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工商公司:
2024年森林资源(天然林)管护人员分配指标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凤冈县天保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凤林通〔2023〕73号)实行,做好管护人员承包协议签订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管护人员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
(二)年龄18岁至60周岁以内,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群众基础好,热爱护林工作,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四)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五)无林业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工作。
二、管护人员选聘程序包括公告、申报、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公告。聘用方在管护责任区域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时间、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申报。符合条件人员个人遵循自愿原则,向聘用方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资料,(报名人数与下达指标数的比例达1.5:1)。
(三)考察。聘用方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面试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四)评定。聘用方组成评审组评定,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拟聘的天保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的天保护林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方将拟聘用的天保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县级林业局审定后,由聘用方与天保护林员签订协议,并报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和灾害防治股备案。
同等条件下,扑火队员、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退伍军人、上一聘期的优秀天保护林员和低收入人口可以优先聘用。
(七)镇(街道)聘请管护人员由承包人员与所在镇(街道)签订承包管护协议;自然保护地管护人员由承包人员与管护辖区所在镇(街道)签订承包管护协议,并同时接受所在镇(街道)林业站管理;林工商公司管护人员与所在镇(街道)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接受协议签订所在镇(街道)林业站管理;国有林场管护人员与国有林场签订承包管护协议。
三、管护范围及面积确定
按照省林业局、市林业局要求,2024年所有管护人员的承包管护协议都要附管护小班图和小班表,划定管护范围及面积,原则上管护面积在2.5万亩之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管护人员管护面积不得重叠,管护区域必须覆盖辖区内的天然商品林、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天然地方公益林、国有天然林。
四、承包管护费发放及购买保险要求
承包管护费按月发放,管护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在签订协议时附上两个保险的票据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不允许降低承包管护费多聘护林员,必须按下达的指标进行选聘,凡是责任心不强,不履行管护责任,受公安机关刑事打击或者受林业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处理,以及造成辖区森林资源严重破坏或较大社会舆论不良影响的,一律取消聘用。
(二)各镇(街道)、东方红国有林场在2024年2月10日前按指标落实好2024年度管护人员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承包协议签订时间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便及时开展2024年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拨付管护人员2024年管护费。
附件:凤冈县2024年森林资源(天然林)管护人员分配表
15号附件1.凤冈县2024年森林资源(天然林)管护人员分配表.xlsx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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