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业务咨询问答库
《宁德市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财政局应对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并存档备案。少数民族资金的安排,可根据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工作重点进行综合平衡,属于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