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施行以来,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标题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强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规范管理。二是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机制,增设“管理组织”一章,对管理组织的职责,组成人员的任职回避、任职限制条件、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增加了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如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自然保护地等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四是完善了监督机制。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监事,对监事的职责、任职回避、任职限制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增加了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以及信教公民的监督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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