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挂靠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4-08-03 16:16
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保密、效能建设、来信来访、意识形态、综治平安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民政信息化建设,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孔双兰 0597-3842003
规划财务股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负责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张振甜 0597-3845381
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县级登记管理权限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陈培兰 0597-3845213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担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关工作。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慈善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

龚晓娟 0597-3882637
老区事务和区划地名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持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持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依法审核县、乡两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负责涉及我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李世文 0597-3880372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殡葬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指导监督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钟国英 0597-3845243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构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

张惠荣 0597-38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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