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市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霞浦、蕉城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两节期间水产品安全。
12月30—31日市执法支队分三批次,覆盖两县(市、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1. 养殖环节:检查养殖主体是否使用违禁渔药、假劣渔药和人用药,核查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是否完整,督导养殖企业落实水产养殖各项规章制度,如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等。
2. 销售环节: 检查购销企业和个人经营的初加工水产品,进货来源是否合规,索要并核查黄鱼预检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对水产品一品一码系统现场核实,对系统录入不完整、不及时的企业现场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质量合格,溯源完整。
3. 投入品管理: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监督经营门店及养殖主体建立并规范记录购销台账,落实溯源管理和兽用处方药等制度,杜绝违规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兽药等。
检查过程中,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张贴明白纸等形式,强化水产养殖、购销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讲法律法规,讲政策制度,教育了群众,提升了渔药、渔饲料等使用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渔业养殖健康稳步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