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内设科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批复》(漳编[2005]30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会计核算;
3、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4、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8个内设科室13个非独立的各县(市、区)管理部。经费自收自支,人员编制75人,在职人数7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思路
2016年,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强化归集扩面、规范信贷管理,加强信息安全,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未实现全员缴纳公积金和长期不调整缴存基数单位的核查,对未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送催建函,努力实现应缴尽缴,不断提高缴存额度,为职工积累更多的住房资金。
(二)密切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走向,进一步加强资金计划管理,科学制定贷款发放计划,合理安排贷款发放资金,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根据目前资金使用情况,预计到2016年第二季度使用率就将突破95%,市中心将提前做好资金筹集准备工作,一是时时关注兄弟地市新筹资做法,二是自身加强研究探讨新筹资方式、可行性、利弊分析及需注意的事项。
(三)开展工作调研,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的沟通,全面收集掌握我市房屋销售、租赁等有关信息数据,结合公积金收支使用情况,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提出调整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贷款等政策的建议,报市公积金管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助推房地产交易的发展。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营业网点服务、门户网站服务、微信服务、APP服务、12329热线、短信通知服务等平台,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服务套餐,持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四、2016年预算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219.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9.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9.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3.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2.95万元,项目支出473.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19.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58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473.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数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支出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支出相比增长0%。
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73.5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附表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3: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4: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5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