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31 09:45 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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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什么调整?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下调为20%,与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一致。

二、房产查询要求有什么变化?

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该政策原先仅限于购新建商品住房,此次政策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要求的住房。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最高可贷额度由原先的单职工35万、双职工60万调整为单职工40万、双职工80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为阶段性调整(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相关链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