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龙岩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落实工作,特制定《龙岩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4日
龙岩市消费品以旧换新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
根据《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龙发改规〔2024〕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就我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为居住在龙岩市域范围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
二、补贴原则
坚持改造为先。适老化改造首先解决老年人如厕洗澡、行走等方面安全,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类适老产品。
坚持一户一改。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申报、初核和上报及验收,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统计、审核和上报、抽查,龙岩市民政局负责审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
坚持先到先得。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质量控制,根据实施改造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标准
本次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启动后,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附件1),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已经享受过其他以旧换新补贴的物品和材料不得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核定补贴,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老年人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按申请之日计算)。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改造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同一房屋不能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和家装厨卫“焕新”的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补贴范围包括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其他类物品和材料。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申报流程
1.申请改造。改造前,由老年人家庭向房产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改造申请,填写《龙岩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等相关证明)、《申请补贴承诺书》(附件3)。可由子女或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初核同意后,以申请日为申领补贴先后顺序,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2.上传材料。老年人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向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领补贴(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并提供改造合同(或协议书、工单等证明材料)、《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补贴审批表》(附件4)及发票(需注明相关商品信息、由商家注明未享受过其他以旧换新补贴并盖章)、支付凭证、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等,同时提供由改造施工方签字的房屋适老化改造前照片及定位、改造的主要物品和材料照片、适老化改造后照片及定位。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申领补贴一次。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经现场验收后,将相关资料上传县级民政部门。
3.审核拨付。县(市、区)民政局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将相关申领材料上传至龙岩市民政局进行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各级民政部门与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在补贴发放前应对房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同一房屋不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厨卫“焕新”的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的两类补贴政策。
4.退货处理。消费者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和材料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应主动向县(市、区)民政局申报撤回相关补助申请,如已收到补贴资金应立即退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线下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发动,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2.明确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对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各项以旧换新工作的衔接。市、县民政部门要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成效,市民政局每周汇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加强补贴资金完成率管控。市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拨付管理。
3.严格绩效监管。各地应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方的监管,严防价格虚高,重复享受补贴,保障改造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核查,设置举报电话,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同步进行监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即按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附则
本次适老化改造活动补贴时间为自《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政策实施期间,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将通过在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的方式,提前结束补贴政策。
本细则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1.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
2.龙岩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3.申领补贴承诺书
4.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补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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