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
(铜仁市教育局制) |
学段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申请 |
审核认定部门 |
资助或发放方式 |
备注 |
学前教育阶段 |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
800元/生·年(2023年春季学期起按800元/生·年进行资助) |
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 |
幼儿家长按学年向学籍所在幼儿园申请 |
学籍所在幼儿园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家长 |
幼儿园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在申请幼儿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
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贵州省政策) |
每生每天3元,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年每生补助600元 |
除区(县)县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外的所有农村公办幼儿园就读儿童(含山村幼儿园)和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 |
不需幼儿家长申请,符合条件对象幼儿园直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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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直接提供营养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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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寄宿在校学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学生应助尽助) |
学生按学年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 |
学籍所在学校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家长或直接发放现金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保障四类学生获得资助,在此基础上,有多余资金可资助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在申请学生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
非寄宿在校学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200天算,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含县城) |
不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对象学校直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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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直接提供营养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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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阶段 |
普通高中教育 |
国家助学金 |
在1000—3000元/人·年范围内分2—3档(1500.2000.2500) |
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学生按学年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 |
学籍所在学校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在申请学生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
国家免学费 |
省级一类校:2000元/年·生 |
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新生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第二学期以后签字确认在校即可享受资助 |
申请学生必需经扶贫、民政、残联审核认定后才可纳入资助 |
直接按标准免除学费 |
无名额限制 |
省级二类校:1800元/年·生 |
省级三类校:1600元/年·生 |
市所在地无类校:1000元/年·生 |
区县以下无类校:760元/年·生 |
中等职业教育 |
国家助学金 |
在1000—3000元/人·年范围内分2—3档(1500.2000.2500) |
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所有学生、县城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县城以上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新生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第二学期以后签字确认在校即可享受资助 |
学籍所在学校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
无名额限制 |
免学费 |
2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学生 |
直接按标准免除学费 |
国家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中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申请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在申请学生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
高等教育阶段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申请 |
学籍所在学校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在申请学生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两者享其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国家助学金 |
在2000—4500元/人·年范围内分2—3档(2500.3000.3500) |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全部享受3300元/人·年 |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在申请学生中进行评审、公示、发放。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入伍或退役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
学籍所在学校 |
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里或减免学费。 |
无名限制,符合即可申请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本、专科生:1000-12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在考入大学后每年的7——9月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
考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
银行将贷款划至学生个人账户 |
学生就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分级承担支付,学生毕业当年起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期还款,还款情况记入个人征信记录,还款期限包括就读年限一起最长不超过20年。(无名额限制) |
研究生:1000-16000元/人·年。 |
普通高中阶段 |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贵州省政策) |
1900元/人·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教科书400元,住宿费500元) |
贵州省户籍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
省内学校: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省外学校:学生按学年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技工学校向人事局申请) |
经扶贫办审核认定后才可纳入资助 |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或家长账户 |
在省内读书的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无名额限制) |
中职教育阶段 |
1900元/人·年(其中:扶贫助学1000元,教科书400元,住宿费500元) |
贵州省户籍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原建档立卡学生 |
高等教育阶段 |
本科:4830元/人·年(其中:扶贫助学1000元、学费3830元) |
贵州省户籍全日制在校正式学籍本、专科原建档立卡学生 |
专科:4500元/人·年(其中:扶贫助学1000元、学费3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