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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3-3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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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在2023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特别是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减税降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784条。着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打造“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政策解读平台,推出灾后恢复重建、冬季供暖、就业创业等多领域专题“政策包”,助力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平台浏览量达1113万次,用户数103.8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更好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866件,同比上升31%。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758件(含上年度结转),同比上升30.1%,其中,予以公开8541件,占41.1%;部分公开1970件,占9.5%;不予公开1043件,占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270件,占39.8%;不予处理248件,占1.2%;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主动撤销等情况作出其他处理686件,占3.3%。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发布审查等制度,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203件、省政府暨办公厅规范性文件579件。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信息内容,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统计,全省本年制发政府规章25件,废止13件,现行有效386件;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717件,废止1498件,现行有效963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关切、政务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探索丰富智能搜索、分析研判、主动推送等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发挥“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创新推出“经济强省 美丽河北·一线观察”栏目,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制作优质新媒体作品20期,依托矩阵体系快速广泛传播,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赞誉;发挥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作用,对全省账号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全力推进电子化建设,搭建政府群众连心桥,全年共编发省政府公报12期,刊登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文件97件、政策解读稿23篇,全部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通过网上巡查、会议调度、调研检查、一线督导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推动任务落实。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培训、政务新媒体专题线上培训,支持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活动,有效提高全省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5

13

38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17

1498

96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06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52792

行政强制

2209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40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192

410

65

75

1034

90

208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1

3

0

0

1

1

3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53

157

22

23

555

31

85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32

45

14

10

49

20

197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82

2

2

2

106

0

29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5

3

0

0

0

0

9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0

2

0

1

8

0

4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54

1

1

0

1

0

15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9

4

0

0

1

0

13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2

3

0

1

0

0

9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1

1

0

0

1

0

7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4

5

0

0

10

1

15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632

154

19

34

239

31

8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9

3

0

0

1

0

1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5

2

0

0

1

0

2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5

0

0

1

1

1

78

2.重复申请

106

0

0

0

8

1

1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3

0

0

0

6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7

0

0

0

0

0

17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2

0

0

0

0

0

3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1

9

1

0

22

0

14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

0

0

0

4

0

29

3.其他

482

18

0

2

8

4

514

 

(七)总计

19109

409

62

74

1015

89

207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5

5

2

0

20

2

4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88

128

117

76

909

242

64

71

52

429

135

28

12

67

24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北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成效不够显著、个别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不严谨、有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着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托“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持续优化拓展平台功能,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让企业群众用得惯、用得好、用得方便,助力惠企利民政策效应加速释放。二是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三是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宣讲、工作交流等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法治方式,认真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优服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法依规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4650元。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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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年03月31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在2023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特别是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减税降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784条。着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打造“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政策解读平台,推出灾后恢复重建、冬季供暖、就业创业等多领域专题“政策包”,助力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平台浏览量达1113万次,用户数103.8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更好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866件,同比上升31%。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758件(含上年度结转),同比上升30.1%,其中,予以公开8541件,占41.1%;部分公开1970件,占9.5%;不予公开1043件,占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270件,占39.8%;不予处理248件,占1.2%;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主动撤销等情况作出其他处理686件,占3.3%。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发布审查等制度,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203件、省政府暨办公厅规范性文件579件。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信息内容,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统计,全省本年制发政府规章25件,废止13件,现行有效386件;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717件,废止1498件,现行有效963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关切、政务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探索丰富智能搜索、分析研判、主动推送等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发挥“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创新推出“经济强省 美丽河北·一线观察”栏目,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制作优质新媒体作品20期,依托矩阵体系快速广泛传播,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赞誉;发挥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作用,对全省账号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全力推进电子化建设,搭建政府群众连心桥,全年共编发省政府公报12期,刊登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文件97件、政策解读稿23篇,全部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通过网上巡查、会议调度、调研检查、一线督导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推动任务落实。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培训、政务新媒体专题线上培训,支持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活动,有效提高全省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5

13

38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17

1498

96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06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52792

行政强制

2209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40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192

410

65

75

1034

90

208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1

3

0

0

1

1

3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53

157

22

23

555

31

85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32

45

14

10

49

20

197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82

2

2

2

106

0

29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5

3

0

0

0

0

9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0

2

0

1

8

0

4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54

1

1

0

1

0

15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9

4

0

0

1

0

13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2

3

0

1

0

0

9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1

1

0

0

1

0

7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4

5

0

0

10

1

15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632

154

19

34

239

31

8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9

3

0

0

1

0

1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5

2

0

0

1

0

2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5

0

0

1

1

1

78

2.重复申请

106

0

0

0

8

1

1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3

0

0

0

6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7

0

0

0

0

0

17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2

0

0

0

0

0

3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1

9

1

0

22

0

14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

0

0

0

4

0

29

3.其他

482

18

0

2

8

4

514

 

(七)总计

19109

409

62

74

1015

89

207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5

5

2

0

20

2

4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88

128

117

76

909

242

64

71

52

429

135

28

12

67

24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北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成效不够显著、个别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不严谨、有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着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托“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持续优化拓展平台功能,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让企业群众用得惯、用得好、用得方便,助力惠企利民政策效应加速释放。二是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三是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宣讲、工作交流等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法治方式,认真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优服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法依规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4650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