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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评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危险状态划分为C、D级。

C级:局部危险——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达到正常使用功能。

D级: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二、改造方式

C级危房:原则上通过维修加固方式消除房屋安全除患,确保住房安全。

D级危房:通过原址重建、异地相对集中重建(不提倡异地非集中重建)、置换农村闲置安全住房等方式确保住房安全保障。

三、不能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范围

(一)同一户籍内任意家庭成员已享受过公租房、保障局、住房租赁补贴,或已自行购买商品房等另有其他安全住房的;

(二)同一户籍内任意家庭成员(不含婚出、婚入人口或因特殊原因户籍迁入人口)已享受或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水库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同一户籍内人口较多,居住面积不够等原因需要改建、扩建、新建的;或者因上述原因购买他人宅基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的;

(四)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农村房屋、且继承人户籍已迁出房屋所在行政村范围外的;

(五)矿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责任方负责赔偿或恢复治理;

(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厕所、厨房、圈舍等附属生产生活用房以及临时建筑。

四、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给予技术指导和帮助。

五、资金拨付方式

县级财政部门接收到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的拨付清册后3个工作日内拨款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3日内将资金兑付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内;委托代建或统建的,直接兑付到代建或统建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