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县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庆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县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信息。
县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县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qingan.gov.cn/
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县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hljqingan.gov.cn/qa/sqb/zfxxgklby.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庆安县人民政府,邮编:1524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庆安县人民政府)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庆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4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5-4355988;邮箱:2773014480@qq.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4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5-4355988;邮箱:2773014480@qq.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五、线下查阅场所
图书馆地址:庆安文化艺术中心;电话:0455-4322108。
档案馆地址:庆安县政府后院;电话:0455-4479704。
政务服务中心:庆安县高速路口庆信大厦;电话:0455-4349032。
-
关于印发《庆安县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2022-09-2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 2020-12-2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2-11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0-07-31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0-07-31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2020-07-31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2020-07-27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2020-04-15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13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07-18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2019-02-15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2017-10-31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 2017-07-18
政府部门
主办: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55-4329210
政府网站标识码:2312240001 备案序号:黑ICP备07501872号 黑公网安备 231224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