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4-00069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4〕11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17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06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06号提案的答复
宁发改函〔2024〕111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投资科) 发布时间:2024-07-23 16:31

答复类别:B

陈银平、夏克辉、陈丽平、周小洪委员:
  《关于搬迁主城区邻避设施,推动金涵城市更新升级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第20243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邻避”设施建设引发的问题日益增多,既造成社会矛盾扰乱公共秩序,也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您提出的关于搬迁主城区殡仪馆、监狱、看守所等邻避设施的建议,对于推动金涵片区城市更新升级、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科学决策合理规划。2021年3月《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实施,提出“优化城区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规划管控”“提升中心城区宜居品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空间规划时,着重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其中,“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宁德市“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提出“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为抓手”“实施城市韧性工程,消除邻避效应”等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前期研究过程中立足宁德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优化完善城市空间布局,支持深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深入推动城市更新升级。
  二是支持推进项目建设。待市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以上项目实施搬迁后,我委将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切实督促做好项目论证、信息公示、风险评估等环节,推动项目稳妥有序建设。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待项目确定实施后,我委将积极对接上级发改部门,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及特别国债等争取为重点,配合有关单位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项目实施。
  四是继续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搬迁主城区邻避设施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下一步我委将以提案意见建议为指导,继续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金涵更新升级,为宁德高质量发展提供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质。

 

  

  领导署名:黄海峰
  联 系 人:李爱苹
  联系电话:2825794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