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1326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4-05 18:05: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近日,赫章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财政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有关规定。整合试点范围:2021—2023年,在66个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整合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保平稳过渡。赫章县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整合试点政策实施到2025年。
问:《实施方案》要实现哪些主要目标?
答: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转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问:《实施方案》部署了哪些任务?
答:本次整合方案资金规模3668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183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9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158个。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41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7281.09万元,资金占比19.85%。其中,河道治理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8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022.09万元;通寨路建设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8万元;消防站建设项目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06万元。农业产业发展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4563.17 万元,资金占比66.96%。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216.8万元;发展核桃产业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70万元;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91.36万元;樱桃品种改良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9.5万元;养殖业项目27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788.74万元;种植业项目3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706.77万元。其他类。其他类项目1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837.74 万元,资金占比13.19%。其中,防返贫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公益专岗补助项目5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464.74万元;就业培训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69.7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43.3万元;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0万元。
问:如何保障任务落地见效?
答:为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资金使用措施
1.整合使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围绕年度目标,紧盯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成果,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并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2.资金管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绩效考评。
(二)项目管理措施
1.执行审批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2.注重项目谋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谋划做到因地制宜,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3.强化过程监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比照同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坚持“谁实施、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配套措施
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涉农整合资金。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农口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安排使用于同一项目的现象,推动农口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做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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