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部分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政策的通知
来源:基金科
时间:2023-12-25 09:36
龙医保规〔2023〕8号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部分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政策的通知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龙岩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适宜技术“治未病”作用,推动预防保健、康复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部分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报销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龙岩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二、调整15个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报销标准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中,贴敷疗法、中药封包治疗、手指点穴、埋针治疗、穴位贴敷治疗、灸法、拔罐疗法等15个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详见附件),不设起付线。
三、其他
本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若政策发生变化,则根据相关政策对各类报销标准作相应调整。
附件:调整的15个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