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台江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台江县实际,制定《台江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问:《台江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台江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内容有:
(一)总则。明确了出台办法的目标、法律法规依据、条例适用范围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了住建、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教育、公安(交警)、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水务、交通、街道、工信、农业、卫健等部门工作职责。
(三)市政公用设施与园林绿化。明确了市政公用设施的设置规范、城市规划区内禁止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明确了敷设、维修管线的报批以及单位和个人毁损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的处罚和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等。
(四)市容环境卫生。明确了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市容与环境卫生责任人在责任区内应当履行责任;明确了户外广告、店名招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审批;明确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规定的处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内容等。
(五)环境与保护。明确了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的相关设备;明确对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使用大功率喇叭或者经营期间产生的噪音污染等的处罚。
(六)道路交通。明确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明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处罚及车行道和人行道上的机动车管理部门。
(七)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归属部门、本办法生效时间及与本办法冲突的其他台江县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处置情况。
问:适用范围是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建成区。即:东抵台江县斗牛场一带,西抵桃尧界线,南抵洋汪寨,北抵下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