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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绥政发〔2024〕24号
  • 2024-07-17
  • 2024-07-18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日期:2024-07-1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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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

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与发展形势

第一节规划基础

第二节发展优势

第三节发展机遇

第四节面临挑战

第二章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规划原则与指引

第二节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目标

第四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第三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落实主体功能区

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第四节规划分区与管控

第五节用地结构优化

第四章塑造绿色高效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农业空间格局

第二节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三节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四节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及空间发展指引

第五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五章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自然保护地

第三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六节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七节生态修复

第六章打造集聚集约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城镇空间格局

第二节城镇体系

第三节产业空间布局

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节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七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发展方向与范围规模

第二节城市功能布局

第三节中心城区规划分区

第四节住房保障与居住社区

第五节城市公共空间与蓝绿网络

第六节公共服务设施

第七节产业空间布局

第八节综合交通体系

第九节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节城市综合防灾

第十一节城市设计管控与风貌指引

第十二节城市更新

第十三节城市主要控制线管控

第八章塑造寒地黑土魅力空间

第一节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第二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九章城乡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水利设施

第四节能源设施

第五节市政基础设施

第六节安全防灾

第十章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空间布局

第二节生态环境

第三节基础设施

第四节公共服务

第五节产业发展

第六节对外开放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规划实施传导

第三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安排

第四节健全配套政策

第五节强化监督管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指示,绥化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编制《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规划成果汇报。《规划》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吸收采纳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省级专家等各方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

《规划》是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规划,是统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绥化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涉及的行政区范围,面积288.47平方千米。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与发展形势

第一节规划基础

区域位置。绥化市地处松嫩平原北端、黑龙江省中南部,东与伊春市交界,南与哈尔滨市相连,西与大庆市毗邻,北与齐齐哈尔市、黑河市接壤。

自然资源。按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统计数据,绥化市耕地面积20934.61平方公里,园地面积35.31平方公里,林地面积6767.29平方公里,牧草地面积2833.72平方公里,陆地水域面积1266.99平方公里。全市矿产资源已发现47种。

第二节发展优势

区位优势突出。绥化市毗邻黑龙江省两大经济中心,安达市、肇东市、兰西县处于哈尔滨与大庆两大城市的经济辐射叠加地带,绥化中心城区距离哈尔滨市仅100公里,并处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经济圈的主要拓展方向上。同时,绥化是哈尔滨向北联系的门户地区,是滨北地区通道的重要节点。

资源优势显著。绥化寒地黑土资源优势突出,土地和油气资源丰富。绥化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东北黑土区核心地区。“寒地黑土品牌”初步打响,打造了庆安大米、海伦大豆、望奎马铃薯等一批地理标识知名品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储量丰富。

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绥化具有现代产业体系后发优势和县域经济板块集群优势。绥化是绿色食品生产大市,绿色食品种植实现全域覆盖,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居全省前列,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成为绥化的第一支柱产业。

第三节发展机遇

国际形势变化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为提升黑龙江省国际竞争力、以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拓展了新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氢能源、页岩气等技术层出不穷,为哈大绥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绥化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为绥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绥化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带来新机遇,指明了提升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空间功能品质的新方向。

绥化首次进入国家区域增长极战略视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将绥化纳入哈长发展主轴,绥化成为哈长发展主轴的北部节点,区域地位得到明显提升。哈长发展主轴未来将着力推动沿线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建成面向东北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城市发展轴和产业集聚带。

哈大绥一体化发展上升为省级战略。哈大绥一体化发展被纳入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未来黑龙江省将重点建设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经济圈,而哈大绥一体化发展区作为核心地区,将成为黑龙江的黄金发展区和最有潜力的增长极,未来要打造成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区。

第四节面临挑战

空间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区域竞争激烈。哈尔滨、大庆城市拓展尚有很大空间,其外围地区土地成本较低,要素外溢仍多优先选择本行政区以内的地区,绥化的土地成本优势难以充分发挥。未来哈尔滨至绥化至伊春高速铁路的建成通车,为绥化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使绥化面临来自哈尔滨、大庆的虹吸效应风险。

绥化中心城市集聚效应不强,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在人口规模方面,北林区并无太大优势。在经济发展方面,部分县市经济总量高于北林区。中心城市能级不高,集聚效应不强,辐射带动能力不足。

第二章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规划原则与指引

坚持战略引领。紧紧围绕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主体功能区等国家战略;突出新时期绥化在国家和黑龙江省重大战略中的地位作用,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与任务,明确新时期绥化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坚持底线约束。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落实国家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要求,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当好粮食安全“压舱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划定并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坚持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绥化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系统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挖掘存量空间,积极盘活低效空间,实现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

坚持区域协同。积极融入和服务哈尔滨都市圈与哈长城市群,促进哈大绥一体化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接、公共服务共享、产业发展合作、空间布局谋划、对外开放协同等方面与哈尔滨、大庆实现一体化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合作,优化绥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公众参与。建立全流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深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需求,积极推动公众深入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采取贴近群众的各种社会沟通工具,保障各阶段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

第二节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寒地黑土生态宜居城市,现代化产业化农业强市,黑龙江省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城市职能。市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全省重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绿色食品粮食精深加工基地;承接哈尔滨、大庆绿色产业转移的集聚区。

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优化“四个环境”发展思路,更加坚定“五个争当排头”的努力方向,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更加合理,城乡和经济发展布局不断优化、生态和环境更加优良、资源和能源利用提质增效、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置更加完善,功能分区明确,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走出一条具有绥化鲜明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更加合理。到2035年,形成更加合理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底线得到严格管控,城镇空间开发更加集约高效,功能布局合理,产城融合发展,城市特色鲜明。

城乡和经济发展布局不断优化。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集聚发展能力增强,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合理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人口有序流动,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和环境质量更加优良。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稳定性显著增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进一步强化。到2035年,林地保有量、基本草原面积和湿地面积不减少,用水总量不突破国家下达指标。

资源和能源利用提质提效。构建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建成资源节约型社会,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以内,每万元生产总值水耗、地耗水平大幅下降。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置持续完善。城镇空间基础设施干线网络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基础设施支线网络布局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到2035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15分钟步行全覆盖。

分阶段目标。近期到2025年,绿色产业、生态经济成为拉动绥化发展、带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呼兰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河流堤固、水清、岸绿、景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度大幅提升,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远期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绥化鲜明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发展方式更加绿色,增长动力更加强劲,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全市人民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高、安全感更强。基本形成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经济充满活力、空间集约高效、创新要素集聚、交通网络发达、协同发展顺畅的发展格局。远景展望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绥化成为在哈长城市群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北部重要节点城市,成为繁荣宜居、宜业宜游、开放包容、特色彰显、享誉国内外的绿色幸福发展样板、现代美丽寒地黑土明珠。

第四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区域协调统筹战略。紧紧围绕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经济圈建设,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加强与哈大全方位对接,推动“六个一体化”,即空间布局谋划一体化、基础设施对接一体化、产业发展合作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一体化、对外开放协同一体化,并明确围绕“六个一体化”优化生产力和城镇空间布局的具体导向。

底线约束保障战略。遵循国家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国土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并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加强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以及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修复。

绿色引领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围绕全省构建“哈绥绿色示范带”“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系统功能,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为林草湿资源总量提升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强留足空间。依托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承接哈尔滨、大庆绿色产业转移,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黑土保育优先战略。围绕全省建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示范区、黑土地保护样板区,依托绥化地处寒地黑土核心区的资源禀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善黑土耕地质量和设施条件,提升寒地黑土品牌价值,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协同建设黑土地保护核心区和寒地黑土品牌价值核心区。

中心集聚带动战略。以引导经济、人口、产业向中心城市优势区集中为战略导向,积极加快做大做优城市发展极核,提升中心城市经济能级,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扩容城市总量规模、繁荣城市经济业态、推动开放发展点式布局,吸引发展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增强绥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实现产业经济发展、城市品质提升、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多方面共赢。

第三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与管控。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省级规划下达指标,绥化全市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0515.67平方公里(3077.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7300.00平方公里(2595.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实行特殊保护,落实到图斑地块并上图入库,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落实地方各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控。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312.55平方公里。针对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外,不同生态功能的生态空间,实施内外分级、各有侧重的生态空间分级用途管制策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适度参观旅游、必要公共设施建设、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产业。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全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严格落实开发边界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禁止违规建设新城、新区及各类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强化城镇建成区管控,注重增量建设与内部存量挖潜相结合,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推进城镇、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对城镇重要结构性绿地、生态廊道、水体、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重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进行空间管控,引导城市有序开发建设。

第二节落实主体功能区

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分,形成绥化市县级、乡级主体功能区名录。

农产品主产区。严格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鼓励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对于城镇空间腾退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优先转化为农业空间或生态空间。结合资源承载能力优先满足县城和中心镇建设用地需求,加大“点状”布局用地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量。

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适宜区,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和耕地布局,制定转移人口政策,引导人口向城市化发展区域集中。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加大“点状”布局用地支持力度,禁止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市化开发。

城市化地区。建立健全以创新驱动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为导向的资源供给制度,倾斜安排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战略平台和重点项目需求;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地区从严控制并逐步降低开发强度。健全完善迁入人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迁入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落实黑龙江省“三山四水两平原”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一圈一团七轴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特别是小兴安岭生态屏障、松嫩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保护和哈尔滨都市圈、哈绥北黑发展轴建设等,确定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为“一主三副、四轴三区”,形成“一主三副四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三区三廊”国土空间保护格局。

第四节规划分区与管控

生态保护区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导功能的地区,涵盖需要保护的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等。绥化市生态保护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地区,功能类型主要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主要分布在东部山区和西部的自然保护区。区域内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规划分区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鼓励区域内建设用地减量、退耕还林还湿。

生态控制区是指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外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导功能的地区。生态控制区包括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需要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地区,以及生态安全格局中的战略斑块、河流及缓冲带等线性廊道地区等,主要分布在生态保护红线外围,补充生态功能用地,形成互联互通的生态空间。生态控制区采取“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原则上限制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

农田保护区是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划定的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地区,该分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农田保护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的,原则上分区不作调整。

城镇发展区是为了满足各类城镇发展需求、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为目的而划定的地区,原则上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城镇发展区内应明确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对区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提出总体指标控制要求,对各类城镇建设土地用途和城镇建设行为提出准入要求;同时对区内的特别用途区应明确生态、文化等各类资源的保护要求与特色功能建设的管控要求,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形态,提升城镇宜居环境品质。

乡村发展区是为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而划定的农业生产、生活发展地区。该分区是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农民生产生活为主要功能的地区,包括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配套设施用地,以及现状和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绥化市乡村发展区主要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和牧业发展区,分布较广泛。乡村发展区应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允许开展农村宅基地、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和人居环境品质改善配套设施用地。

矿产能源发展区是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包括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绥化市矿产能源发展区集中分布在绥棱、安达、庆安等县市,其他县市有零星分布。矿产能源发展区允许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初加工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禁止大规模的城镇建设;允许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鼓励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工程;不符合准入规则、影响矿产能源勘探和开采的用途应有序退出。建立和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现有矿区在开采期内按绿色矿山标准实行开采,开采期结束后应由矿山企业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恢复矿区地质环境。

第五节用地结构优化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面积。重点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工程,优先满足和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恢复提升湿地规模和功能。坚持节约集约优先,推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再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配置增量。

严格保护农业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机制,耕地数量基本保持稳定。适度开发具有耕种和灌溉条件的其他草地、裸土地,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适时按需引导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土地,整理复垦为耕地,保障耕地年度进出平衡;适度增加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深度挖掘国土绿化空间。

系统保护生态用地。加快湿地保护、修复与建设,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等生态功能,坚持保护优先、综合利用、严格控制,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合理安排绿化空间。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合理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目标。依据土地管理政策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对林地以外的其他地类遵循“应纳尽纳”的原则划入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用地范围。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开展城镇集中建设,推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合理保障地区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盘活利用闲置土地,释放存量建设用地。逐步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指标,推动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第四章塑造绿色高效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农业空间格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发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

构建“一带三区多园”的农业总体空间格局。“一带”,即打造“千公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三区”,即建设优质玉米生产区、优质水稻生产区、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区;“多园”,即庆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北林现代农业产业园、肇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多个现代农业园区。

第二节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的耕地,必须通过国土整治等项目进行补充,达到耕地布局有优化、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目标,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

严守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耕地保护,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机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省级下达规划目标年任务指标。

统筹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结合适宜性原则,按照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优先序,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将平原耕地种植苗木、林木的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区域置换。科学利用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地区适度转移。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逐步置换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提升耕地质量。

严格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利用顺序,优先保障国家下达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向建设用地转化的差别化管制规则,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用途管制规定。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优出劣”的原则,明确年度内耕地流入流出总规模,调整耕地“进出平衡”的总体程序,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项目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予转出。耕地“进出平衡”实施主体和经费来源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由其负责开垦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须用于开垦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建管协调、公共耕保、健康土壤”的理念,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实施旱地改造水田,全面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因地制宜实施耕地休耕轮作,有效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切实实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从严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坚持“保护优先、布局优化、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工作原则,坚持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审核、复核质检的工作程序,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要求,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遏制过度占用黑土地,严格执行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相关管理制度,保护和利用好黑土地资源。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探索建立固土保肥、提质增肥、改良培肥等技术模式,改善黑土地内在质量和生态环境,加强地力恢复。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结合施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农膜回收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支持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转化还田利用,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程,统筹推进“三化”土壤改良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进实施耕地地力培肥工程,推广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优化耕地生态功能。优化耕地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协调性,实现耕地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的协调,通过生产投入减量化、利用方式无害化,降低物质投入强度,恢复和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减缓地下水耗费速度,降低面源污染强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耕地生态环境。科学防治耕地污染,污染源头从严管控。强化耕地分类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精准开展污染耕地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强化科学治理,强化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摸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家底,将污染耕地治理纳入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探索推广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土壤调理技术、生物富集转移等技术措施,全面推进污染耕地结构调整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沙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和废弃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等可复垦的低效建设用地,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深入挖掘旱地改水田资源潜力。合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根据地块植被状况、地形坡度、灌溉排水条件、有效土层厚度等情况,综合考虑交通、水利等因素,并剔除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块,合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

农业空间可持续利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和耕地质量提升,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推广集约高效生态农业,降低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治理农业污染。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合理调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比例结构和空间布局。

第三节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以保障地区粮食安全为基础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守住耕地红线,提高粮食自给率,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食物的自给自足。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加强各县(市、区)耕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利用。

都市农业保障区。遵循现代农业发展普遍规律和都市农业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方略,把保障主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把聚集先进生产要素作为重要手段,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强大动力,不断优化布局结构,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将都市农业建成城市“菜篮子”产品重要供给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先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农业多功能开发样板区、农村改革先行区。加快形成城市郊区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区良性互动的布局。

提升森林立体生产空间。合理配置上、中、下植物成层结构,充分利用环境资源,使生态生产力水平具有稳定性、持久性;时间上形成长经营、短利用、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模式,提升生产力水平。推动立体林业发展,根据土地承载力和市场需求采取不同发展模式,开展林下立体种养,构建立体循环的人工生态经济系统。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参与式林业发展模式,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化水平。加强管理,统一组织和协调,完善产业链条,着力打造品牌效应。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按照禁限养区划定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养殖区域和养殖种类,积极推进全市农牧结合发展,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遵循“种养结合、畜地平衡”原则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逐步打造和提升优质禽、优质牛羊、生猪等畜禽养殖产业。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根据水环境保护要求和土地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各区域适宜养殖规模,应减则减,宜调则调,协调发展畜牧业。统筹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畜禽产品供给安全和环境承载等因素,调整优化养殖结构。

优化渔业养殖空间。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稳定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科学拓展水产养殖新空间,积极开发利用稻田资源、林下资源和冷水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蛙类繁育养殖和设施养殖,加强区域盐碱水域与低洼盐碱荒地渔业的开发利用。推动养殖、加工、休闲服务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支持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引导活鱼消费向便捷加工产品消费转变。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打造集水产养殖、休闲垂钓、旅游观光、餐饮服务一体的休闲观光渔业。结合区域资源特点,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特色水产养殖。加强水产养殖品牌建设,培育区域特色品牌,鼓励发展新型营销业态。

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低能耗、多功能型蔬菜生产设施,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新型智能棚室技术。加快完善设施装备,推进水稻集中育秧和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烘干设备,加快粮食烘干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推进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推动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科学利用农村闲置地、废弃地等非耕地土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

第四节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及空间发展指引

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布局与乡村居民点体系调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传承农耕文明、打造乡愁承载空间,以及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相结合,优化乡村发展布局。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优化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结合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要求,全市乡村居民点分类空间发展指引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种类型。

集聚提升类发展指引。主要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村庄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城郊融合类发展指引。主要指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发挥村庄区位优势,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纳入城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不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特色保护类发展指引。主要指在村庄产业、文化、风貌等方面拥有特色资源,具有保留价值的村庄。具体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搬迁撤并类发展指引。搬迁撤并类村庄分为必须划入类和引导划入类两种类型。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确定为必须划入类,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引导划入类。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安排。此类村庄可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在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中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要求,或编制村庄近期建设方案作为建设与管控指引。

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区域发展特色化、农业生产现代化、一二三产融合化为目标,全面优化农业生产格局,构建形成与水土光等条件相匹配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以稳定粮食生产为根本,重点推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在保证生态系统稳定、水土平衡的前提下,大力推行节水农业,积极推进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要依托,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并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相结合,实现镇(城)区、园区、农区“三区互动”的融合发展先导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五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耕地保护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第五章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生态保护格局

构建“三区多廊十二节点”生态安全格局。

“三区”。即根据生态环境本底差异划分的市域三大生态功能区,分别为东部半山生态涵养区、中部低丘绿色农业区、西部平原草湿交错区。

“多廊”。即市域范围内多条生态廊道。分为两个层级,一是连通市域三大生态功能区的三条骨架生态廊道,北部生态廊道为“海伦河-通肯河至入呼兰河处”,中部生态廊道为“努敏河、呼兰河至兰西县境内呼兰河国家湿地公园”,南部生态廊道主要以泥河为骨架;二是生态功能区内部的多条组团级生态廊道,其中东部组团廊道主要连通呼兰河上游欧根河、努敏河、克音河和格木克河源头林区,西部廊道主要连通西部草原以及河流湿地等重要生态斑块。

“十二节点”。即十二个生态安全战略节点,均为两条或多条生态廊道的交汇点,是生物多样性、生物入侵、动植物病虫害传播的脆弱环节,也是加强生态保育和常规监测的重点。

第二节自然保护地

全市法定保护地范围内林地占比最高,主要集中在东北部山地地区;草地主要集中于西部明水、安达、兰西等地区。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上,应根据安全格局划定的生态源地、节点、缓冲区等空间要素开展针对性保护管理工作;结合生态廊道识别规划结果,加强各保护地的连通、提高生物多样性、生物入侵监测预警水平。

第三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多种途径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一是采取工程措施调控水资源,在主要河流上建设取水工程、引水工程、水库等水利设施,推进呼兰河水系连通工程和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对水资源进行时空的合理配置,同时置换地下水源,减少地下水的开采。二是节约用水,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将耗水量指标作为产业准入门槛,限制发展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在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中,倡导“绿色建筑”。三是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现状水库收集雨洪资源,用于农业灌溉及工业、生活用水;推进污水资源化,城市污水经处理后就地回用到城市再生水系统。

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和城镇水域污染综合防治。梳理重点水系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布,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流域核定水环境容量,全面开展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镇配套建设小规模污水收集储存处理装置,对水库周边废弃建筑、餐饮娱乐活动设施进行逐步清退整治,恢复滨岸景观缓冲带建设,逐步清退滨岸违规养殖产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力支持松花江-呼兰河“江河联动”系统保护,共同推进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堤防提标工程建设,保障松花江、呼兰河、泥河、通肯河等河流水资源、水质、防洪等方面安全,加强控制并治理工业污染,统筹入河排污口布局,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加强工业污染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入江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主要河段禁建区岸带修复管理。加强重点河段景观林和防护林工程建设,完善生态隔离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松花江、呼兰河岸线的禁止建设地区必须满足绥化对于松花江、呼兰河堤防的相关要求,其他河道两岸的禁止建设带的划定范围为防洪堤内上侧起向外扩展30-100米。开展水环境系统与陆地生态系统过渡带建设,采用自然原型、半改造型和人工护岸相结合的方式,将岸带生态服务功能供给、生态安全、渗滤过滤等功能相结合,构建生态堤坝。市域输水干渠两侧20米范围内为禁止建设区,构建以当地适生物种为主的河岸生态廊道,在满足景观和河道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配置。

结合不同功能区,制定地下水保护管理目标。系统评估地下水开采控制工作,确保地下水开采量不超过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保护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优化水资源配置。保留区在维持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地下水的开采强度。


第四节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构建“一核两区多廊多点”森林总体布局。“一核”,即森林城市绿色空间集核;“两区”,即平原生态防护区和丘陵提质增效区;“多廊”,以呼兰河干流、通肯河等11条支流为生态廊道,以流域内重要湿地为生态重要节点,形成11条支流和万顷湿地为水系网络的水生态安全保障格局;“多点”,指绿色生态宜居乡村。

加强林地生态保护,坚持开展植树造林。以三北防护林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落实兰西县呼兰河流域拉哈岗“三山”生态治理工程(南山、北山、老山头)、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建设任务,对新增植被加强抚育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落实管护责任。

完善全市生态体系结构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廊道。沿交通道路、河流沿线建设通道绿化工程。重点打造美化环境、涵养生态的城市绿廊。

加强农村绿化建设,构建完整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补齐农田林网断带、断档,以造代育、育造结合。重点对防护林保存率低、病虫害严重、林相残破、生长缓慢等农田退化林进行修复改造,对过熟林带进行采伐更新,调整稳固防护林网结构。

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有偿使用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选址应当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发展林业产业项目,科学布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权责明晰。推进林业行业综合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网上交易。鼓励社会资本与国有林场依法依据规划合作开发森林资源。

第五节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科学评估识别草原重点保育节点,夯实草原安全基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全市草地资源划分为东西两个地区。西部五个县市草原连片、草场集中、草质优良,是绥化市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的核心地区;东部草原植被主要分布在平缓的低山丘陵、山前台地及河套零星宜牧地,草类繁杂、生长茂盛,是区域生态系统连通的主要载体。

制定草原保护区保护策略。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动态监测与生态评价工作机制,保证草原保护区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对动植物栖息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保珍稀动植物迁徙、繁殖地保护工作科学开展,构建智慧管护监测系统,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事件发生。健全保护区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提升草原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加强草原与牧业保护,提升草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原则为基础,对牧区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未经批准,严禁占用草原牧区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管养结合推动退化草场修复保护,持续提升草原生态。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对生态脆弱区和草原退化严重地区的保护力度。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以改良、治理、保护、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草原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草原的生产能力。

第六节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实施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湿地生态廊道和保护网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通过污染清理、环境治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执行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从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水量、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流量保障等手段建立重要湿地动植物栖息地重建区,重点建设明水大鸨等重要栖息地恢复重建区。

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采挖泥炭,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强化监管力度,控制湿地保护区附近农业农药、化肥的施用量,禁止围湖造地和占填河道等改变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于穿越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建设便于动物迁移的通道设施。

第七节生态修复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在重点地区重点工程推进的基础上以点扩面、以线带面,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整体分区上,小兴安岭与呼兰河上游以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为修复重点,松嫩平原东部呼兰河中下游以黑土资源修复为重点、松嫩平原西部草原以水土保持与盐渍化防治为修复重点。


第六章打造集聚集约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城镇空间格局

构建“一主三副四轴多点”城镇空间格局。“一主”,即一个市域中心城市,为绥化中心城区;“三副”,即三个市域副中心城市,分别为肇东城区、安达城区、海伦城区;“四轴”,即哈大城镇发展轴、哈绥海城镇发展轴、绥大城镇发展轴三条城镇发展主轴和哈黑城镇发展次轴;“多点”,包括县域中心城镇--青冈县城、绥棱县城、兰西县城、庆安县城、明水县城和望奎县城等6个县城,作为县域次中心的重点镇,以及一般建制镇。

第二节城镇体系

城镇体系等级和规模结构。建立“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一般镇”的五级体系。规划1个中心城市、3个副中心城市、6个县城、29个重点镇、72个一般镇。

城镇体系职能分工。以绥化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全面建设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寒地黑土生态宜居城市,现代化产业化农业强市,黑龙江省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的区域辐射带动能级。突出肇东、安达、海伦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职能。加强兰西、庆安、望奎、绥棱青冈、明水6县特色节点和中心城镇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强化中心对县域城镇、乡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节产业空间布局

工业空间布局。落实“加快提升工业经济量级”,积极赋能“三篇文章”,即深度开发“原字号”,改造升级“老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系统谋划绥化现代工业发展的新格局。“原字号”即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优势潜力产业,包括蔬菜加工产业、乳品加工产业、稻加工产业、大豆加工产业、动物蛋白精深加工产业。“老字号”即传统支柱产业,包括医药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纺织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字号”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生物经济、数字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新能源产业。

产业园区指引。推动“三篇文章”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大绥一体化发展核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10个省级工业园区落位,引导工业向哈大绥产业密集区布局,保障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空间。高效发挥绥化经济开发区的龙头引领作用,重点发展肇东经济开发区、安达经济开发区、青冈经济开发区、望奎经济开发区、海伦经济开发区、庆安经济开发区和兰西经济开发区,积极壮大绥棱经济开发区和明水经济开发区,构建现代化产业园区体系,积极融入黑龙江省及全国的产业体系,培育工业发展“新引擎”。

服务业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服务业两级中心体系。市级中心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市创新发展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县级中心以肇东、安达、海伦、望奎、青冈、明水、庆安、兰西、绥棱等县市城区为支撑,加快县城现代服务业发展。

物流集散空间布局。统筹全市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园区建设,共同打造滨北物流集散中心,按三层级形成“1+4+5”的物流集散体系。“1”即一个核心物流聚集区,集中布局在绥化市中心城区;“4”即四个重要物流聚集区,在肇东、安达、海伦和庆安重点打造专业物流聚集区;“5”即五个重要物流节点,在兰西、青冈、望奎、明水、绥棱形成以服务当地生产生活为主的物流园区,推动零散物流资源向物流园区集中。

旅游空间布局。构建“一主多点五片区,一环一廊三轴线”旅游发展新格局,融入黑龙江省“三圈两带”旅游板块打造,助力全省冰雪旅游核心圈和草原森林旅游核心圈建设。“一主”即完善中心城区旅游服务体系,“多点”即重点打造十大核心旅游项目,“五片区”即培育东中西部五个特色旅游片区,“一环”即形成全域旅游环线系统,“一廊”即建设滨江生态旅游廊道,“三轴线”即打造三条旅游发展活力轴。

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配置增量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统筹作用,精准策划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空间分布,合理预估规划期项目和民生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增量指标高效使用,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应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中心城区及重要产业功能区,产业类增量指标设置准入条件和投资门槛,防止出现用地闲置情况。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国土空间“一张图”建设,全面调查评价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针对现有存量土地开展深度挖潜和盘活工程。依法收回长期批而未用土地,整合包装现有存量土地,科学确定规划用地出让条件和使用性质,逐步提高存量土地在土地供给方面的比重,提升城市空间使用效率。

加快放活流量建设用地。加强流量供给,搭建流通平台,完善政策机制,推动建设用地在城乡间加速流动。积极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增加流量指标的机动性;加快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搭建城乡统一的交易平台,促进建设用地顺畅流通;完善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提高建设用地流动的灵活性。

第五节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优化矿产资源布局结构,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提升资源保障水平。明确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地区,市域东部有色、黑色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保障区,市域西部、中部地热、非金属矿发展区。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合理引导省级重点勘查区、勘查规划区块的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加大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力度,提高资源储量级别,引导资源集中开采、绿色开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干扰与破坏。

矿产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实行开采总量调控,严格控制矿山数量,优化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优化矿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结构,大力发展和推进非金属矿加工高科技产业化,延长矿业链和产品链,增加新品种。

绿色矿山建设。县级发证的砂石土类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鼓励集中开采,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市级发证矿山应提高采选工艺水平,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规范矿山管理,提高尾矿利用率,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矿地和谐,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矿山勘查和开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在建及生产矿山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制。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在矿山停办、关闭、闭坑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矿山边坡稳定与加固、矿山植被修复与环境复绿、矿山土壤生态修复。

第七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发展方向与范围规模

发展方向。规划期中心城区重点向西发展,适度向东、向南发展,控制向北发展。向西拓展,作为城市现代服务和居住生活的重要承载地;向东越过滨北铁路,重点发展北林高新区;向南重点建设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向北发展空间相对有限,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建设。

范围与规模。中心城区范围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涉及的行政区范围,面积288.47平方千米,包括现状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用地,涉及12个办事处、47个社区和管理区以及东富、宝山、新华三个乡镇下辖14个行政村用地。合理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划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城市空间发展。

第二节城市功能布局

坚持“建设新区、更新老区、新老城区协调发展的理念”,全力打造“功能分区明确、产业特色鲜明、基础配套完善、公园绿地镶嵌、生态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规划中心城区总体布局结构为:“一核两心一带两轴五区”。

一核,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位于中直路、中兴大街交汇处的传统商业中心地区,拓展文化旅游等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两心,两个城市副中心。打造两个功能各有侧重的城市副中心。一是已形成的行政服务中心,以市政府和人民广场为中心,结合周边规划行政办公设施形成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二是沿中兴大街向西延伸拓展形成城市文体博览中心。

一带,城南河滨水生态休闲带。沿城南河积极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营造优美环境,串联城市滨水生态休闲空间,建设体育公园、骑行道、休闲步道等户外活动场地,积极打造城市滨水生态休闲带,提升城市品质。

两轴,中兴大街城市发展轴和康庄路城市发展轴。中兴大街城市发展轴,中兴大街向西延伸与绥肇公路连接,形成中心城区东西走向的主要发展轴,串联市火车站、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文体博览中心等重要城市功能节点。康庄路城市发展轴,康庄路向南延伸与鹤哈高速连接,向北与外环路相连,形成中心城区南北走向的主要发展轴,串联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万达商业中心、绥化学院、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等重要城市功能节点。

五区,三个城市生活服务区和两个特色产业集聚区。三个城市生活服务区,即中心片区、城西片区和城东片区。中心片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宜商宜居的现代生活服务区。城西片区优先布置市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打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先导区和样板区。城东片区积极推进高铁站及市火车站周边地区建设,推动交通物流发展,打造绥化城市新门户。两个特色产业集聚区,即绥化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和北林高新区(东富片区)。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化工、机械电子、医药产业、循环经济等现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科技研发平台、科技孵化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成为绥化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北林高新区以农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为支柱产业,以材料装备、轻工纺织、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为重点产业,打造“绿色、智能、循环、联动”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节中心城区规划分区

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分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和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城镇发展区包括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和交通枢纽区。各分区内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居住生活区。着力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空间布局,保障居住用地及配套设施供给,规划期重点向科研路以西地区拓展。居住生活区宜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禁止进入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三类仓储用地。

综合服务区。结合“一主两副”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中心布局综合服务区,保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供给。综合服务区中主要由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构成,宜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禁止进入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三类仓储用地。

商业商务区。沿中兴大街、祥和街、中直路等,围绕高铁站点和绥化火车站等形成商业商务区,重点布置商业服务、商务办公、商贸交易等功能,不断增强片区活力。商业商务区中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宜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禁止进入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三类仓储用地。

工业发展区。重点围绕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和北林高新区两个产业板块形成工业发展区,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工业发展区中以工业用地为主,宜兼容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物流仓储区。依托滨北、绥佳铁路沿线和货运专线,以及主城区主要出入口,打造配套设施完善的特色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区中以仓储用地为主,宜兼容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休闲区。重点沿城南河、北小沟等滨水空间,以及围绕西湖公园、中央公园、人民广场等,构建多层级公园及绿道体系,增加绿地与休闲活动空间供给,完善中心城区的生态网络和公园体系。绿地休闲区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0%,宜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禁止进入居住用地,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三类仓储用地。

交通枢纽区。重点围绕市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形成交通枢纽区,保障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建设的用地需求。交通枢纽区中以交通运输用地为主,宜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第四节住房保障与居住社区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细分现有公共租赁住房,针对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制定相应标准,形成面向本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房,以及主要面向外来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增加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与供给,主要面向无房或现住房困难且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逐步调整保障性住房享受条件,合理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人口规模。

居住社区布局。中心城区居住用地按照老城更新改造、产业园区用地调整整合、新区建设三种类型进行新建或改造更新。

中心片区与城东片区,以老城更新改造为主。重点改造居住条件差的老旧住宅楼,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缓解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压力,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居住环境质量。

绥化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与北林高新区(东富片区),对产业园区内的用地进行调整与整合后,将部分用地转化为居住用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用地。根据园区内就业人口规模、住房需求,增补居住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促进园区内部职住平衡。

城西片区,为居住用地重点拓展区域,以新区建设为主,实现居住与就业就地基本平衡。整合、迁并零散分布的村庄用地,进行旧村改造安置;结合城西片区内市级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布局居住用地及配套设施,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社区生活圈。构建15分钟与5~10分钟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基于街道社区管理边界,围绕各居住社区15分钟步行等时圈的几何中心点布置生活服务设施。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基于城市居委社区服务范围,配置城市居民日常使用,特别是面向儿童和老年人的基本服务要素,建设儿童友好型、老年友好型城市。将功能关联度高的服务要素相对集中布局,结合公园城市理念,围绕社区公园设置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身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商业服务等社区服务设施以及日常出行设施,促进各类服务要素与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布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社区生活圈空间结构,通过慢行网络加强各类服务要素之间的有机串联。

第五节城市公共空间与蓝绿网络

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为“一心一带三区多廊”,形成分布均匀、规模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一心”即以西湖公园、唯恋公园等市级公园为核心,形成城市公共活动绿心;“一带”即以城南河水系为依托,形成滨水生态休闲带;“三区”即突出城市片区主导功能,将中心城区分为老城活力风貌区、时尚都市风貌区和现代产业风貌区。“多廊”以交通廊道、工业区防护绿带、城市道路绿带等要素为基础,合理搭建多条城市生态绿廊网络。

合理规划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的绿道建设,形成慢行系统网络,连接居住区与各类公园绿地、学校、自然与文化区域,倡导绿色出行,减少能源消耗。

明确不同等级规模绿地的服务功能。市级公园绿地提供功能复合的活动场地,形成景观环境丰富的城市级休闲游憩场所,主要位于西湖公园周围,并且形成沿科研路中央生态休闲带以及向西延伸的生态游憩公园,突出寒地黑土的历史文脉特征。片区级绿地按照相应主题进行建设,结合绥化城市历史文化、人文资源、自然环境、道德教育、思想宣传等形成不同的主题游园,主要分布于片区中心以及组团间绿地附近,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及活动需求。社区级公园、街头公园及口袋公园结合居住区进行设计,结合商业用地、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形成开放式广场和开敞空间。

第六节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整体布局。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服务中心采取三级配置。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以黄河路与中兴大街交叉路口周边地区作为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文化旅游等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带动中心片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打造城市商业中心。城市公共服务副中心。设置并培育两处城市公共服务副中心,分别是位于中心片区的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城西片区的文体博览中心。其中,行政服务中心以市政府为主体,结合周边人民广场,以及科技馆、城市规划馆等文化设施,形成以行政办公职能为主的综合服务副中心。文体博览中心通过市级博物馆、剧场、文体中心的空间集聚,打造绥化市城市客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结合社区进行布局,建设若干公共服务设施中心。适当合并社区公共设施用地,使每处社区中心具有一定的规模,产生集聚效应。

行政办公设施。以黄河路与新兴街交叉口西南侧机关团体用地作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并对中心片区、城东片区内现有机关团体用地进行合理置换,改善现状机关团体用地相对分散的布局。规划城西新区行政办公中心设置于中兴大街与西三路交叉口东南侧;城东片区行政办公中心设置于太平街与万发路交叉口西南侧;北林高新区(东富片区)行政办公设施设置于凤山路与外环路交叉口西南侧。加强居住社区管理设施建设,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按照相关标准配置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并实现对社区服务的步行15分钟等时圈全覆盖。

文化设施。规划建立文化设施三级体系。市级,规划于中兴大街与西三路交叉口西侧集中设置市级博物馆、剧场、文体中心,在城西片区规划建设市少年宫,在城东片区规划建设绥化市老年活动中心。将市博物馆、剧场、文体中心三馆打造为绥化市标志性建筑,通过集中展示绥化历史、文化、民俗、特色农业等要素,打造具有绥化特色的城市客厅。城区级,保留原科技馆、城市规划馆及下属文化功能展厅,服务中心片区、城东片区。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级,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按照各居住社区15分钟步行等时圈布置社区级文化设施,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布局。中心片区与城东片区优化重组现有设施资源,严格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布局。新建一批普通中小学,加强新区中小学教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城区居住社区配套中小学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设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招生人数,规划建设绥化市农业技术学院。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提升办学实力。在中心城区现有高等学校布局基础上,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

体育设施。市级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绥化市体育馆、五环体育场相关配套设施。重点建设各类专项场地、场馆,补充完善中心片区现有体育馆缺少的专项体育功能。在中兴大街与西三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新建市级文体中心、市游泳馆;在祥和街与科研路交叉口西南侧,规划新建城西新区体育场;在北辰路北侧规划新建北辰路体育场;在东湖公园内规划新建东湖体育公园;在中心城区内规划新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级体育设施,在城市新区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根据居住人口比例与15分钟步行等时圈,增加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单位附属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共享、分时使用。

医疗卫生设施。整合、改造中心城区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置并提高质量。重点完善绥化市第一医院、绥化市现代医疗中心、绥化市人民医院、绥化市中医医院、绥化市妇幼保健院、北林区第一医院、北林区第二医院、北林区第三医院等医疗设施,打造市域医疗中心。在人和街与西三路交叉口东北侧新建市传染病医院。在中心城区内规划新建5所医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结合城市改造和居住区规划,以街道办事处(3万以上人口)为单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15分钟步行圈之外的居住小区,可设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会福利设施。基本形成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居家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格局,构建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按照居住社区、居住小区配置相应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等,提供助餐服务、休息保健、阅览、娱乐等设施。在中心城区布置5所200张至300张床位的养老院,为自理、介助和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起居、餐饮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以15分钟步行等时圈为服务范围,布置老年养护院,为介助和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康复娱乐、心理疏导等服务。

商业金融设施。市级商业中心位于中心片区中直路与中兴大街交叉口,基于现有的各类商业设施,建设商业街与购物中心相结合的商业中心。两处城区级商业中心分别布局于城西新区中兴大街与西三路交叉口东侧,城东片区高铁站前,绥胜南街北侧。改造提质中心片区中直路、黄河路、中兴大街、人和街沿线两侧现有商业设施,建设商业街。改扩建绥化市中心市场、绥胜综合大市场、绥化小商品批发市场、圣达海鲜批发市场等现有市场,提升全市批发交易市场的专业化与规模化水平。加强居住区级商业设施建设,以15分钟步行等时圈为范围设置供应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

第七节产业空间布局

绥化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位于中心城区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湘江路,南至外环路,西北至站北街延长线。强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化工、机械电子、医药产 业、循环经济等现有优势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区四园一港”产业格局。“一区”即经开区核心区;“四园”即打造生物化工产业园、数字电子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一港”即依托铁路专用线和海关查验场,建设进出口贸易开放平台,完善陆港功能。

北林高新区(东富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北部,规划控制范围西至滨北铁路,东至鹤哈高速,北至北辰街以北,南至高科路。打造以生物科技、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为支柱产业,以纺织轻工、材料装备为重点产业,以新兴产业为先导,以现代物流业为配套的产业体系,形成集生产、集散、服务、创新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园区。

绥北产业园(北林象屿玉米生物产业园)。位于张维镇,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滨北铁路线,南至张维镇娄家屯以北,西至克音河,北至张维镇与三井乡交界。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玉米深加工、生物发酵、生物制药等产业,进一步延伸淀粉、结晶糖、苏氨酸、色氨酸产业链条,形成生物化工产业集群。强化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产业发展,打造全市秸秆产业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第八节综合交通体系

道路系统规划与设施规划。道路网规划,构建“一环一横一纵”的城市快速路骨架,设计时速80公里,红线宽度50~70米;构建“八横八纵”的主干路框架,设计时速40~60公里,道路红线40~60米;织密城市次干路路网密度,规划设计车速30~4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24~30米;按照城市组团对支路网进行差别化控制。道路设施控制规划,合理设计道路断面和交叉口。过境交通组织,中心城区过境通道主要包括绥沈公路(203国道)、绥扎公路(311省道)、嘉临公路(222国道)、绥北公路。近期以康庄路、北辰街作为主要过境快速路,远期通过城市外环线降低过境交通对城市道路系统的影响。

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公交枢纽布局,形成市级公交枢纽6处,承担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的衔接转换功能,以及主要方向公交客流转化,实现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建设片区级公交枢纽13处。公交线网规划,构建“快速通道+灵活线路”的快速公交系统布局模式,兼顾干支接驳服务和直达服务。构建“四横三纵”公交优先主通道。在西四路预留轨道走廊,并考虑与哈尔滨市区城市轨道连接。

慢行交通与停车设施系统规划。形成“一带多廊”的步行及自行车休闲系统,“一带”,即“城南河滨水生态休闲带”;“多廊”,结合城市多条通风绿廊,形成与城南河滨水步行与自行车休闲主通道垂直的指向性休闲系统。形成“四横五纵”的步行及自行车主通道系统,串联各城市功能片区,联系城市主要功能中心。优化完善停车设施,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机动车停车供应结构。

第九节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区域统筹的供水节水系统。根据用水量预测,近期规划取消分散的地下水自备水源,保留现状一水厂、三水厂和绥化市净水厂,二水厂调整为加压泵站,一水厂、三水厂水源仍采用地下水,净水厂水源为阁山水库和呼兰河河湖连通工程地表水水源。远期规划扩建绥化市净水厂净水厂水源为阁山水库和呼兰河河湖连通工程地表水水源,地下水作为备用水源。

构建全收集全覆盖的排水系统。至2035年,中心城区雨、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设计暴雨强度采用绥化市北林区暴雨强度公式,雨水管线布置按照排水分区确定,充分利用现有的雨水管道与河道,采取就近排放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现状建成区雨水排放系统和新建区的雨水排放系统,保证排水通畅。规划保留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新建东富片区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

建设高品质再生水系统。提高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和东富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全部回用,基本实现达标零排放。建设完善的再生水管网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处理能力,再生水干管从污水处理厂引出,沿道路敷设,枝状布置,主要供给工业冷却水及道路浇洒、园林绿化和景观用水。

建成智慧高效的绿色电网。中心城区高压供电网的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和66千伏级。除绥化、新立2座220千伏变电站外,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中心城区66千伏变电站布点优化,在城区新规划的组团内新增66千伏变电站,在规划期末,建成成熟、可靠的供电网络。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本地电话交换网、传输网、光纤接入网、宽带数据通信网、智能网、电信支撑网和电信服务网的建设。拓展邮政服务领域,向社会提供广泛、方便、周到的服务,逐步实现由传统邮政向现代邮政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传输网方面,延伸光纤到路边、楼宇;接入网满足高带宽、双向传输、安全性良好的技术标准;通信网络具备开通数字电视节目的能力;适应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并大力扩展信息网络新业务。

建设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体系。至2035年,管道燃气气化率达到100%。在城市西侧新建一座天然气门站。保留现状CNG储配站,待门站建成后可改作调峰站。

建设节能减排的新型综合能源设施。至203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以上,逐步实行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设施优先供应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中心城区保留现状热电厂2座,规划新建热电厂和集中锅炉房。

建设高标准的共享绿色环卫设施。生活垃圾采用以焚烧和有机处理为主、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至203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集中处置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第十节城市综合防灾

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在生活圈层面,提出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的要求。分类布局建设符合不同功能区要求的城市人防工程设施,人防工程互联互通,构建完整的城市地下防护网络体系。控制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提出平灾结合和平急两用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对疫情或其他重大灾害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对策。提出乡镇、村庄、等地区的防灾减灾要求。

防洪。严格保护现有河湖湿地等自然水面,禁止填河围湖侵占水面。利用城区干沟、干渠和道路作为超标雨水的行泄通道。开展完成河道的开挖清淤和环境整治,确保河道畅通。推进老城区易发积水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合理布置雨水泵站等调蓄设施,保障设施用地需求。新建地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保障雨洪空间预留。

消防。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张,设置二级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密集区,以及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且有必要设置的地区,可设置小型消防站。

防疫体系。合理布局地区医疗中心,完善社区生活圈建设,以社区为基本防疫单元,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实施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的策略,划分风险地区,实施分类管理。结合中心城区居住区、集中公共活动场所和大中型避难场所,满足应急医疗设施的建设和预留。将大型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作为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物资等安全保障和事件应对的弹性空间。同时引导医疗废物、废水按照国家污染防治要求集中妥善处理。

第十一节城市设计管控与风貌指引

彰显“寒地黑土”空间特色。中心片区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升级改造等工作,形成具有生活气息的特色风貌街区。绥化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和北林高新区(东富片区)重点增加公共开敞空间和公共绿地,提升园区整体的绿化环境品质。城西片区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城市标志性地区为目标,重点沿中兴大街城市发展轴布置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市集中展现绥化未来发展的新风貌。城东片区以建设新的城市门户、交通枢纽为目标,重点统筹好绥化火车站站前地区更新改造和高铁站场地区建设,建筑组合上要高低错落,形成标识性门户景观。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片区以保留原有村镇风貌为主,着重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增加公共绿地和健身场地,不断扮靓扮美城郊乡村。

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管控。加强开发强度控制,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容量,规划形成5类强度分区。塑造优美的天际线,严格控制高层建筑选址和布局,加强城市建筑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空间秩序,建立合理的建筑高度管控体系。建立城市色彩管控体系,合理引导管控城市色彩,以明亮的暖色系为主,提升市民冬季心理舒适度。突出寒地城市建筑空间特色,结合绥化本地气候和建筑特点,遵循冬季防风、夏季荫蔽的原则,塑造融于自然、融入环境的特色建筑风貌,公共服务设施宜采用半室内化的入口设计,提升冬季场所活力。

中心城区城市风貌指引。打造“黑土绿城、寒地明珠”的整体城市形象,依托黑土地核心区生态优势,融合平原城市特征,积极打造现代田园城市。突出寒地气候特征,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北国明珠城市。将中心城区分为时尚都市风貌区、老城活力风貌区、现代产业风貌区和传统村镇风貌区四个风貌类型区,进行分区建设风貌管控。时尚都市风貌区重点提升绥化城市形象,现代产业风貌区突出绥化现代产业发展风貌,老城活力风貌区彰显具有生活气息的城市特色,传统村镇风貌区以保留现有乡村建设风貌为主。

第十二节城市更新

更新策略。划分五大更新分区,因地制宜确定更新策略。将绥化中心城区划分为城西片区、中心片区和城东片区三个生活片区,以及绥化经开区和北林高新区两个特色产业集聚区,结合分区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更新策略。以中心片区和城东片区作为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点地区,建设现代化城区,不断提升城市活力,绥化经开区和北林高新区,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配套设施建设等,量力而行开展更新工作。分类推进城市更新,科学谋划重点更新领域。结合绥化中心城区实际情况,聚焦五个重点领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具体包括老旧城区活力再造、城区路网更新优化、市政设施提能增效、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和生态宜居环境打造。

更新任务。老旧城区活力再造,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通过沿街建筑改造等,打造尺度宜人的特色街道景观,推动土地混合使用,创造更多灵活空间,展现寒地城市魅力。城区路网更新优化,推进城市主要道路拓宽改造或向外延伸,织密城市次干路网,合理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完善城市内部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市级剧场、少年宫、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等。以街道为单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城市落地,强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数字家庭、智慧社区等。宜居宜业环境打造。推进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全面完成城南河景观带建设,新建市级公园、社区公园,依托城市交通干道和工业区防护绿带建设多条生态绿廊。

第十三节城市主要控制线管控

城市绿线。城市各类绿地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城市绿线内经批准可按规划建设公用地上地下管(杆)线、建筑小品、绿化管理用房等。严禁在城市绿线内挖取沙土、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进行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城市蓝线。河、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纳入城市蓝线规定的各类用地、建(构)筑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其控制范围,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加强控制。城市蓝线内经批准可建设道路、公用地上、地下管(杆)线、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进行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非法私设取水口。

城市黄线。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边界控制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黄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依法认定的历史建筑,城市文物主管部门与同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根据保护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八章塑造寒地黑土魅力空间

第一节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风貌定位与格局。市域风貌总体定位为“寒地黑土、秀丽田园、城景辉映”。重点塑造望田看水、透风见绿、簇群错落的景观风貌,构建城景融合、田城共生的国土空间风貌格局。

市域风貌分区与管控。市域景观风貌分为三个风貌区进行管控,即滨江湿地景观特色风貌区、平原田城景观融合风貌区、山林景观特色风貌区。其中,滨江湿地景观特色风貌区,形成北方高寒地区独特的湿地沼泽生态景观风貌,主要包含肇东市、安达市全域,明水县和青冈县湿地集中地区;平原田城景观融合风貌区,突出田园城市特征,主要包含北林区、兰西县、望奎县全域,明水县、青冈县和海伦市大部分平原地区,以及绥棱县、庆安县部分平原地区;山林景观特色风貌区,突出大小兴安岭西麓生态山林保护,主要集中于市域东北山地丘陵地带,包含绥棱县、庆安县和海伦市的低山丘陵和岗阜地区。

市辖区风貌景观指引。市辖区分为现代都市风貌区、新市镇风貌区、滨水乡镇风貌区、传统村镇风貌区四个风貌分区。其中,现代都市风貌区,主要为中心城区,注重城市品质提升;新市镇风貌区,包括宝山镇等,以现代风格为特色;滨水乡镇风貌区,包括秦家镇等,以融合于田园水系中的乡镇风貌为特色;传统村镇风貌区,包括新华乡、兴福镇、东津镇等地区。

第二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保护体系。修订完善绥化历史文化保护名录,除纳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将历史建筑、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先行纳入,适时开展市域重要文化空间(线路)专项研究,确定其他潜在重要文化空间(线路),补充纳入名录保护。

保护格局。健全全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依据保护名录逐步落实各级各类保护范围,细化相应保护要求。适时推动划定保护传承绥化特色文脉的潜在文化空间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定和完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保护和管控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相关的空间环境。

管控措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在其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也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进行文物的修缮、保养或迁移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于历史建筑,应设置保护标志和建立档案,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严格保护工作,注重整体保护;完善绥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资料库;探索利用新技术进行复原和活化;鼓励和支持传承传习活动,继承发扬优秀地方艺术和传统工艺。地域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地域文化精髓,保留绥化地域各类文化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保护推广民间土特名产。

活化利用。建立历史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更好弘扬绥化的黑土文化、红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等。建设系列博物馆,开展主题展示活动,生动展现绥化历史文化,构筑多方位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体系。完善系列标志物,强化对文化空间和重要遗址与建筑遗址等的展示,强化新技术利用,丰富绥化人民生活。打造绥化名片,通过活化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绥化的标志和名片,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第九章城乡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以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为目标,坚持城乡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构建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形成组织合理、设施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实现“半小时核心、一小时绥化”“镇乡连网、村村通畅”。

市域交通框架。通过建立发达的高速公路网、干线公路网,结构优良的铁路交通网,集疏运一体的航空港口,形成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的现代化、立体化、高速化区域综合交通系统。

市域铁路。构建“两高五铁”的铁路网布局。“两高”,即哈大齐高速铁路和哈尔滨至绥化至伊春高速铁路。“五铁”,分别为滨北铁路、绥佳铁路、滨洲铁路、绥大铁路、呼兰-兰西铁路(哈尔滨市域铁路之一)。

市域公路。构建形成“三纵一横一环”高速公路网,“三纵”分别为绥满高速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鹤大高速公路哈尔滨至北安段、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北安段;“一横”为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一环”即绥化中心城区环线。构建形成“三横六纵九联”的干线公路网,其中,普通国省道约2320公里,覆盖所有乡镇,农村公路约20000公里。

航空。规划民用运输机场1个,为绥化民用运输机场,通用机场5个,分别为肇东北大荒机场、兰西机场、明水机场、青冈机场和绥棱机场。

水运。保障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松花江高等级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科学统筹涝洲航电枢纽建设工程等松花江梯级开发项目,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水路交通运输体系提供空间保障。

第二节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市域-地区-县市-重点镇-一般镇-村”六级层次、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以中心城区为市域公共服务供给中心;肇东市、安达市、海伦市在县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并覆盖1小时车程范围内县、镇、乡村,满足周边县市及下属镇村的较高等级公共服务需求,分流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压力。肇东市服务范围兼顾兰西县,海伦市服务范围兼顾绥棱县和明水县,安达市服务范围兼顾青冈县。

医疗卫生设施。市域级,在中心城区,城市新建区域配套建设医院、急救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完善现有城区的医疗设施。重点建设和完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等跨区服务的市域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地区级,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基础上,加强地区级医院的用地供给、技术人员与设施配置,提升接诊和救治能力,加强对所兼顾地区周边县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县级,各设立1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等设施。以街道办事处(3万人口以上)为单元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分钟步行圈之外的居民小区可设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镇,在一般镇基础上加强镇卫生院的用地供给、技术人员与设施配置,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对所覆盖周边一般镇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保障能力。一般镇,在镇区内设立1所镇卫生院。村,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甲级村卫生室,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室较远或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乙级村卫生室。

教育设施。中小学教育设施,调整完善中、小学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优化现有教育设施和资源,改变部分原有学校规模小、设备不完善、用地难达标的状况。就学人口规模大的一般镇至少设置1个中心幼儿园、一个中心小学和1个初级中学。中学就学人口有限且区位交通条件允许的一般镇,可采取重点镇初中集中就学方式。各县(市、区)加大优质高中建设力度,完成相应设施配套,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重点镇可设置高中。高等教育设施,高等教育设施主要布局在中心城区,以绥化学院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知名度。职业教育设施,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高中阶段招生统筹规划。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要依托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技能型人才到中职学校受聘从教,大力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兴办职业教育。

文化设施。构筑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市域级,在中心城区建设市级文化设施,包括博物馆、图书馆、剧场、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专项场馆,满足全市人民高等级文化服务需求。地区级,在县级文化设施构建标准基础上,可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功能,向周边县提供高品质文化服务。县级,集中布局服务于本县的文化服务设施,形成县级文化中心。原则上集中布局1至2处,并配套建设一个中心文化广场和若干社区文化广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重点镇,在一般镇基础上,可增加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加强对所兼顾一般镇的文化服务供给。一般镇,在镇区内至少设立1个文化站、1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图书室。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镇,可将文化站升级为文化馆,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村,村内设置至少1个文化站,1个图书室。多个有条件的村庄可集并设置。

体育设施。建设群众体育活动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街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市域级,在中心城区建设综合性体育场馆,并对现有绥化市体育场进行规模扩建、设施更新。根据需求增设游泳馆、训练馆等专项体育场馆、场地。地区级,建设综合体育场馆、场地,以及专项体育场馆、场地。县级,建设综合体育场馆、场地至少一座。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县,可建设专项体育场馆、场地。重点镇,按照15分钟步行范围设置社区全民健身设施。一般镇,按照15分钟步行范围设置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村,按照15分钟步行范围设置全民健身设施。多个有条件的村庄可集并设置。

社会福利设施。加强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市域级,中心城区按照150至200床位标准设置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地区级,按照100至150床位标准设置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并加强与所覆盖县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协调统筹。县级,各县县城、各县市城区按照400张以上床位标准设置社会福利养老机构。重点镇,各重点镇按照30至50床位标准设置为老服务床位。每个重点镇应保证至少有1个乡镇级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般镇,各一般镇按照30至50床位标准设置为老服务床位。每个一般镇应保证至少有1个乡镇级养老院。村,各行政村应保证建设至少一个老年人日间照料室,有条件的村之间可集并设置。

第三节水利设施

强化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松花江-呼兰河流域跨市联防共治,共同推进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堤防提标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调度和防洪减灾能力。在主要河流上建设取水工程、引水工程、水库等水利设施,同时推进呼兰河水系连通工程和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对水资源进行时空的合理配置,逐步置换地下水源,减少地下水的开采。

第四节能源设施

电力设施。规划绥化电网电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主,扩建现状兴福500千伏变电站至2×750MVA变电站。至2035年,市域220千伏变电站由现状8座扩建至14座。规划500千伏电力线走廊宽度不小于55米,220千伏电力线走廊不小于50米,66/110千伏电力线走廊不小于30米,35千伏电力线走廊不小于25米。高压线缆走廊应结合绿化以及防护林带建设。新建绥化新能源汇集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满足新能源电力外送需要。

燃气设施。规划市域以天然气管道供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为辅。管道供气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各县级市城区和县城。在乡镇、农村地区鼓励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提高燃气气化率,并大力发展秸秆、稻草等生物质能,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

供热设施。中心城区和其他县级市城区及县城集中供热管网,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厂作为主要热源。其他乡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规划建设统一供热热源;村庄地区供热应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和应用与村庄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供热方式。远期可依据燃气可使用量情况,采用燃气锅炉替代传统燃煤锅炉,或以燃气锅炉作为辅助热源。


第五节市政基础设施


给水设施。以统一调配、集约使用为原则,以县级市城区及县城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区。逐步取消自备井,尽可能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将地表水作为后备水源,同时加强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保护,防止水源污染。分散的农村居民点,结合村庄规划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集中供水设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规划市域供水厂16座。

排水设施。市域各县市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各县市城区现状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建、提标改造或配套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满足远期污水处理的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排放标准,再生水处理设施规模满足污水再生利用的要求。各乡镇和大型居民点以满足排水需求为主,建设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邻近乡镇的村庄可将污水收集排放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受地形条件限制的村庄采用分散处理模式。

再生水设施。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未配建再生水处理设施的,规划配建再生水处理设施,再生水水质达到回用水标准,工业污水基本实现零排放。再生水主要用于道路绿地浇洒、城市杂用以及工业用水。

通信设施。规划建设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邮政网络,完善邮政局所建设。巩固已基本形成的集宣传、娱乐、信息传递、服务为一体的广播电视信息体系。巩固广电双向网络工程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

环境卫生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至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分类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第六节安全防灾

防洪。规划完善巩固松花江堤防及控导工程。完成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小型水库防洪标准应达到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提升沟道排涝、减灾能力。提升海伦市、绥棱县、庆安县、望奎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完善北林区、肇东市、安达市、明水县、兰西县、青冈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消防。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规划设置一级消防站、二级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及小型消防站。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张,设置二级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密集区,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且有必要设置的区域,可设置小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至少应与1座一级消防站、二级消防站或特勤消防站相邻。

抗震。规划各城镇分级设防,市域高速公路以及主要公路网作为应急疏散通道。远期市域各城镇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地灾防治。建立以县、镇、乡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矿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

防疫体系。构建市、县、镇、村庄四级防疫体系。根据行政村设置情况,结合人口分布、规划单元和城乡生活圈,划定城市防疫分区和基本防疫单元,保障基本防疫单元内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应急公共服务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发场地。

第十章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空间布局

充分发挥哈尔滨至绥化至伊春高速铁路、绥大高速公路的带动作用,主动对接哈尔滨、大庆科技平台、产业要素及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城乡融合,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将中心城区建设为清新、美丽、繁荣、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肇东市重点加快融入哈尔滨、服务哈尔滨,一体化谋划产业方向和发展布局,加强毗邻地区同城化发展,推动与哈尔滨新区深度一体化,加快轨道、路网等设施对接,深化松花江生态保护合作。

安达市重点推动与大庆同城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同、规划衔接、交通互联、产业园区融合、设施布局延伸、城市服务共享、文化旅游共兴、城市治理协同。

兰西县重点承接哈尔滨产业转移,做大食品、医药、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推动基础设施率先一体化,推动哈尔滨市城市轨道、公交线路延伸。

青冈县重点围绕哈大绥一体化发展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并加强与大庆的协同联动、与绥化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

庆安县、望奎县加快融入哈尔滨一小时经济圈,海伦市、绥棱县、明水县加快融入哈尔滨两小时经济圈发展。


第二节生态环境

加强区域协作,实现生态空间共保。与哈尔滨、大庆合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严格保护松花江、呼兰河、小兴安岭等跨行政区重要生态空间。合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共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规范生态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严控污水点源、农业面源、水体内源污染,严控高排产业和污染项目。共同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评估工作,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声环境管理责任。共同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共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共同开展污染防治,推动环境协同治理。系统推进哈尔滨上游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区域重点食品供应地的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全域禁烧措施。

共抓松花江-呼兰河流域大保护。推进松花江-呼兰河流域跨市联防共治,共同推进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堤防提标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调度和防洪减灾能力。加强流域内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处理等设施建设,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健全饮用水卫生供应系统和检测系统。加强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保护地下水系统。

第三节基础设施

重点围绕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经济圈发展布局,合理构建成网成环、功能完备、分工合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全面提升快捷连通水平,实现哈大绥三市高速网络贯穿闭合,合力将哈尔滨1小时经济圈(即哈大绥三市)打造成为全省城镇、经济及交通集聚辐射的核心。加快绥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协同发展。

完善区域性铁路网及站点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哈尔滨至绥化至伊春高速铁路建设,使绥化中心城市进入哈尔滨半小时通勤圈;规划在绥化中心城区新建高速铁路火车站即绥化南站。推动呼兰至兰西铁路建设,积极谋划呼兰至兰西铁路向青冈、明水延伸至北安市。

完善区域性公路网布局。结合新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绥大高速公路、吉黑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三纵一横一环”高速公路网络。大力推进肇东松花江沿岸至哈尔滨机场过江通道建设,强化跨市域的县乡道路衔接。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借助哈尔滨技术、人才优势,加强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城市大脑等重点领域合作。

第四节公共服务

探索与哈尔滨市、大庆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深入持续推进目前已开展的联合办学、医疗联合体等模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大力支持哈尔滨、大庆名校到绥化建立分校或合作办学;健全医疗服务合作体系,搭建哈大绥“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统筹提高区域医疗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大庆-安达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设,开展航空救治试点,打造区域应急救援基地。

建立以人口流动为导向的公共资源供给机制。应对区域一体化带来的人口流动趋势,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以优质公共服务吸引人口流入。加强健康养老合作,面向哈大老龄化服务需求,规划建设若干集医疗服务、休闲度假、康复护理、养老照护于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打造高品质田园式健康养老服务基地。

第五节产业发展

巩固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充分发挥“寒地黑土”品牌优势,努力为哈尔滨提供更多、更加优质的农特产品,保障好哈尔滨都市圈绿色食品的供应和安全。

与哈尔滨市补位错位发展。围绕哈尔滨和大庆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产品互补、上下游匹配完整的产业链条。重点开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能源、商贸物流等领域产业合作,打造创新活跃、区域协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立足哈尔滨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为以哈尔滨为重要节点的区域商贸物流系统提供配套服务,着力打造哈尔滨向北开放的北部商贸物流网络重要节点。探索发展“科创飞地”“反向飞地”等新型飞地经济模式,扩大“研发在哈、生产在绥”模式。

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农产品加工优势,聚焦合作领域,通过充分对接哈尔滨自贸区、深哈产业园等平台,借助黑河口岸发展进入新阶段,进一步加快绥化本地特色优势产业“走出去”。更大范围开拓俄罗斯和欧洲市场,全力打造高水平出口消费品加工区。

第六节对外开放

依托哈尔滨打造对俄及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以及省级战略(哈大绥)的优势,用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周”等平台载体,搭建对俄贸易畅通渠道,深入开展对俄合作,支持外向型企业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建设外贸出口的重要基地。拓展对外城市交往,汇聚对口合作城市对外交往合力,全力打造“两国三地”对外开放新高地,开启龙粤俄全方位对外交流合作。主动对接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自贸区经验复制推广,积极为企业搭建便利化、效益化发展平台。重点围绕农副产品、纺织服装、汽车仪表等加工产业建设出口消费品加工区,加快肇东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玉米生物发酵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共同打造成影响广泛、水平一流的加工产业园和外贸产业基地。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落实规划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规划确定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分解和落实。

加强部门协商机制。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同,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规划实施传导

对总体规划的传导。发挥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传导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和战略要求,同时指导下辖县市的规划编制,强化系统性、协调性,统筹全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指标、主体功能分区、空间格局、区域设施部署、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任务。县市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对本规划要求的细化、深化和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市域层面统筹组织制定底线内容约束措施,强化提升区域发展的战略引导内容,守住自然资源保护底线,构建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规划研究、预判性质的内容在市域层面进行统筹管理,将更为明确、便于实施的内容下沉到县市层面,实现编制内容的结构优化。明确县级规划事权空间,满足县市发展意图与诉求,保障规划内容的可实施性。强化落实主体功能分区和发展目标等在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体现。强化约束性指标在市、县规划内容和指标体系中的刚性传导。

对详细规划的传导。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功能需求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立足绥化实际,探索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控方法,发挥规划刚性管控作用,适当增加布局弹性,结合城市设计,将本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优化分解落实到各规划单元,加强单元之间的系统协同,作为深化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基础。对县市城区下辖街道规划传导。城镇开发边界内社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强度、设施配套、建设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控制和管理要求,侧重规范开发建设活动,作为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外社区编制村庄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各行政村各类空间的管控和治理职责进行明确,对居民点建设、生态保护、农业生产活动在空间上进行具体化安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管理依据。强化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的技术支撑。依据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城市设计,按法定程序将有关建议统筹纳入详细规划管控引导要求。

对乡镇行政区域的规划传导。北林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须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和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乡镇政府所在地社区编制村庄规划,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明确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强度、设施配套、建设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控制和管理要求,侧重规范开发建设活动,作为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其余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明确各行政村各类空间的管控和治理职责,提出居民点建设、生态保护、农业生产活动在空间上的具体安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管理依据。

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的传导。中心城区按照主导功能划分功能片区,引导各片区差异化发展,传导落实各片区的刚性管控内容。统筹考虑现状条件及发展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公共服务保障策略,统筹配置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宜居便利、均衡发展的多层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与5~10分钟两个社区生活圈。鼓励配套服务功能集中设置、混合利用、统筹核算,实现均衡布局。

对专项规划的传导。强化对专项规划约束和保障。《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外不再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旅游、通信等所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部门或行业规划必须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一管理。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规范规划数据、图件格式,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的相关目标和空间安排,主动衔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突破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性安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对落地上图特别是示意上图的线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允许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优化调整线位。提高专项规划成果的规范性。统一规划底图和底数,规范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提交形式,确保各类与国土空间配置相关的专项规划矢量化、空间化。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整合形成集数据查询、实施管理、监测预警、智能评估于一体的智慧规划,实现各部门业务审批联动和空间数据共享交互以及国土空间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功能,为各行业各部门规划编制、决策分析、监测监管、行政审批等各类管理业务提供全面、精确的数据支撑。

第三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安排

近期城市发展方向。中心城区近期重点完善中心片区和城东片区功能,向东向南继续完善发展北林区高新区和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两个产业板块,逐步推进城西片区建设,同时不断优化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建设。

近期重点建设地区和更新提升地区。结合城市“重点向西发展,适度向东、向南发展,控制向北发展”的总体导向,到2025年,中心城区近期重点建设地区包括中心片区、北林区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产业园区、城南河景观廊道和科研路景观廊道。近期更新提升地区是城东片区。更新提升地区重点针对区位重要、基本建成但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组织不畅、环境负荷严重、用地功能与周围环境不匹配、综合环境较差的地区进行城市更新。利用现有企业腾退土地和棚改拆迁用地,梳理可利用地块,整合城东片区内各类低效、闲置的老旧厂区,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通过改善局部环境、完善功能和挖掘潜力,为城市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打造配套完善的物流园区奠定基础。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落实《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各类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时序,与市政府年度重大工程安排和财政支出计划相衔接。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对省委、省政府和军队有关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作出合理空间保障。

第四节健全配套政策

探索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的奖惩机制。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的体检评估机制,将自然资源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等纳入评估体系。对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林地保有量的区县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财政转移支付、产权流转和建设用地指标倾斜。

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规划管理机制。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的前提下,在规划管理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体现必要的弹性,允许土地使用兼容,探索在不改变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总量和服务半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优化,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探索建立针对城市存量更新用地的奖惩机制。开展城市存量更新用地定期检查管理,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建立以提供公共要素为前提的更新奖励机制。对低效用地建立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由政府实行协议收回的机制。

第五节强化监督管理

统一规划底图。以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空间关联现状类数据,政府领导、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共享相关部门信息,完善细化调查和补充调查,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行政管理。

构建“一张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绥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汇总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探索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时空感知系统,促进智慧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加强规划监测预警。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国土空间要素变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预警机制,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目标、任务、政策偏差等及时进行预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定期监测、评价和分析,及时发现资源超载、过度利用等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支撑政府决策。

严格规划评估调整。实行规划调整动态化管理,建立五年定期评估和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结合评估结果调整规划相关内容,按相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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