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城政发〔2024〕24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平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就业情况和工会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大局、服务职工群众重点工作情况。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平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等方面问题,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研究解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数字化建设等工会中心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经费资产、阵地建设等自身建设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
(五)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联席会议由平城区总工会提请区政府共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紧急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举行。
(二)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区政府方面人员主要有: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副区长,根据议题需要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区总工会方面人员主要有:主席、副主席及相关人员。双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区总工会提出,报区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筹备。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区政府与区总工会根据确定的议题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
四、联席会议的召开
(一)联席会议由联系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副区长召集并主持。列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联席会议要在会前一周将开会地点和主要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区总工会起草并由工会领导签字后,由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副区长签发。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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