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关 于明确常态化巡田工作要求的通知》(桂田长办[2023]11号)要求,我镇积极贯彻落实巡田工作,不断夯实耕地保护工作基础。镇田长办严格按自治区文件要求督促五级田长(网格员)每半个月巡田不低于1次,并及时统计、通报巡田情况。现将我镇五级田长(网格员)10月巡田考核情况公示如下,公示10日(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与东兴市江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0-7228616。
东兴市江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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