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湘自资规〔2023〕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经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7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