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2-11 15:41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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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末端落实,将法治思维贯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严格落实规定。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积极营造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互动的良好局面。三是完成年度任务。按照福建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法治宁德建设规划(2021—2025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宁德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明确的202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大力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务求实效”原则,按照福建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认真梳理和动态维护《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实行动态维护。三是认真反馈部门意见。根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就《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宁德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宁德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多个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反馈意见建议。向主管部门梳理反馈《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和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评估工作。协同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人员参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全省自然资源法规培训。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工作,集中评查15宗案卷,参加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组织全市82人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知识考试,2024年市本级新增9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修订《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将完成6个抽查项目2个批次抽查。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落实上级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报送,落实“双公示”工作。六是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推广运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发挥“遏制新增违法土地‘四严四要四早五级’监管机制”作用,进一步建立“黄牌提醒”“警示-约谈-移交”问责问效机制,加快违法用地处置。截至12月1日,累计处置2021-2024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1407宗,其中2022年度处置率居全省前列;累计处置2021-2023年度部卫片2602宗;累计处置“天地网”违法卫片6452宗;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562宗。累计处置2021年海洋督察问题38个、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海洋部分)35个、2024年海洋督察5个;全市发现并取缔非法违法采矿行为4起;市本级立案查处自然资源案件4宗;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移交违建线索2条。

  (三)持续强化依法履职监督力度

  一是党内监督。加强项目采购流程监督,成立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小组,机关纪委累计参与56个项目的需求论证。将干部管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逐级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00余人次。二是法律监督。聘请4名专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建立完善顾问律师接待日制度,定期汇总议题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实现核心业务、重大事项常态化法律咨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法制审核由1名以上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提供相关法条解读、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1件(其中重点建议2件)、政协提案54件(其中重点提案3件)。四是群众监督。坚持群众路线,发挥职能优势,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等问题。截至12月1日,共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473件,群众满意度100%,办理局长信箱诉求件74件。

  (四)坚持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开展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制定《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方案》,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大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截至12月1日,市本级共接待群众76批次361人。办理和转送信访件293件,代拟政府复核件28件。二是落实重点信访事项包案化解。对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20件突出信访问题和自然资源部、省厅交办的11件信访件逐一落实领导包案,跟踪信访办理情况,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助力属地政府积极化解。三是积极协助行政复议工作。立足部门职能,全力支持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协助复议机关开展安征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难点问题的解释说明和案件材料准备等工作。截至12月1日,共办理行政复议事项19件。四是不断规范行政诉讼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截至12月1日,共对接行政应诉案件13起。五是严格落实听证规定。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现场制作听证笔录和撰写听证报告,全力保障听证各方陈述申辩权利,释法明理,组织各方对听证事项进行协调,源头化解矛盾。截至12月1日,共组织听证会4次。

  (五)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划先行引领发展。获批《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8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宁德市专项规划编制清单》机制,加强总规对专规的传导,不断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总规模达313.83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约48平方公里,完成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2个、地块控规21个,保障项目落位。出台《宁德市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试行)》,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二是节约集约保障要素。全力保障项目要素供应,截至12月1日,全市322个重点项目完成用地用海报批259个,达成率80.4%;“三比三赛”安征迁项目68个10838亩,完成征收57个9510亩;全市已获批农转用和土地征收152宗11810亩,获批土地成片开发方案13个1829亩,获批项目用海20宗(含变更)6275.29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261亩。三是便企便民提升服务。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3635宗。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广“带押过户”“无还本续贷”“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市本级创新推出不动产继承登记“1+8”便民举措,为群众节约费用约390.8万余元。全力推进“多测合一”,实现全流程、分阶段“多测合一”改革目标,执行率100%,居全省第一。

  (六)积极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学法用法。印发《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学法清单》,通过集体学法、专题学法、全员普法等方式,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以及“中国普法”“福建司法”“法治宁川”“宁德自然资源”等微信公众号,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截至12月1日,我局共组织“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4场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全国科普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将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拓展到社区街道、海岛乡镇、中小学校等场所,普法对象覆盖社区民众、农村村民、青少年学生、村镇(街道)工作人员等,活动相关报道登上中国网、《海峡资源报》等媒体平台,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三是引导村级协管员发挥普法作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年度培训考核、绩效目标管理等抓手,引导全市2000多名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通过“以点带面”方式,实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帮助广大农村村民提升法治意识,积极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制机构编制人数少或无编制的现状未得到改善。法治工作人员中缺乏公职律师和法学专业人才,人员流动性较大。

  (二)市、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撤销造成客观影响。本轮机构改革中,宁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和下辖9个县(市、区)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全部撤销,给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造成必然冲击和客观影响。

  (三)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衔接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后,市级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县级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划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有待厘清,工作衔接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要求,抓好《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宁德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进一步落实,高标准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具体任务。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门法治机构编制,努力配齐配强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人员。组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正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推广运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探索建立与县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厘清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秩序,努力开拓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三级三类”体系,纵向开展新一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深化“纵横联动”,强化指标统筹,全力推动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应保尽保。坚持以法治思维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聚焦企业和社会关注,继续抓好权责清单动态维护,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2025年是《宁德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要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评估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全系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还要进一步采取多样化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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