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记者临时赴中国境内采访手续 |
2014-02-11 22:04 |
一、签证申请 外国记者临时赴中国境内采访,在征得中国境内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后,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J-2签证。申请人应当递交以下材料: (一)由申请人所属新闻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赴华采访申请函,包括人员名单、抵离时间、采访地点、采访内容和机构简介、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二)在华活动详细日程及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邀请函; (三)申请人护照、职业记者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外国记者随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长、王室成员或高级政府官员赴中国访问,应当由该国外交部或相关部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统一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保留对申请人进行约谈、补充材料等权力,申请人应确保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预留足够办理时间。 申请获批准后,记者将会被告知赴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办理签证。 二、签证延期 外国记者因正当理由需要延长采访停留时间时,在北京访问的记者可在征得新闻司或北京市外办同意后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在北京市以外地区采访的记者可在征得当地省级外办同意后赴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