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日期 | 20231023 |
建设单位(个人) | 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 |
证照编号 | 建字第350900202300060号 |
有效期(起始) | 20231023 |
有效期(截止) | 20241022 |
建设项目名称 | 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项目二期—4#配送仓库、5#配送仓库、6#配送仓库、楼层货物运输通道(工规变更) |
建设位置 | 宁德市漳湾镇临港组团疏港路北侧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01559.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1032.7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0137.03平方米 |
附件名称 |
一、附图及附件: (一)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文本(宁自然资规审〔2022〕31号、宁自然资规审〔2023〕33号)。 二、备注: (一)附图建筑面积与本证不符的,以本证注明的为准; (二)本规划许可不涉及建筑材质和绿化景观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宁规条书〔2017〕15号)、本证及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文本(宁自然资规审〔2022〕31号、宁自然资规审〔2023〕33号)作为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依据; (五)建设单位若确需修改规划许可内容,应当在建设之前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项目经依法审批的变更内容可作为本证的附图、附件; (六)2022年11月4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50900202200070号”,经依法审批变更后核发本证,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