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林业管理
凤冈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镇(街道)林长办: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我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对全县所辖区域内的所有松林面积开展全面调查,并填记附表1、3、4(其中表3中11-19项不填,由县林业局综合服务站根据镜检结果填写)。

二、调查对象

对全县辖区内病死(濒死、枯死)、松针变色的松树数量和疫情发生面积等疫情信息进行调查。

三、调查方法及要求

一是通过人工对辖区内的松林进行全面调查,对病死(濒死、枯死)、松针变色的松树分小班进行调查登记。二是省林业规划院利用无人机对我县监测区域内监测到的枯死树,全部进行现场核对,确定枯死松树数量(监测数据单独下发)。三是本次检测全部使用线虫防控APP进行调查取样。

四、枯死松树取样要求

(一)取样对象。应选择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要选择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松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松树:

1.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2.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3.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入侵孔的松树。

4.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二)取样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取样,死亡松树数量小于100株的,先取样10株进行检测,如检测到松材线虫,可不再取样;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死亡松树全部取样检测为止;死亡松树大于100株的,如取样100株仍未检测到松材线虫,对超出部分按5%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样品送县林业局综合服务站镜检,样品随取随送。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各镇(街道)于9月30日前将调查报告及附表经分管领导签章后报县林业局综合服务站。

(二)确保资料数据精准。此次调查上报的数据是预算防治经费的重要依据,如因调查上报数据不精准,造成资金预算不足,所差资金由所在镇(街道)自行负责。

(三)严肃追责问责。如在工作中组织不力,不作为、乱作为,调查不实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追责问责。


附件:1.2022年秋季枯死松树小班调查表

      2.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小班统计表

      3.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统计表

      4.调查报告模板 

14号附件1-3:秋普查各乡镇上报  附件:表1、3、4.xlsx

14号附件4:调查报告模板.doc


凤冈县林长制办公室

(凤冈县林业局代章)

2023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