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休期间查获的渔获物分类先行处置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11-03 10:33 来源: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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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体渔获物,不再予以没收,采取执法人员现场及时放生的方式予以处置,过程应当记录并留存影像。

    (二)非活体可利用渔获物(含水产养殖用冰鲜幼杂鱼),采用变卖等方式予以先行处置。

    (三)非活体不可利用渔获物(已腐烂变质、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再予以没收,由当事人采取掩埋等方式予以无害化处理,不得倾倒于近岸水域,处理过程应当制作文字并留存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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