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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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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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脱贫攻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020年,通过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万条,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信息18条,网站访问量超过142万人次,答复网友咨询147条;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9条,累计关注人数7791人;内蒙古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条,累计关注人数3883人,访问量60486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政府采购)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机制。在上年公开模板和报表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文字说明内容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政府采购表,作为自治区本级公开范式,指导盟市、旗县完善同级预算公开说明和报表体系。二是利用好预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7年以来,依托财政厅门户网站建立了全区统一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用于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和部门共建共享。三是做好本级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在自治区人大批准预算后二十日内,在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自治区本级2020年政府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的内容更加完整细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按地区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是指导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按照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统一平台、使用统一格式公开的要求,全区本级338部门(含上划法、检两院234个部门),除3个涉密信息较多的部门外,335个部门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五是指导盟市及以下预算信息公开。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财政部门和本级部门是预算公开的主体,规定了预算公开的内容、方式、途径、时间和舆情回应等问题。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公开了政府预算信息。从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看,除涉密部门外,全区9934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2.财政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9年度全区财政总决算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报表和报告说明,决算公开更加全面、准确、完整。一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了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决算数占预算数的百分比、决算数占调整预算数的百分比、决算数占上年决算数的百分比等6项指标。二是公开信息更加细化,除涉密信息外,报表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开到款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三是信息的可读性进一步增强,对本级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3.财政收支公开情况

每月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从2020年下半年起,结合社会对财政收支信息的需求并参考财政部的做法,将每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在官网公开。全年发布全区财政收支信息16条。


(二)财政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在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公开栏目中,及时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以及中央、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下达情况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脱贫攻坚相关信息13条。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内蒙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库共276个,总投资2424.99亿元。其中:赤峰市本级22个,总投资401.2亿元;呼伦贝尔市本级14个,总投资101亿元;通辽市本级10个,总投资125.5亿元。市政工程146个,总投资1087亿元;交通运输24个,总投资471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个,总投资218.8亿元。


(四)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相关要求。以政府名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要求各地区派专人负责,并实时督促各地区及时、准确发布地方债务债券信息。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坚持发债必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债券信息网等多渠道发布相关项目债券信息;发债必填项目信息披露模板,精炼核心信息,方便投资者获取。三是创新公开方式。发债前创建微信H5宣传短片,创造性的收集各盟市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的在建、已竣工项目或各地区美景图片向投资者宣传即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展示已发行的项目成果,增加各盟市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同时宣传内蒙古自然与人文环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财政厅共承办人大建议115项, 其中主办件30件,协办件85件,在财政厅网站全文公开提案答复意见78件,公开数量达到承办总数的67.83%;承办政协提案96项, 其中单办件9件,分办件87件,在财政厅网站全文公开提案答复意见74件,公开数量达到承办总数的77.08%。办理过程中,及时召开财政厅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各承办处室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和“两个明确”,形成了有领导负责、有机构落实、有专人承办、有目标责任的承办工作机制,提高了办理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所有建议提案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应公开的建议和提案都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中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栏目公开。


(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发布采购公告信息1640条,中标(成交)公告信息1645条,合同公告信息6729条。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10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够深入,运用时不够熟悉的问题。2020年,我们一方面“走出去”,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财政部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请进来”,邀请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相关同志,为近两年新进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作专题辅导授课,增强了新进人员的依法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们将重点针对财政政策解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要求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厅务会研究前,一并提交政策解读方案,否则不予列会;正式印发时,同步运转审签政策解读材料;文件印发后,要与解读材料同步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专访、在线访谈、图表图解、文稿、答记者问、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对重大财政政策进行解读,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

三是按时做好政策解读报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促相关处室报送政策解读情况,规范填写报备表格,按时汇总报送政务服务局,努力提高报备采用率。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