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立足自然资源监管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持续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新修订的部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提高依法行政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充分发挥党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规与执法股)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活动和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1.城乡规划成效显著。一是国土空间规划有力推进。《上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5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并实施,作为今后我县相关规划编制的依据;二是村庄规划编制有序开展。2024年已完成村庄规划26个,目前仍有9个乡镇已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规划服务工作有力到位。2024年以来,已完成37个项目方案审查工作,4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县政府批复。
2.要素保障高效精准。今年以来,我县共审核林地项目合计124件,林地面积合计3529亩;获省政府批复重点项目用地面积296.9亩;批复农村村民建房67宗,面积14.2亩;获批准1个批次2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295.41亩;完成国有工业用地收储5宗,收储面积41.91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宗,面积410亩,按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7671.64万元。
3.资源保护全面加强。一是切实保护耕地红线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加大补充耕地力度。2024年以来,完成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市级立项批复4个,项目规模51.25亩,预计新增耕地39.54亩;二是深化落实林长制,县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20次,召开县级林长专题会议8次,现场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0件;三是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强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四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做好预警响应、科学防火、基础保障等各项工作,承担龙岩市2024年重点国债项目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上杭段)112.3公里任务,计划12月底全部完成;五是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管,共组织24次105人次检查,重点监管矿山每月检查一次,全县未发现持证开采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现象。
4.生态建设不断优化。一是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效。全县完成植树造林 9352亩,森林抚育49500亩;二是强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全县参保古树名木2163株;三是扎实抓好矿山生态修复。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840.73亩。
5.林业改革不断创新。一是探索开展“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林业经营收益权改革试点。全县20个乡镇均已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林地资产清查核实,完成林业经营收益权发证面积5504亩,股权户208户,成员1010人。二是开展上杭县首期林票制发工作。林票类型为股金型林票,制发金额146万元,经营期限13年,截止目前,林票已完成认购,认购金额146万元;三是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禀赋。将“骨碎补、淫羊藿”等特色林下经济融入林票经营范围,创新“林票+林下经济”模式,程序便捷,零风险,壮大国有林场,完善林票功能推出“共富林票贷”。
6.服务民生有力有为。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县检查单位、企业和有关场所62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86起;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台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到位;三是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已通过验收325个村,成果广泛应用于农村的“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农村地籍图编制和村庄规划等工作;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提质增效,完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63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6507本。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527项,具体为:行政许可2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225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监督检查36项、其他行政权力39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142项。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对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及时按要求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会审制度,确保决策依法科学。严格执行土地会审制度、采矿权会审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会审制度,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供地价格确定、矿权出让及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等事项,通过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进一步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在制定重大决策方案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并在县政府网站自然资源专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四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汀杭律师事务所的陈裕文、夏承成2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参与处理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重大涉法事务,以及参与重大项目合同、协议、重要法律文书的审查,利用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和诉讼实践优势,提出法律建议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做到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重大执法决定由局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把关,及时主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专栏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力度,以12345举报、动态巡查和卫片图斑线索核查处理为基础,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执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个人自学与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视频学习方式,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行政案卷卷宗的评查,通过卷宗评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2024年开展行政监督检查287余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37宗。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专栏、报刊等途径及时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好信访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和疏导说服教育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在源头、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不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发的到市赴省进京的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2024年,受理答复来信来访72件,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241件。
7.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对复议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剖析,以案学法、及时整改,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工作。2024年涉及自然资源的诉讼案件6宗,没有败诉案件。
8.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企业安全生产、森林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制定应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的排查检查、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汛期24小时值班及灾情速报等制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
9.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组织梳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4.22”地球日、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日,通过街头法律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2024年共开展街头政策法规宣传8次、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6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0万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及时部署落实。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表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覆盖面还不广,形式还不够灵活。普法宣传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向参与土地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普法形式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依然较多。今年以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依然较大,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按程序要求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在案件发生后,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方法举措不够。
(三)法制机构专业力量薄弱。自然资源系统涉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森林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职权的履行,目前局法制机构人员较少,专业力量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案件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应诉等繁重任务不相匹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分工,探索破解因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审批、监管、执法部门不一致,可能出现的监管真空问题,健全协同配合机构,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