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整体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解读
为破解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中整体价值评估方法不成熟的瓶颈问题,推动单一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向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复合配置转变,提升资源要素保障水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整体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对《指南》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以来,我省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为契机,创新提出自然资源“资产包”整体配置思路,推动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向“整体化”“资产化”“市场化”转变。2022年12月,九江市在全国率先开辟“跨区域+多权能”自然资源资产整体配置模式,成功交易八里湖等6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15年用益物权。我省试点得到自然资源部高度评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见》文件吸纳我省做法,在全国推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2024年4月30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4〕80号),进一步规范组合供应流程,建立组合供应交易规则,在全省全面推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截止目前,全省累计组合供应27单自然资源资产,成交价达131.83亿元。
科学合理整体评估资源资产价格是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的关键环节。由于缺少整体评估技术规范,部分地区按拟供应的资源门类评估技术标准分别评估,将评估结果加总作为资源组合包的评估价格,对多门类自然资源间的统筹性、整体性强调不足,不能充分体现资源组合产生的协同效应、程序效率提升、资源获取成本降低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难以显化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整体价值。因此,缺乏整体评估技术标准成为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卡脖子问题。为破解难题,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相关研究,制定颁布了《指南》。
二、主要内容
《指南》规定了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中自然资源资产包价格整体评估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以及价格内涵界定、评估模式选择、价格影响因素分析、技术路径与技术方法运用、成交溢价分配测算等核心要求或技术方法;明确了江西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组合特征的自然资源资产包整体评估的技术要点。《指南》适用于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中的自然资源资产包价格整体评估专业技术活动,其他目的或情景下的资产包价格评估技术方法可参照本文件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格内涵。《指南》明确纳入整体评估对应的价格为市场上可实现的经济价值,是自然资源资产经济权益价值的货币化体现,既包括狭义的经济价值,也包括能为产权人带来经济收益的生态产品价值。对生态产品中的物质供给类产品、部分文化服务类产品和生态补偿、生态配额指标、生态权益类产品等能以货币化体现的生态价值,纳入组合供应中的价格评估范畴,对尚不能清晰界定产权且不能进入市场交换体系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暂不纳入。
(二)分估与合估模式选择。《指南》规定在对组成资产包的各单项自然资源资产分别评估的分估模式外,“自然资源资产包中各类资源间具有较强的相互依存性,且某些资源不能单独给产权人带来收益,或资产包的整体收益仅能够通过某类资源资产实现时”宜采用合估模式,如生态景观资产价值依附于房地产用地呈现等。同时要求,两种模式均以“充分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形成的系统性、整体性效用”为前提,分估模式中需将资源组合产生的关联影响在单项评估过程中(特别是评估参数中)予以量化体现。
(三)评估技术路径与方法。现行各类自然资源估价中的既有评估路径、方法均可适用于整体评估。《指南》参照既有估价规程的内容,结合江西省自然资源特征,列示各类自然资源的常用评估方法。
(四)价格影响因素。《指南》按照影响作用机制,将关联因素分为:对收益产生影响的因素、对成本产生影响的因素、对程序效率产生影响的因素三类。
(五)评估方法的应用要点。《指南》明确整体评估中各参数取值均应以资产包各构成要素整体发挥效用为前提,在应用各评估方法时,应显化协同效应、权衡效应、规模效应等组合效应对待估对象价格水平产生的影响;规定应用各评估路径类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包价格整体评估时须特别关注的技术要点。
(六)典型组合类型的资产包评估要点。《指引》列示江西省内较为典型的资产包组合类型及其评估中可能涉及的权利权能种类,以及矿产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建设用地+森林资源、水域资源+土地资源、水域资源+森林资源、基于水域资源的多权利(权能)组合等五类典型资产包整体评估中的评估要点。
(七)成交溢价分配。为明确划分组合供应成交收入总金额在资产包内不同门类资源间的归属,衔接资源收入在不同所有权主体或不同层级政府财政间的分配规则。《指南》提出了按市场价值比例分配、按市场价值比例+竞价热度分配和按市场价值比例+溢价上限分配三种分配方法。
《指南》试行过程中,重点跟踪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反馈情况,适时优化、完善,为全省整体评估领域提供更为科学和规范的指导。
来源: 权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