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猪肉管理,确保市级储备肉数量充足和质量安全,更好地满足应急调控需要,参照《贵州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黔商发〔2020〕37号)和《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建〔2024〕17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市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市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一)市级储备冻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1.铜仁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屠宰、肉类经营、加工、生猪养殖企业,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或长期租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承担储备肉任务及安全责任的储存冷库,冷库储存能力不低于500吨,具有组织管理冷库、基地场的能力和一定的储备肉分销、生产、加工能力,具有健全监控体系,自愿并能够承担市级储备肉任务和安全责任,承储企业与冷库应在本市内。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储备肉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行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3年度国家、省、市级冻猪肉储备企业可优先推荐。
(二)市级储备生猪活体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且养殖场须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
2.自愿承担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具有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的证明文件;承储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确保生猪储备质量安全。
3.承储单位在选址、布局、设施、饲料、饮水等方面应符合活畜储备基地资质条件的相关规定。须布局合理,相关设施达到承储单位应具备的标准,环境卫生整洁、达标,周边无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源。
4.经营管理规范,有充裕的流动资金、良好的商业信誉、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强的市场风险抗击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6.基地场应符合有关资质标准,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自繁自养,生猪常年存栏不得低于3000头,60公斤以上活猪一次出栏能力1000头。
7.具有健全监控体系,2023年度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企业可优先推荐。
二、申请材料
(一)冻猪肉承储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1.《铜仁市申报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2.申请报告(含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3.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屠宰企业提供)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生猪定点屠宰证(仅屠宰企业提供)
8.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情况
10.冷库管理相关制度
11.冷库房产及土地使用证明(租用冷库的提供租赁合同)
12.其他证书
(二)生猪活体承储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1.《铜仁市申报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2.申请报告(含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3.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
5.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6.养殖场布局平面图
7.养殖场兽医防疫管理规定
8.养殖场饲养管理规定
9.养殖场水质检验报告复印件
10.养殖场工艺流程图
11.其他证书
三、推荐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市级储备冻猪肉和生猪活体承储任务的企业,向属地商务部门进行申报,经属地商务部门初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程序组织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铜仁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各区(县)工业和商务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企业文本材料(一式三份)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南路5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铜仁市申报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2.铜仁市申报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3.2023年市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名单
铜仁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市场运行科卢以敏、张江林,联系电话:0856—522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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