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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崇左市龙州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2024-03-01 09:50     来源: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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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4年1月1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发布实施,这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随后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要求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合理,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达到100%。《意见》发布后,《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文件相继出台,全面推进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发布,要求各地结合指南要求,科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2022年3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桂环函〔2022〕313号),要求各县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及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龙州县以此为契机,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围绕“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基本目标,与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崇左市龙州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分析基础上,通过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判断龙州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与环境承载力是否相匹配,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区域,在科学测算成本基础上创新粪肥还田组织方式,提出适用可行、成效明显的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强化监管。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二)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养分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种养布局,协同推进畜禽粪肥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养分需求,优化肥料结构与施肥方式,削减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负荷,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空间布局,种植规模、畜禽结构、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经济实用的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等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四)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三、总体框架及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九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规划》编制的背景,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给出了规划时限和规划范围,分析了《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性。

第二部分:区域概况。对生态环境概况、自然气候条件、经济及生态环境概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第三部分:规划目标。分析规划目标指标、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目标可实现性等。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

第五部分:重点工程。根据《规划》的主要污染防治任务及养殖业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畜禽养殖空间优化、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种植合作社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种养结合工程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及监管体系建设。

第六部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资金投入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强化引导、约束、扶持,依靠企业自身和社会资本解决环境问题。

第七部分: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分析规划实施后的效益。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从管理、技术、社会3个层面,以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等为落脚点,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总体规划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期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以《崇左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崇左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基础、依据和引导,结合龙州县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禽养殖业,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因地制宜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提升面源污染防控水平,继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尾水治理,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

到2027年,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实施路径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龙州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协作,共同推动《规划》落地落实,争取到202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完成,各项指标稳定达标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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