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日期 | 2021/11/11 |
证书编号 | 地字第350900202100033号 |
用 地 单 位 | 宁德市阳光物流有限公司 |
项 目 名 称 | 沈海高速公路飞鸾互通口东北侧地块 |
批准用地机关 | 宁德市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宁政地〔2015〕26号 |
用 地 位 置 | 沈海高速公路飞鸾互通口东北侧 |
用 地 面 积 | 6.32公顷 |
土 地 用 途 | S3交通枢纽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建 设 规 模 | 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3200平方米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国有土地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2.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沈海高速公路飞鸾互通口东北侧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书(宁规条书〔2013〕4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宁政国用〔2015〕第002881号) 备注:本宗地已于2015年5月29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宁政国用〔2015〕第002881号),依业主申请补办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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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电话:0593-2952418邮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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