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赤峰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7楼 | ||
机构职能 |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民政行业标准。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落实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系统的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殡仪馆、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赤峰市民政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132000040946212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Oct 30 18:18:1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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