137号)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不少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同胞,开展双语教育确实很有必要,教育部门也在思考招聘双语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但因近几年来在招聘特岗教师过程中,均未发现有双语专业毕业的考生报名,且在省市的招聘方案中,均不能专门设置双语学科,也不能招聘在城区学校任教。
今后如有优秀的懂苗语、彝语(语言、文字)的人才参加教师招聘,我们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用,并倾斜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
6.警务、司法类2件
(1)蔡明臣代表关于《请求进一步规范乡镇辅警聘用管理的建议》(158号)
目前全县已有六曲河、兴发、平山、河镇、妈姑镇、珠市、铁匠、可乐等八个乡镇有辅警用人额度,用人额度是根据乡镇人口及治安形势分配,且工资及相关保险等都已列入我县财政预算。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解决其他乡镇的辅警用人额度,且进一步规范辅警的聘用和管理。
(2)蔡明臣等代表《关于请求帮助立项建设安乐溪乡派出所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160号)
安乐溪派出所建设项目是县公安局申请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建设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已即将完工。该项目是申请中央及省级投资的政法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内容明确只包含派出所的主体施工及简单装修,未包含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内容。2021年度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安乐溪派出所附属基础设施建设,故不能将该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待落实到专项资金后再将安乐溪派出所附属基础设施立项建设。
7.农、林、水类11件
(1)焦海代表《关于请求在白果街道石板河等四个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议》(3号)
县综合执法局整合资金,于2019年5月份投资180万元采购19辆勾臂式垃圾车、59个垃圾箱、500个垃圾桶投放到乡(镇、街道),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2020年3月份投资1285.8万元,采购110辆挂桶式垃圾车、5000个垃圾桶投放到全县27个乡镇,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能力。
根据《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精神,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每个农村公共厕所补助不超过6万元。按照以上要求可以先行规划建设。建设模式参照《毕节市农村改厕模式及技术要求指引》,每个公厕面积不小于30平米。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扶持结构乡桑蚕产业发展工作的建议》(19号)
2021年,为持续推进桑蚕产业健康发展,出台了《赫章县2021-2022年桑园田间管理实施方案》,经营主体(含农户)按照方案管护内容,按时做好桑树剪枝、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工作,每亩补助200元,提高经营主体发展桑蚕产业的积极性,促进桑蚕产业做大做强。结构乡按照《赫章县2021-2022年桑园田间管理实施方案》抓好相关工作并组织验收后,及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县级完成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程序申请补助资金兑现到结构乡,促进桑蚕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3)袁跃代表《关于将许家岩山塘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建议》(24号)
县水务局已将许家岩山塘列入“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县水务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4)胡仁贵代表《关于汞山消水洞规划建设的建议》(28号)
经现场踏勘,已将贡山消水洞工程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下步工作中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5)余朝斌、尹星等10名代表《关于将水塘堡乡合心村九道沟山塘、水潮茶山山塘、草籽坪山塘、新河山塘纳入规划的建议》(33号)
县水务局“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建设45座山塘,涉及水塘堡乡有两座山塘,现上级还未下达实施计划。下步工作中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上级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6)王柬、殷润等12名代表《关于申请将珠市乡河道治理纳入全县河道治理规划的建议》(21号)
(7)蔡明臣等11名代表《关于请求立项对安乐溪营上社区至安乐溪初级中学河道进行生态治理的建议》(22号)
(8)周燚代表《关于请求修建大海子山塘水库解决群众安全用水和坝区灌溉的建议》(23号)
(9)袁跃代表《关于拉夫村河堤规划建设的建议》(26号)
(10)李松代表《关于请求大河至双龙河道建设的建议》(27号)
(11)李璐等12名代表《关于请求解决达依乡、汉阳街道涉及10个村安全饮水固定水源的建议》(32号)
以上六件统一回复:县水务局已将这些项目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县水务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待有这方面的资金时,即组织前期工作的开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8.人社类1件
邓远等代表《关于解决罗州镇集镇综合执法管理队伍编制的请求》(152号)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改办发〔2021〕2号)明确提出: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和街道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省政府统一制定赋权清单,并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目前,黔西市正在开展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完成后,我县将根据要求综合设置乡镇和街道机构,明确职责权限。
9.文化旅游类5件
(1)李世发等代表《关于将妈姑铅锌矿工业遗址作为工业遗址陈列馆进行规划建设的建议》(82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因赫章县铅锌矿开采时间较长,有较严重的地质隐患。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和妈姑矿区社区局进行工作对接,由妈姑矿区社区管理局进行申报,将该项目纳入赫章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表。
(2)康丹瀛等代表《关于申报猪爬岩清咸同苗民起义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84号)
清代咸丰年间由陶氏兄弟领导的苗族同胞反抗清政府腐败统治的农民革命斗争具有较为重要的历史意义,海马姑、猪爬岩等地作为当时苗民起义革命斗争的重要根据地之一,承载了那段苗族同胞反抗压迫、勇于斗争的英雄历史,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先辈留下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由于年代久远,曾经的历史遗迹几乎毁坏殆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三普”调查时未发现与之相关的地面遗迹,县内相关著述或资料也鲜有提及,故当时并未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待相关资料齐备后,县文广局将按程序进行报备。
(3)邓远等代表《关于提前规划设计河口水库旅游景区的请求》(92号)
在编制《赫章县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将积极把河口水库纳入旅游景区规划设计的建议反馈给编制专家,由专家们对该水库是否符合景区规划建设及开发等条件进行专业评审。
(4)毛世华等代表《关于将野马川红二、六军团会议会址复原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红色旅游文化建设的建议》(93号)
关于野马川镇红二、六军团会议会址(遗址)被损毁的情况,根据省文化厅相关文件规定,凡被损毁的遗址不允许复原重建,只能原址原貌保护,但野马川红二、六军团会议会址(遗址)的建设已经纳入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设计内容,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之中。
(5)汪洵等代表《关于将结构乡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打造的建议》(91号)
结构乡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打造工作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文广局将结合实际,配合民宗局,积极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10.医疗类2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纳入合医报销的建议》(144号)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肢体、言语、智力、听力、视力等残疾类型” 可以通过康复训练,属于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二是国家、省、市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解决群众医疗负担。将“肢体、言语、智力、听力、视力等残疾类型”可以通过康复训练范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当前主要通过财政专项投入、救助制度和慈善事业等渠道解决。
三是根据《毕节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文件,残疾儿童治疗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自闭症)疾病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予报销;康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赫府发〔2019〕19号)文件给予救助。
(2)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建议》(147号)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逐年递增,部分家庭缴费困难的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建立之初,就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并进行年度动态调整。2020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800元,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个人缴费250元,政府投入占比达68.75%。按照我县年度筹资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及艾滋病机会感染者、麻风病人、百岁老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特殊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福利院收纳的流浪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易致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实行政府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参保,资助参保对象达到23万余人。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置集中征缴期和待遇等待期的问题
按照中央、省、市匹配资金的方式,设立了集中征缴期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般设立时间为上一年度的9月至12月,集中征缴期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自次年1月1日开启,能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合法权益。但部分人员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为了让他们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未在集中征缴期的普通人员给予再次缴费机会,因未在集中征缴期人员缴费时,中央、省、市、县不匹配资金,所以在非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应缴费为个人缴费加政府匹配资金。
关于解决农村老人和小孩使用就医凭证方便看病就医的问题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的惠民政策,我县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积极探索新渠道、新方式看病就医,从以前手工医疗证到全市第一家使用银行卡作为就医凭证。目前,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多种形式的就医介质均可看病就医,医保电子凭证系统还专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绑定亲情账号,年幼或年迈使用“老人机”的参保群众,使用身份证可以直接在县域内看病就医。
11.综合执法类1件
兴发乡、松林坡乡、雉街乡代表团《关于请求修建倮柱片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议》(156号)
赫章县规划中,一个乡镇只建一个中转站。2018年9月底,松林坡乡垃圾中转站建成投用,涵盖松林坡乡村组垃圾收集转运。
(四)留作参考的意见和建议11件
1.交通类3件
(1)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林峰代表《关于将古基镇城镇二环线建设纳入规划的建议》(37号)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陈军代表《关于将古基镇城镇路网改造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的建议》(39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古基镇位于我县东北部,距县城33公里,S212省道作为主干道从县城依次贯穿达依乡、六曲河镇、古基镇、哲庄镇,由于212省道是赫章县到云南镇雄的主要通道,因此车流量较大,212省道交通压力也较大。近年来,我县为缓解东北部乡镇的交通压力,多渠道争取交通改善计划,于2020年对212省道启动实施了路面提升改善工程,对路面进行了修复;同时加快推进实施镇雄至赫章高速公路建设,该项目在古基、哲庄辖区设有高速路匝道,建成后将极大缓解212省道交通压力。代表提出的建设古基镇城镇二环线项目目前暂无法纳入“十四五”交通规划,县交通运输局将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工作,今后有相关项目申报计划时,积极纳入项目规划。
(3)白果、水塘、达依、金银山、七家湾代表团尹星等代表《关于修建水塘堡乡杉木箐至韭菜坪西大门旅游公路的建设的建议》(41号)
2015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韭菜坪景区、阿西里西景区周边基础设施。水塘堡乡杉木箐至韭菜坪西大门5.7公里因属于连接线,且属于新建项目,暂无法列入“十四五”交通部相应规划,待社会发展过程中有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建设。
(1)李世发代表《关于规划建设辅处乡农贸市场的建议》(8号)
(2)周燚代表《关于请求修建松林农贸大街的建议》(9号)
以上两件统一回复:农贸市场修建需要纳入村镇建设规划,还应具备水、电、消防等相关条件,且从目前的财政情况来看,财政收支压力大,暂时不具备建设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纳入规划建设。
(3)钱仕龙等代表《关于发展壮大城市社区集体经济建议》(14号)
关于城市每个社区划20亩土地作为社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行资产的提议很好,但无法实现村(社区)集体的土地划转。原因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要有国有土地才能划拨,现我县的土地都属于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若想将集体土地划拨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方可划拨。
(4)杨顺奎等代表《关于将珠市乡纳入赫章县可乐猪产业规划范畴的建议》(15号)
珠市乡在我县的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中,着重于草食牲畜即牛羊产业发展,以肉牛产业发展为主,恒大援建我县的9个肉牛规模养殖场中有4个就在珠市乡范围内,下一步我县将引进贵州黄牛集团来我县发展肉牛产业,珠市乡将作为重点乡镇打造。
珠市乡现已引进广州越秀风行集团入驻珠市乡兴营村计划养殖生猪50万头,主要以长势优良杂交猪种集中饲养为主,且项目选址时和县政府签订有合作协议,距离选址建场点方圆3公里范围内不能修建大型养猪场,珠市乡范围内没有可以适合建大型可乐猪养猪场地址,不适合发展可乐猪养殖。
(5)汪洵、王云、曾朝海等代表《关于请求扶持结构乡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的建议》(18号)
结构乡食用菌基地配套设施完善,自然气候条件适宜,在脱贫攻坚战中助农增收效果较好。为确保基地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议由结构乡人民政府与毛姑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同拟写扶贫资金项目申报,送扶贫办立项,解决产业发展所需资金。
3.人社类1件
潘顺超等代表《关于将白果街道干部的乡镇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151号)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赫章县白果街道办事处属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一级政府且办公地点在赫章县西城区范围内。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5﹞566号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因此赫章县白果街道办事处干部的乡镇工作补贴暂不纳入财政预算。
4.文化旅游类2件
(1)罗胜泽等代表《关于请求赫章县苗族芦笙班建设》的建议(87号)
因无相关文件和资金支持,县文广局将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商讨,积极办理苗族芦笙班建设等相关工作。
(2)周航等代表《关于请求将兴发乡中营、丫都等村保洁工作纳入贵州省阿西里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建议》(88号)
阿西里西旅游公司属政府组建的实体化运营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发展初期一直亏损。目前,暂时无力解决此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今年各承办单位均能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标准、严要求,对每件人大议案建议从调查、协调、答复、走访反馈等环节抓好落实,努力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议案分类不精准;二是个别议案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办理难度大;三是少数承办人员与代表的沟通不到位,答复质量不高;四是部分办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办理不认真,答非所问。
针对以上问题,县人民政府今后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办理过程。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及办理工作的动态跟踪督办,把人大议案建议督查督办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对办复件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必须重新办理。对答复承诺事项,及时督查兑现落实情况,努力实现满意率与办实率同步提升,确保代表议案、意见、建议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提高办理效果。进一步强化县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在“件件有答复”的基础上,把办理议案建议同各单位具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中发现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并加强分析研究,推动面上的一批类似问题的解决,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