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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分销业务

  债券承分销交易业务负责我行的银行间债券一级市场,主要包括四大利率债券和信用债的参团承分销业务,同时负责我行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行承分销业务逐渐成为我行金融市场的特色业务版块。我行在2013-2014年连续2年包揽银行间所有的债券承销优秀奖励,客户拓展至120多家,逐渐形成了具有杭州银行特色的投资销售交易团队,在市场享有盛誉。

  (1)利率债承销分销业务

  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是指财政部通过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可流通国债。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又称政策性银行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2)信用债承销分销业务

  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超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票据: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