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补助发放相关问题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8〕102号)精神,我县蓝溪中心卫生院李文腾等同志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7-3316175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来访地点: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上杭县利民路102号)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